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我们解读如下:
一、党中央、国务院认为大小非大规模减持已经危害了股市健康发展,也会给整个宏观经济带来危害,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扭曲公平的市场交易机制,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利于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这是根本性的大利好。这种定性结合刘此前的言论明显不是证监会层面能自发觉悟的,而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屋建瓴给予指导的,从规则出台迅速来看,明显是党中央、国务院更高层面此前发现,大小非大规模减持、清仓套现后,资金出逃国外,国内实体经济反而面临“失血”风险,故给予方针政策性地指导。有个细节,减持规则出台前,人民币汇率大涨,应该是有先知先觉的资金。
二、在新股发行和减持制度严重不公且有重大漏洞的背景下,邪知邪见就容易滋生且越来越多,包装上市、然后清仓减持,风险为零啊。这就是为何二级市场的绝大部分股票都跌那么惨了,为何还有那么多新股在排队上市?巨大的利益所在。在此前的新股发行和减持制度下,二级市场就是在以制度的名义杀中小散户,是极大的恶。
三、如果不是非常精通、了解市场而制定规则,就容易出现各种大漏洞。譬如此前的减持规则存在如下漏洞:
1、以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方式规避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数量限制;
2、有关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够完备,一些大股东、董监高利用信息优势、发布利好、高送转等“精准减持”;
3、董监高通过辞职方式,人为规避减持规则等“恶意减持”;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数量没有限制,导致短期内大量减持股份等等。证监会以后要制定市场的各种规则,一定要多接地气,到股民中间去,以广大股民的智慧,方能尽可能的事前防范各种漏洞。
四、及时防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出台违规减持处罚细则。在新减持规则出台后,各方应密切关注,防止减持方找到新的漏洞,违背政策出台的初衷。对于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深沪交易所应该加强监管,及时限制交易,从重从快给予处罚。此前日机密封股东“清仓”后道歉,违规减持如何监管和处罚,应及时出台处罚细则。
五、维护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运行,要考虑事关长远的顶层制度设计,也要及时防范和堵塞漏洞。维护市场三公、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神圣使命,从刘主席最近的行动和表现来看,华丽转身,给予大赞。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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