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律读品”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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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已正式启动。5月10日,人民网、共产党员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人民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等有关媒体发布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职位信息。各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部门在相应的网站上进行转发。
此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共有56个中央机关参加,计划选拔360名公务员。其中,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共342个;公开选调职位为副调研员,共18个。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
2017年5月11日至5月22日,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
,采取分级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
中央机关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为做好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公开遴选工作制度化推进,规范化实施,科学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大批优秀基层公务员通过公开遴选进入中央机关工作,初步建立起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公开选调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中央机关通过公开选调选拔了一批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专业性较强的急需人才。下一步,中央机关将继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改革和创新公务员培养选拔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调研员。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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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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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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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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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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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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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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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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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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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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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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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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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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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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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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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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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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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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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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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