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跨年”仅剩一个月零几天,
年底换房的您得注意了——
北京
租房
、
租公租房
合同
“全新升级”亮相!
....
本次出台文件“一大波”明确禁止要求出炉!
在北京租房您千万要注意了,
以后签合同还得注意这些。
11月22日,
北京市住
建委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大家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本次公租房合同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调整,如下:
一是
增加了合同说明、特别提示等内容,便于承租人知晓公租房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申领补贴,自觉规范租赁行为。
二是
增加权利义务关系和续租条款,明确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及时安排维修的权利,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
三是
细化合同解除与终止条款,对承租人违规使用公租房及拒不配合管理、调查等情形,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保障公租房合规使用。
四是
进一步细化了违约责任条款,
对违规转租、转借、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的惩戒
,包括记入不良信息档案、五年内限制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向社会曝光违规信息、联合惩戒等。
京京提醒:
示范文本首次明确,承租人出现违规转租、转借、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将给予包括记入不良信息档案、五年内限制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向社会曝光违规信息、联合惩戒等惩戒。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三个合同示范文本。
通知指出,
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2008年版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BF—2008--060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BF—2008--060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BF—2008--0606)、《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BF—2008--1002)
在住房租赁中不再推行使用。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京京提醒:
目前,北京租房合同和公租房合同已全新“
升级
”,2020年幼升小家长及以后幼升小家长,如新办理租房相关事宜,建议使用最新版的租房合同(目前关于幼升小合同使用范本相关部门暂未发布说明,建议大家持续关注),最新合同版本,可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下载。
2020年及2021年京籍租房入学家长,需要准备的入学材料,参考如下:
京京提醒:
参考2019年政策,京籍适龄儿童入学为按户口或房产两种途径,部分城区要求较细,如西城区幼升小说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租住公房可以用来申请入学,2020年幼升小家长可以参考入学城区要求对照准备,符合入学城区要求后方可申请入学,最终请以入学城区实际要求为准。
京籍在非户籍区无房租房入学需要实际居住证满三年并且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如何备案?
可识别上图二维码回复“备案”查看攻略!
非京籍租房幼升小除了需要提供租房相关材料,还要准备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北京市居住证和全家户口簿,具体如下,来看看你还差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