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底,浙江省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54万千瓦,同比增长32.1%。浙江全省光伏装机411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3385万千瓦,占比82.35%;风电装机636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477万千瓦,占比74.94%。
浙江推出“分布式绿电聚合交易”模式,2024年全年有109家分布式聚合商、聚合2.5万个电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引入聚合代理商通过“e-交易”平台,与集中式新能源同台竞价。
新能源参与现货方式:“报量报价”参与市场。
新能源参与现货交易特点:统调风电、光伏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90%电量(暂定)分配政府授权合约,执行政府定价。
现货价格上下限:申报价格建议为-200—800元/兆瓦时,出清价格建议为-200—1200元/兆瓦时。
新能源参与中长期交易特点:自愿参与绿电交易,其中分布式以聚合方式参与。
绿电批发价格机制: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分别明确,其中电能量部分转化为差价合约执行。绿电交易申报和成交价格为绿电整体价格和绿证价格,电能量价格按整体价格与绿证价格之差确定。市场初期,为确保与电价政策衔接,绿电批发交易中绿证价格最低不得低于0元/个,最高不得高于30元/个,整体价格不设限值。
对优先发电电量的处理:浙江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初期便设计了“政府授权合约”,将未放开的发电计划转化为带曲线的合约,是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代理非市场用户)在政府主导下签订的金融差价合约,目的是对冲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分布式新能源参与方式: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由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聚合参与绿电批发交易,一个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为一个交易单元。
参考方案:《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