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中日农业合作交流工作,我国农业部(现为农业农村部)与日本农林水产省建立了双边农业联委会,定期分别在中日两国召开双边农业联委会。根据工作需要,2004年至2015年由我担任中日农业联委会中方主席,多次率中国农业部代表团赴日参加中日双边农业联委会和其他有关的国际会议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在我长期参加中日农业合作交流工作的过程中,有一些思考和认识,愿与大家分享。
日本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国土总面积约为37.8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为541万公顷,折8115万亩。全国总人口约1.2亿人,其中农业人口约为2050万人,占总人口的17.2%。按全国人口计算,人均耕地约为0.7亩,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耕地约为4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全面崩溃,农业生产遭到很大破坏,曾经出现严重的粮食危机。由于日本政府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政策和措施,日本农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化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部门,实现了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和管理方式的科学化。如育种良种化,育秧工厂化,插秧、收获、脱粒干燥全程机械化,除草化学化,农产品加工生产工厂化以及水利管理电子控制化等等。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民的收入及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日本农业是以水稻栽培为主的。水稻传入日本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水稻生产在日本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1955年稻米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52%,1965年约占48%,到了21世纪有所下降,约占38%左右。
日本的肉类生产却曾经长期不能自给,影响了居民的食品质量。上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对单一的传统农业结构进行了调整,使农、牧、渔等产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他们从国外进口了牛、猪、鸡等优良品种,依靠进口饲料,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赶上了欧美家畜、家禽产品生产率的先进水平。同时大抓蔬菜生产现代化,大力发展温室、喷灌、塑料薄膜覆盖等先进栽培技术,使肉类和蔬菜实现了自给。
日本是一个群岛国家,海岸线长而多弯曲,发展渔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的渔业发展非常迅速。现在日本已经是世界上渔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1984年日本水产品产量达1279.3万吨,居世界第一位。渔业产值为农业产值的30%,渔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日本人民生活需要的动物蛋白来源,水产品占50%以上。日本的渔业以海洋渔业为主,产量约占总产量的98%。淡水渔业虽约占总产量的2%,产值约占6%左右。海水养鱼和网箱养鱼是当今日本鱼类养殖业的核心,占主导地位,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55以前,日本人也是用牛和马作为动力种地的,从1955年起开始用手扶拖拉机,到1970年实现了手扶拖拉机化(日本称为步行机械化)。世界上用手扶拖拉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只有日本。1955年日本也从美国引进过大型农业机械,但是日本人多地少,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小,加之地形复杂、大型农机使用成本等问题,日本农民不太欢迎大型农业机械。
1970年日本开始发展轮式拖拉机和水稻插秧机。上世纪80年代,大型农业机械和联合收割机开始加快发展。新世纪,日本大力研发轮式拖拉机,其功率范围很宽,从9马力到40马力都有。现在日本的水稻生产从整地、育秧到插秧、中耕、除草、灌溉和收获等全部过程都实现了机械化作业。
日本现代农业发展过程大体上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明治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通过改良品种、改土治水、增施肥料和改进栽种技术,使产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第二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到上世纪50年代,属于恢复发展阶段。由于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扩张和侵略,日本的农业由发展停滞到遭受严重破坏。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水稻4200多万亩,平均单产仅73公斤,比战前减产38.5%。日本投降后,国内农业生产极为困难,粮食严重短缺,日本政府用了10年时间来恢复农业生产。1955年,水稻种植面积达4830万亩,单产上升到约320公斤,基本上达到二战前水平。
第三阶段是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是属于全面发展阶段。1967年水稻种植面积达4900万亩,平均亩产约383公斤,成为日本水稻生产历史上的最高峰。
在这一阶段,由于日本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禽业、果蔬业、渔业等都得到了迅速发展,使日本的食物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从而出现了“大米过剩”的现象。日本政府从1970年开始采取了有补助的“水稻休耕”政策,水稻栽培面积有所下降。
二战后40多年来,日本农业在一片废墟上恢复和发展,实现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现代化,原因是多方面的。经过总结分析,我认为日本现代农业发展成功的重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内容:
一是制定农业政策,健全农业法规。
日本政府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稳定增长,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多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196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农业基本法》,1983年又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作为农业的基本大法,规定了日本农业发展的总纲及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原则措施,特别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政府对农业的职责和应完成的任务及义务。日本的农业法律十分繁多,从农业体制到农业经济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规。这些农业法规有力地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而不受各届政府更替的影响,保持了农业政策的连续性。
二是重视智力投资和农业人才培养。
日本自然资源缺乏,所以十分重视智力投资,开发智力资源以发展经济。日本政府一直把农业教育作为重要一环来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把各类学校的体制纳入了新学制的轨道,新学制的初中、高中和大学都进行农业教育。特别是以培养自营农民为对象的农业高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日本自上而下广泛地开展农业研修教育,即对从事农业工作的公务员和广大农民开展研修教育,以培养大批与农业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各种农业管理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就重视农民的教育工作,曾采取办农民夜校、农民补习学校和在农业学校或农场附设农民培训班及农民讲习所等教育措施,对农民开展科技和文化教育。1949年颁布的《社会教育法》规定,要利用图书馆等设施,对农村青年、妇女、成人组织“学级”(类似一种学习班的形式),开设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教育。1953年,日本政府又颁布的了《青年学级振兴法》,在全日本的村镇组织“青年学级”,由国家发放补助金。到1955年,学级已发展到约1.76万个,参加学习的青年超过约100万人。上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农民的研修教育更加正规化、制度化了。
三是工业的迅速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优质廉价的现代化农业生产资料。
工业支持农业是日本农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日本政府还通过金融信贷及财政投资等手段对农业进行经济支持与干预。实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价格政策,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保证了农业扩大再生产。对农业的财政投资保持一定优待,凡是有助于农业现代化的生产投资,政府都给予补助。
日本政府根据不同情况还对农业生产进行保护性的一些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干预,并通过行政系统对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消费进行组织安排,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发展。
四是建立“农业协同组织”对日本的农业发展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农业协同组织”是农民自身的组织。它遍及全国,有综合性的,有专业性的,有中央的,有地方的,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农协”网络。
全日本约450万农户都参加了不同的“农协”组织。“农协”的服务项目可以说是无所不包,主要项目有农产品贩卖、购进、农业信用、农民福利、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医疗等等。农协是一个半官方的社团组织,是国家和农民之间的桥梁纽带。农协组织的资金由民间筹集入股,机构人选由民主裁决,除了正常开支及积累之外,盈利资金完全按股份分给农民。政府有关经济的要求和政策等,都可以通过农协来贯彻。
△在日本新泻出席首届亚太经合组织粮食安全部长级会议
尽管日本农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达到了农业现代化的程度,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农业人口不断老化。在日本现有农业人口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约占半数以上。许多日本年轻人不愿继承农业,都去城里找工作,致使农业就业人口逐年减少。
二是日本农民的收入虽然很高,但始终不如非农收入的高,兼职农户的收入比专业农户收入高几倍。在生产规模上,许多农民只想维持现状,不想扩大再生产。日本政府对此深感担忧,认为这是日本农业的一种潜在危机。
三是耕作粗放现象日益严重。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资料,每亩稻米的生产成本约占总产值的50%。在成本的组成中,劳动费占41%,农机具费占28%,肥料占8%, 其他占23%,劳动费占的比重最大,而且有逐年增大的趋势。农民为节约成本,追求省力栽培,耕作粗放的现象日趋严重,主要表现在耕层变浅,栽培管理粗糙,后期脱水过早等方面,影响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是农机具使用率低,造成极大浪费。日本农户多数都是自备各种农业机械。由于机械化水平高,一台农机具每季作业的时间很短,大部分时间都存放在机库中,无用武之地。农机具利用率不足50%。为此日本政府进行提高农机具利用率的开发研究,其主要途径是设立农业机械银行(农机代耕站)与农户签订代耕合同,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
综上所述,日本政府和各界人士对农民尤其是对青年农民进行不断的教育,并采取各种措施让日本农业后继有人,使日本农业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日本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研究分析,特别是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业发展模式,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农情的前提下,可进行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