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
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杨浦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请申报企业于3月21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
http://www.ssme.sh.gov.cn
,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一式一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和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请申报企业于3月21日前登录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和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须先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请复核企业于3月21前登录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和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2021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本批次开展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于
3月21日前
,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在线填报
工作。
(二)简单更名: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于
3月21日前
,向区科技和经济委提出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签章齐全。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1、政策整理和匹配
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鼓励和扶持的对象、什么时间申报、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
2、项目材料充分准备
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优势和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但如果企业不具备与此相关专业的项目材料编写申报人员,建议寻求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发布后,一般具有10-30天左右的申报窗口,为避免错过申报、准备不充分或条件不符合等问题,企业需要提前统筹进行政府项目申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