仨90后小伙贪图方便
横穿东莞大道被撞飞,
一死一重伤!
事故发生在东莞大道厚街往东城方向,距离鸿福路红绿灯不到200米的地方。
视频资料显示,三位年轻人中,一人躲过车辆,而另外两人却不幸被撞倒。其中一人被当事车辆正面撞飞两三米,让人揪心。
(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伤者)
据了解,两名伤者主要都是头部受伤,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于当月死亡,另外一个伤者伤势非常严重达到深度昏迷,出事后十几天仍然昏迷,无法做笔录。
(深度昏迷的伤者)
经调查,事故中被撞的两位年轻人,均是在事发路段附近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当时正好是下班回家。
根据南城交警从行车记录仪分析,当时事故车辆车速非常快,有可能是前方车辆阻挡住车主视线,车主一直在变道,试图超越前方车辆。
而事故正好发生在超车的时候,当事故车辆刚超越前方一辆车以后才发现马路中间站了三个人,由于车速过快,完全来不及反应,悲剧就发生了·····
警方介绍,东莞大道属于城市快速路,限速为80公里/小时。经过技术鉴定,事故车辆当时的车速达到了83公里/小时,超出限定时速。除此之外,司机并未有酒驾行为。但是,事发时三位年轻人未按交通法规,选择人行过街设施,而是径直穿越公路中间护栏,在此次事故中担负一定责任。
(被毁坏的中间护栏)
根据其中一位年轻人的笔录了解到,他们为了贪图方便就穿越了东莞大道中间护栏,当走到路中间的时候,看到车辆比较多,速度比较快,就想先站在路中间等车过去,结果没想到就发生事故了。
在事故路段,为了考虑行人安全,分别在鸿福路口红绿灯设立了人行斑马线。而就在距离事发点后方不到100米左右位置,还专门设置了人行地下通道。
最后,经认定,事故双方各负事故同等责任。因为事故车辆存在超速,没有安全驾驶,对路面注意情况不够等问题,而两个被撞的行人主要是因为在明明设有人行过街设施的地方,他们却没有选择走人行过街设施,而是跨越道路中间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所以他们双方在这起事故中的过错是相当的,因此各负事故同等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一定要走
斑马线!斑马线!斑马线!
(重要的事情必须说三遍!大写加粗加下划线!)
等待交通信号灯通过路口!
还有,
各位司机大佬们,注意了!
东莞交警开展专项行动,
整治不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
罚款200元!记3分!
在7月15日的全市统一行动中,东莞交警部门共设立30多个执勤点,在全市各镇街人流密集的主要路口或路段同时开展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专项行动,查处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367宗。
开车经过斑马线不减速、
不停车礼让行人的,
将被罚款200元扣3分。
按照全省的统一工作部署,从今年的7月份开始,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为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统一行动日。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整治行动来提升驾驶员日常出行的驾驶习惯,让他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礼让行人的认知有所提升,同时希望行人在过马路时也能守规矩,按照正确的方式去参与道路交通。最终达到一个人车都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一本驾照才12分呐!
这么重要的消息,
赶紧告诉你关心的朋友吧!
来源 | 东莞交警、今日莞事、东莞日报微信、南方日报微信
编辑 | 林文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