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琪、西君/文 斯想/策划
纠纷,是人们社会生活中鬼魅般的存在,惹人讨厌,却难以完全避免,处理起来,轻者耗时伤神,重者诉诸法律。
大过年的聊纠纷,绝不是要给大家添堵,恰恰是希望未雨绸缪,古风古语点缀生活,法务锦囊守护权益,祝愿大家新的一年,离纠纷远些,再远些。也希望法律意识更深入、更普遍地转化为行业自律和行业共识,行业大环境的改善,对所有环节都有益。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如果你需对现有剧本或故事(IP)进行修改、创作,应考虑到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改编授权。重点查看现有剧本、故事(IP)的著作权归属,以及原作者是否允许对原剧本、故事进行修改、改编,合作方是否有权聘请自己进行修改、改编,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交权属证明、相关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避免卷入纠纷。签订剧本委托创作协议时,应明确约定剧本、故事权属情况。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老子·八十一章》
如果片方跟你说,你的原创大纲和前三集剧本我已经看过了,很不错,不过我们还想了解更详细一点,再发两集剧本过来吧。不要信他,出于保密的要求和对合作方诚信的考量,建议在签约前只向片方提供故事梗概和人物小传,并签订保密协议,可以向片方提供几场戏或一两集试阅。提供较多原创内容时建议先签署较正式协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礼记·中庸》
如果在项目洽谈时、推介剧本时,你需要向对方提供大纲、剧本或讨论策划方案,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意,首先可以将创意形成1000字以上的文字作品,将文字作品与剧本进行版权注册,其次向他人提供创意、剧本时要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明确保密条款,最后保留双方往来邮件、信息,有备无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汉·枚乘《上书谏吴王》
如果某个公司想要跟你签约某个项目,不要着急,先来查查对方公司的信誉。
首先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对方是否是合法存续的公司,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了解对方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查询对方是否有被法院执行的情况,是否有不良信用。签约时可以要求签约代表提供相关公司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东晋·陶渊明《杂诗》
如果你想拥有继续创作续集剧本的权利,那需要在第一部的创作合同中约定“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如合同相对方拍摄续集,则优先聘请编剧继续创作续集剧本”。如果不在开始的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主动权通常就落在片方手中,一般来说编剧很难独立另行创作续集故事。
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
——《资治通鉴》
如果你想保障自己在影片中的署名权,要吸取近几年有关署名权案件的经验,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署名的方式、字体、位置、是否是唯一编剧等。如:1、剧本符合对方要求的,编剧应署名第一顺位,且不能有总编剧等其他编剧署名;2、片花、海报等广告宣传品中,为导演、主要演员署名的,应同时为编剧署名。有的合同中会有“相对方有权聘请其他编剧”“相对方有权决定编剧署名方式”等条款,应特别提起注意。如果你是联合编剧,那么片方按照所创作剧本在播出版本中占比大小排序是正常原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论语·卫灵公》
如果你想要放心创作,一定要明白版权保护的途径。第一,可以去各地版权局或国家版权中心登记著作权保护;第二,未完成作品或短期作品保护可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作品保管服务;第三,中国作协影视委员会也提供注册业务;第四,时间戳等在线技术手段也可以提供一定的版权保护。
其中,通常说的版权登记,就是在各地(省)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PCC)对作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领取《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著作权人所拥有的版权确定权利归属和提供权利证明。登记是自愿的,不登记著作权人也是享有版权的。当发生侵权情况时,作品版权登记是表明作者身份、证明版权归属与作品创作完成时间点的关键证据。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礼记·礼运》
如果你遇到侵权、违约,却不知可以向谁求助,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是最妥当的方式。在委托律师之前或不便委托律师的,可以向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组织寻求帮助,同时编剧帮作为成熟的编剧第三方服务平台,亦为编剧提供相关的法务与维权咨询服务。
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
——《韩非子·有度》
如果片方未经许可将你的剧本向广电局申报备案,你想撤销立项备案,你需按照影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通常来说,撤销广电备案需要由原申请单位提交撤销或变更申请,原申请单位拒绝撤销且将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尝试向广电局提交解约协议申请,或通过法院诉讼以判决变更行政行为。
言无二贵,法无两适
——《韩非子·问辩》
你在某公司任职期间提交的剧本方案,想要拿回剧本方案的著作权,需要看剧本是否属于职务作品。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作品是指员工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作者本人,但单位有权优先使用,且作者在将作品提交给单位起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能许可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单位同意第三方使用的,作者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不属于职务作品的,作者当然享有剧本著作权。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关注有关职务作品的约定条款。
君子之交淡如水
——《庄子·山木》
如果你与另一名编剧一起创作某项目,但片方仅和另一编剧一个人签署了委托创作合同,想要保护你的利益,应与另一编剧签署书面协议,约定编剧间内部权益分配:署名顺序、稿酬比例、对外授权一致行动力、衍生改编权的行使、合作推出机制等,并应保证片方知晓且能切实履行涉及整个编剧团队的利益条款,同时应当查阅编剧直接与片方签署的协议并留存副本。在任何情况下,均建议尽量直接与片方签署创作合同,直接约定编剧权益。
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论语·子罕》
如果你想知道解约时能否拿回剧本著作权,需要看在合同中是否明确的约定解约时剧本著作权的处理方式。如可以约定剧本交付后,片方对创作结果不满意导致双方终止合作的,剧本著作权由编剧享有,或可以约定片方付清全款之时,版权才属于制片方所有。在违约责任条款,亦应当对片方违约情况下,编剧对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剧本版权回收权做出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