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现场视频在网上流传:
8
月
27
日晚间,江苏昆山,一辆宝马轿车试图强行驶入非机动车道,把一名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主逼停,车上先下来一男一女,强行把电动车挪到了人行道上,随后一男一女准备返回车内,眼看一起欺负人的事件就要收尾,忽然宝马车驾驶位又窜出一位青皮男子,气势汹汹上前对电动车主进行殴打。
由于电动车主相对魁梧,青皮男似乎没占到什么便宜,随后小跑回车内拎出一柄长刀,直扑电动车主进行追砍,电动车主仍用四肢顽强抵抗,青皮男继而加大劈砍力度,不慎长刀脱手甩出去四五米远,二人立即同时上前争抢落地长刀,结果被电动车主抢到,随后展开反杀,原地反杀两三刀之后青皮男掉头跑向宝马车,电动车主追击,约莫又砍了两刀。
最后结局,根据昆山警方发布的通报:双方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宝马车主)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电动车主)没有生命危险。
虽然详细调查之前不可能给出太具体的结论,但是首封通报已经流露出往
“双方互殴”引导的倾向。
法律博主也纷纷上线展开分析,普遍认为原地搏斗时的反杀属于正当防卫,而青皮男逃跑后追击的几刀则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致死,面临相当重的刑期。
根据类似的既往案例,差不多也是这么个意思,反击行凶者致死,基本很难全身而退。因为我国的司法现实,对正当防卫实在是太苛刻了,哪怕面对再凶悍的罪犯,你的防卫动作也必须恰到好处,一刀都不能多砍,多砍一刀你就成了罪犯。
这就很搞笑,现实中疯狂的行凶者不会考虑砍你几刀才够,而极度恐惧慌乱中的自卫者却必须精确把控防卫力度,做一次恰如其分的正当防卫,实在是太难太难。
视频中透露的前因后果,是非分明,这蛮横的社会哥,真是把老百姓往死里欺负,道也抢了,车也搬了,还要揍人,拳脚揍不过瘾,还要拿刀砍人
……这样的人渣换不起一丁点的同情。
网上很快有人起底,此青皮哥貌似前科累累,多次因盗窃、敲诈、打架、故意伤害而被拘留或判刑,目前尚未被官方证实。
机械解读法律条款很容易,但是世上没有精确的自卫机器。一个人,先被无端欺负、侮辱,继而又被长刀追砍,他的恐惧,他的愤怒,如何计算?
躲避、抵挡、抢夺、追赶、铲除危险
……这是一个正常人在极度威胁之下,一连串的本能反应,在肾上腺素飙涨之下,谁能精准地停留在恰如其分的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