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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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怎样才能“不差钱”?

中国能源观察  · 公众号  · 能源  · 2025-01-2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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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金融:

缓解能源行业转型风险


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副秘书长  汤泰

南网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理鉴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部长  李俊



    气候变化不仅对生物多样性、人类生存等产生不利影响,还会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冲击。通常,气候相关风险分为两类:物理风险(Physical risk),即极端天气给全球资产价值普遍造成的损失;转型风险(Transition risk),指低碳转型进程过快所引发的负面效应,包括化石能源资产搁浅、大规模失业乃至经济增速减缓等问题。


    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强烈且迅速的应对举措虽能控制物理风险,却会加大转型风险。鉴于中国的能源结构特性,以及转型进程中面临的实际状况,必须做好能源转型中的风险管理,规避能源转型动态进程中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在这一过程中灵活配置资源、优化资源的作用。

转型风险与转型金融

     (一)高排放行业面临巨大转型风险


    转型风险对碳排放强度较高的行业及其供应商影响显著。尤其与化石能源强相关的资产存在“搁浅”风险,政策变动、需求降低或技术进步会致使资产贬值甚至过早被淘汰。所以,未能及时规划低碳转型策略、引入经济可行低碳技术的公司,在转型过程中会处于不利境地。


    石化、铝、钢铁、水泥和化肥等行业,因缺乏经济高效的低碳替代品,低碳工艺流程改造或重构的技术目前尚不成熟,减排难度极大。以钢铁行业为例,2023年度钢铁行业企业披露的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数据显示,钢铁行业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无法独立完成碳中和改造,其绿色能源替代也以购买绿电、自建光伏、风力发电站等为主,资金压力大。能源行业虽能通过加大对新能源的投入来降低行业整体碳排放,但大量的存量煤矿资源和火电资产却面临着巨大的转型风险。清华大学的研究表明,在《巴黎协定》下2摄氏度情景的能源转型轨迹中,受国家政策导向、新能源发电竞争、融资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预计2030年中国主要煤电企业的违约概率将从2020年的不到3%大幅提升至24%。


    当下,缺乏充足的融资工具将资金投向能源密集型的高排放行业,以支撑其向低碳和净零排放转型。阿联酋国有可再生能源公司Masdar于2023年针对高排放行业高管的调查显示,在尚未设定净零排放目标的企业中,有53%将原因归结为缺乏可靠融资。同年,世界经济论坛(WEF)预测,2024至2050年,高排放行业的脱碳转型每年需要额外增加2.68万亿元的资本支出,转型金融工具的供给将极大地左右转型的规模和速度;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研究估算发现,2020至2060年,我国粤港澳大湾区的石化化工业能效提升、煤炭燃料淘汰、“公转铁”等运输方式调整以及老旧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等深度减排项目和活动难以获得绿色金融支持,资金缺口约2.5万亿元。


    高排放行业的低碳转型若得不到金融支持,会加大转型风险,造成转型失败或延迟,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结构性失业等社会问题。


    转型金融,是支持减少高排放活动或推动其他经济活动减碳的金融活动,是管理和缓解转型风险的工具与机制。因此,发展转型金融刻不容缓。


    (二)转型金融发展面临挑战


    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参考了众多ESG原则,与ESG在目标上一致,在实践上互补。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是可持续金融的两个重要分支。其中,绿色金融涵盖所有环境目标(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也包含气候投融资的内容。相较绿色金融及气候投融资,转型金融的主要特点在于覆盖了高排放行业的转型活动。


    为助力高排放行业平稳有序转型,金融机构可依照市场化原则,推出转型金融产品,提供合理且必要的转型专项资金支持。近年来,全国已有湖州、重庆、天津、上海、河北、广东等地陆续出台转型金融目录或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也正在牵头起草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四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


    虽然转型金融产品能够帮助传统企业和项目适应低碳经济的要求,降低转型风险对经济稳定性以及行业或个体造成的潜在威胁,在达成净零排放目标中发挥关键作用,但是目前并未得到广泛认可与足够重视。社会各界普遍认为,高排放行业减碳脱碳所涉及的新技术通常伴有高风险,许多金融机构的投资策略会排除或减持高排放行业。甚至包括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在内的批评方呼吁,应当禁止银行继续向高排放企业提供贷款。


    在国内,近年来绿色金融理念深入人心,相应的绿色项目较容易获得资金支持,部分银行对于绿色信贷占比也有内部考核要求。但银行系统对转型金融的理解不够深入,传统高排放行业的众多转型活动被排除在绿色金融之外。而且,由于传统行业普遍存在增长缓慢、产能过剩等问题,许多传统企业本身也存在授信资质方面的不足。许多银行在信贷指引中甚至直接将传统行业视作限制类行业,出现了大面积压降企业授信、贷款项目审批流程繁杂、企业准入门槛极高的情况,甚至还出现过信贷“一刀切”的现象。

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的融资现状

    (一)煤电“三改联动”融资困难


    在落实“双碳”目标和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煤电“三改联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需通过节能降碳改造降低煤电机组的度电煤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借助供热改造取代低效率、高排放的分散小锅炉,依靠灵活性改造为新能源消纳腾出更多的电量空间。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明确设定了煤电低碳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煤电“三改联动”的经济效益主要源于参与深度调峰的辅助服务市场收益,以及因煤耗降低而节省的燃料成本和碳市场配额。有电厂测算,其改造成本的静态回收期约为7至8年。然而,2021至2022年,由于煤价波动、保供支撑、调峰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价格传导机制改革的滞后,煤电行业普遍出现亏损,2023年仍有部分火电业务未能实现扭亏。在此情形下,煤电企业推动“三改联动”的动力不足,融资也遭遇重重困难。


    相关调研结果显示,在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的过程中,后续改造的机组在技术难度上不断加大,且改造费用显著上扬,各电厂推进改造的积极性有所减弱,这为煤电灵活性改造的整体目标达成增添了不确定性。此外,现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和价格机制的支持力度有限,并且调节深度、次数、时长预计未来还将持续增加,在非最优工况下运行抬高了机组供电煤耗和运维成本,对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盈利能力都产生了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未来会进一步制约煤电的转型发展。


    (二)气电过渡性定位处境尴尬


    燃气机组启停迅速、运行灵活,并且相较于煤电几乎没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环保优势显著,是一条重要的低碳转型过渡途径。然而,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披露的各电源类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强度,虽说气电的碳排放强度还不到煤电的一半,但却是生物质发电的两倍多,更是明显高于风电和光伏等其他新能源。常被视作清洁能源的燃气发电,在“双碳”目标之下同样处境尴尬,难以获得绿色金融的支持。


    此外,受燃气供应基础设施的制约,气电项目前期建设成本高昂,且回本周期漫长,投资回报期平均在10年以上,远远超过一般煤电项目。再者,气电的燃料成本占比高达75%,而天然气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波动较大,2022年国际燃气价格因全球政治经济局势的影响大幅上涨,直接致使国内超过30%的气电项目陷入亏损。因此,气电项目常常被金融机构认定为高风险项目,2019年的融资利率平均比其他传统能源项目高出1—2个百分点,进一步加重了燃气电厂的负担。


    目前,气电的平均度电成本已远远高于风电和光伏,再加上高昂的融资成本,使其在市场中更难与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相抗衡。从长期来看,这会削弱燃气发电企业在能源市场中的竞争力,对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转型不利。


    (三)能源低碳转型对转型金融提出更高要求


    2024年《bp世界能源展望》报告提出,自2018年以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在同期全球一次能源增长中占比达三分之一,然而新能源在全球能源系统中仍处于转型的“能源补充”阶段,也就是说,新能源虽增长迅速,但增速尚不足以满足全球能源总需求的增长。综合考虑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电力保供、灵活调节、热电联产、供暖等因素,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等化石燃料仍然在我国能源系统中发挥关键作用。随着新能源的增长,化石燃料的绝对消费量仍持续上升,考虑到整体的碳排放控制,如何实现化石能源的高效低碳利用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更需要金融机构加大对化石能源低碳转型的关注与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曾于2021年设立2000亿元的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明确将清洁高效煤电建设、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不过该工具已于2023年底到期。近期针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出的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补贴和财政贴息,涵盖了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用能行业,包含了其用能侧的电能替代和终端设备节能改造等转型活动,但煤电行业未被纳入,无法获取支持。不管新工具能否及时就位,煤电后续的低碳转型进程,仍需要转型金融为绿色金融作有效补充。

推动转型金融支持能源转型的建议

    (一)完善转型主体及转型活动的判断标准


    当前已出台的转型金融地方标准中,仅有重庆和湖州的标准涵盖了电力生产供应行业,天津、河北、广东分别仅针对化工、钢铁、陶瓷单一行业,覆盖不够全面。另外,由于各标准的量化评价指标相对较少,银行在实际测算时面临诸多困难,难以确切判定融资项目是否符合转型金融的标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标准的实用性。而且,金融机构目前在对不同行业的碳减排技术和路径进行分析时,其能力和手段仍存在明显不足。


    为降低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与完整性,有必要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分类标准,从而科学地界定化石能源的转型活动。并且,该分类标准应当完整包含转型主体及转型活动的详尽清单,以及一套相应的定性或定量标准。这需要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的深度参与。对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制定清晰透明且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有助于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防止“漂绿”等行为的出现。与此同时,形成系统性的支持能力,以避免由各类主体主导的金融计划和工具所导致的市场碎片化,这也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共识。


    (二)拓展转型金融参与主体,健全渠道及工具


    与传统金融及绿色金融有所不同,转型金融产品常常需要设计与融资主体转型绩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产品相对更为复杂,多数金融机构目前仍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我国的转型金融工具主要包含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可持续发展挂钩信贷(SLL)、可持续发展再挂钩债券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均属于债权类产品,当前在煤电和气电项目中已有一定应用。在股权类产品方面,我国目前还缺少相关的实践案例与经验。由此可见,当前转型金融的市场参与主体有待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多样性也存在一定不足。


    应当引导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依据转型主体、转型阶段、资金用途等方面的差异,研究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转型金融产品,并加强各类产品的实际落地和推广应用。其一,强化股权类产品在转型金融中的运用,拓展应用场景,增强风险包容性。积极发展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对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掺氢燃烧、先进燃气轮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的支持,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和示范项目的建设,从而降低技术成本,为未来的大规模应用奠定基础。其二,深化并购基金、债转股、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工具在化石能源企业兼并重组中的应用。先立后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淘汰小型或竞争力较弱的煤电和气电企业,推动资源的有效整合,借助规模效应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减少行业的碳排放总量。其三,拓展技术改造再贷款、设备更新再贷款等工具的范围,将化石能源核心设备升级项目纳入其中,以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运行的可靠性。其四,发展转型保险。增强能源行业相关数据的积累和分析能力,为保险定价提供有力支撑,在条件成熟时发展再保险。此外,以政府为主导构建转型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设立转型担保基金,为金融机构消除顾虑。


    (三)大力发展碳金融作为转型金融的有效补充


    碳交易市场借助碳定价机制,为控排行业确立了明晰的低碳转型奖惩机制。当下,发电行业已被纳入全国碳市场,水泥、钢铁、电解铝也即将被纳入。然而,碳市场目前存在着碳价相对偏低、交易量不高等问题,碳金融产品更是极度匮乏。虽然碳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所区别,但二者对于化石能源的低碳转型均具有重大意义。碳金融发展的滞后,不仅不利于化石能源企业通过碳债券、碳回购、碳质押贷款等途径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还导致控排电厂无法借助碳期货、碳互换、碳保险等工具对冲或转移风险。所以,完善国内碳市场并大力发展碳金融业务很有必要。


    举例来说,钢铁行业出口受到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国际供应商影响。我国钢铁行业每年出口钢铁超过9000万吨,总量大,碳排放影响高,而其中大部分碳都是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费产生的。未来,出口产品中,预测10%以上需购买绿证以符合相关国家政策,且比例还可能迅速提升,针对国际绿证及相关无补贴绿证等碳金融产品的需求极大。


    因此,应加快碳市场的扩容速度,并引入投资机构进场交易,把更多的行业、主体纳入交易主体范畴,以增强碳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化水平。建设更加开放的碳市场,提升金融机构推出、推广各类碳金融产品的意愿,为碳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捷的金融工具。推动碳金融与碳市场协同发展,使其成为转型金融的有效补充,为能源企业的低碳转型提供支持。


    (四)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融合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在原有《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了“低碳转型”标签,为金融相关统计制度和标准提供了依据。该目录不但包含传统意义上的绿色产业类别,还纳入了低碳转型产业类别,涵盖了诸如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以及清洁高效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等传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活动。这一变化也将推动国内绿色金融体系为传统能源和重点行业的低碳转型等领域给予金融支持。鉴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一致、实践互补,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存在融合发展的可能性。


    国内绿色金融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相对完备,产品类型丰富多元,成功构建了“政策支持、产品创新、市场监管”的完整生态系统。为加快转型金融的发展、避免重复工作,应当推动转型金融在绿色金融现有的良好基础上,达成融合发展。建立统一且兼容的标准体系,既涵盖绿色金融对环境友好项目的严格界定,又纳入转型金融对高排放行业转型活动的认定标准。搭建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融合的信息共享平台,激励金融机构开发融合型金融产品,并让转型金融复用绿色金融的产品线和管理模式。依托绿色金融体系的现有优势,转型金融能够更迅速地构建起自身的市场框架和运作机制。


本文刊载于《中国能源观察》杂志。版权所有,如需转载、使用或翻译成其他语言,需经本刊同意并注明出处 。




















 



编辑:刘光林
校对:王睿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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