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四大新鲜事儿
有关国际四大最新资讯第一分享平台!本平台发布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PwC, KPMG ,DTT, EY)的最新资讯,行业监管、业务动态,职场心得、招聘信息、专业交流信息!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国际金融报  ·  齐鲁制药曝出13.51亿虚开发票案!后续或“ ... ·  13 小时前  
51好读  ›  专栏  ›  四大新鲜事儿

德勤:银行如何用足、用好普惠金融税费大礼包?

四大新鲜事儿  · 公众号  ·  · 2024-07-17 10:07

正文


德勤中国金融服务业研究中心近日发布《慎终如始 稳进相济 进而有为:中国银行业2023年发展回顾及2024年展望》报告,内容涵盖了2023年经济及金融形势回顾、2023年上市银行业绩分析、2023年上市银行业务观察、行业热点话题探讨及2024年宏观经济和银行业发展展望五个章节,逾190页。


报告精华章节将以连载形式刊发,此文为连载第十一篇。


2023年,为优化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工具,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布四份公告,将涉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统一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这些政策优惠涉及大部分商业银行,为银行构建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充分享受政策“红包”,但同时亦需警惕政策滥用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加强事前管理,防范事后漏洞。本文将聚焦于前述税收优惠政策在同业实践过程中的问题与争议,探讨可行的优化方案。


政策背景及要点

2023年8月,《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和《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宣布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和《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宣布将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旨在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持续发展,助力农村金融发展,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表: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4份公告概览


观察与分析

1. 借款主体身份认定

小微企业身份认定

根据13号公告和16号公告,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主要依据贷款发放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三个指标进行认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关注“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营业收入指标关注“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


在实践中,银行授信部门主要基于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获取其财务指标,以确定借款人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一般采用上一自然年度的数据。对于借款人在年中申请贷款的场景,其“营业收入”指标的计算可能与税法要求的“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存在偏差。如严格按照法规执行,则对银行的数据信息采集和管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从业务层面看,银行需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中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数据信息,并在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时,采用的划型标准大多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因此,银行在享受13号公告和16号公告的税收优惠时,大部分银行小微企业的取数标准来源于信贷系统中筛选标识为小微企业类的贷款。


但我们也注意到,2023年上半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多家大中型银行出现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统计口径错误,例如,将个人商用贷款计入普惠型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贷款统计口径;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等。因此,如税收优惠适用性的判定直接依赖于监管统计口径数据,在统计报送监管部门的信息存在划型错误时,银行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潜在的税务风险。


个体工商户身份认定

四份公告文件并未明确赋予“个体工商户”具体的判定标准。实践中,银行对个体工商户身份的认定标准各不相同,部分银行执行口径较为严格,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也有部分银行遵循实质经营原则,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判断借款人的个体工商户身份。


如前文所述,2023年上半年监管处罚案件中包含将个人商用贷款计入普惠型个体工商户贷款统计口径的情形。从谨慎角度考虑,建议银行应当审慎考量个体工商户身份的认定标准,考虑将判定依据形成相关的制度,并将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管理,以避免潜在的监管风险和税收风险。


2. 小额贷款标准认定

四份公告文件明确了“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标准,即强调以“单户”为维度,关注其授信金额,在无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则关注单户贷款合同金额及余额。但是,在银行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单户借款人的授信额度、贷款余额可能随着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其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现行公告暂未对授信额度计算或贷款余额计算的标准给予明确界定。以16号公告限定的授信额度为例,银行应当关注授信额度变化的相关业务场景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性的影响。

图:授信额度上升、浮动的相关税务影响

目前,各家银行在判断是否符合小额贷款的认定标准时,主要考虑与报送监管统计口径保持一致。但是,随着银行普惠贷款业务场景逐渐多元化,业务系统数据统计逻辑规则与税务优惠统计口径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且差异情形可能更为复杂,这对银行日常税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以16号公告为例,当授信额度在1,000万以内到1,000万以上之间滚动调整时,银行在税务管理上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考虑对享受税务优惠的影响:一方面关注授信额度变化后,未来期间是否能满足适用税务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关注授信额度变化时,是否需要对历史期间享受税务优惠的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无授信额度的贷款,银行需要考虑按“单户”维度动态管理,合并考虑多笔贷款余额是否满足小额贷款的认定标准,或是直接按照“单笔”贷款余额的口径判断。


在实践中,我们观察发现,由于现行的政策文件尚未细化小额贷款的认定标准,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存在差异。在日常的税务管理中,银行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口径的差异性,并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规范各分支机构执行标准。


2024年初,央行宣布将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认定标准从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对此,银行也需要相应调整现有系统的取数逻辑。目前尚未明确税务优惠政策口径是否会根据此次监管口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两者口径存在差异,银行需要考虑如何通过系统的支撑以对不同口径下“小额贷款”进行筛选与判定。


我们观察到目前部分银行仍需要手工进行二次筛选,如果未来税务优惠口径和监管口径保持一致,银行在依据监管口径调整时,是否也要同步考虑税务取数要求。但如前所述,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对于小微企业判断口径存在差异,如果要考虑未来通过系统取数,参数设置的灵活性也是银行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3. 贷款利率标准

16号公告明确了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贷款利率不能高于LPR150%(含),并提供了两种免税收入计算方法。然而,由于LPR可能会调整,因此在贷款期间内,同一笔贷款利率可能出现高于、低于或等于LPR150%的浮动状态。


LPR变动对税收优惠适用性的影响,与上文分析的授信额度波动的影响类似。银行如何准确理解税收法规,如何准备适当的备查资料,以确保未来出现外部或者内部税务检查时,能够证明税收优惠政策使用合规,是日常税务管理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之一。



思考与建议

综上所述,四份公告文件通过财税工具同时利好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经营发展。但是在借款人身份认定、授信额度和单户贷款余额变动以及LPR变动,是否需要实施动态管理和追溯调整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优化明确,这对银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较大挑战。为了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有效防范税务风险,我们建议银行可考虑从三方面加强管控。


1. 部门联动

从实践操作来看,银行对借款人身份的认定及小额贷款标准的认定通常基于前端业务部门(如授信部门)的工作,而财税岗位人员往往缺乏信息与精力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逐笔确认。因此,前端业务部门对信息识别的准确性将尤为重要,特别是借款人身份及小额贷款标准在监管口径与税收口径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业务部门能否根据税收政策要求准确收集并判断相关信息,将成为银行税务风险管控的重要节点。我们建议银行考虑定期开展财税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联动沟通,就监管口径变化、工作流程控制、信息收集方式、标准认定逻辑等工作进行充分探讨,以满足税务合规要求。


2. 系统支撑

四份公告文件对借款人身份、小额贷款标准及利率水平均提出了要求。对于银行来说,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存在贷款金额小、笔数多、贷款人情况复杂等特点,银行势必需要系统支撑来识别符合条件的贷款并计算可享受免税的利息收入金额。特别是在借款人授信额度变化、同一时期内发放多笔贷款及LPR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使系统根据事先设计的规则进行准确识别与计算,是每个银行需要解决的难题。我们建议银行结合法规变化、征管口径、同业实操等因素,定期复盘系统规则,通过穿行测试等方式排查系统漏洞,以保证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避免因系统缺陷导致错误享受税收优惠。


3. 留存备查

根据四份公告文件要求,银行应对符合优惠条件的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我们也注意到,过去两年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开始关注银行对普惠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特别是借款人身份认定等方面。考虑到借款人身份认定信息及授信额度、借款借据等资料多数通过手工或系统的方式在前台业务部门进行维护,我们建议银行考虑通过制度要求,将业务部门收集的原始资料及系统判定记录进行完善的留存与维护,以应对税务机关的不时检查,并据此进行合理性解释。


四份公告文件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大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通过财税激励协助银行建设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的政策导向。我们相信,通过全方位的税务管理建设,银行可以用足、用好普惠金融税收优惠“红包”,合规、有效地提升税收管理效益。


业务垂询,敬请联络:


曾浩

德勤中国金融服务业

银行业及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

电话:+86 21 6141 182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沈小红

德勤中国金融服务业

研究中心主管合伙人、审计及鉴证合伙人

电话:+86 21 2312 716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俞娜

德勤中国金融服务业

税务与商务咨询主管合伙人

电话:+86 10 8520 756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李浩文

德勤中国金融服务业

税务与商务咨询总监

电话:+86 10 8520 768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德勤《慎终如始 稳进相济 进而有为:中国银行业2023年发展回顾及2024年展望》

如需查看下载完整版 慎终如始 稳进相济 进而有为:中国银行业2023年发展回顾及2024年展望 ,点击下方财融圈小程序进入“财融圈干货”圈子免费下载!

END


精彩推荐

四大新鲜事儿 视频号




热门职场圈子


四大君重磅推出职场 圈子小程序! 入圈可实时了解四大圈职场的最新资讯、专业知识经验、政策解读等;在线收听圈内资深人士的职场和专业话题分享;通过与圈内职场经验人士互动解决自身的各种职场疑惑;下载本圈收集的各种数据报告、专业干货等,进行自我学习提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