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何 帆(最高人民法院)
大法官齐修“必修课”
7月12日,
贵阳,全国法院领导干部媒体素养培训班。
“看来,不仅传播‘工具’要更新换代,传播理念也该迭代升级了。” 听完祝华新、邹振东两位传媒专家的授课,一位高院研究室主任感慨,然后问我,“你做了那么久微信公号,今天的课有没有受启发?”
我回答:“当然有。老师们提到的几起与法官履职保障有关的热点事件,我都曾参与讨论。当时还纳闷,为什么法官受委屈时,只见法院人‘抱团取暖’,却听不到各方声援。两位老师今天点破了其中奥妙:如果我们不能‘跳出法院看法院’,就只能‘自说自话’,甚至‘自娱自乐’。”
这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同志开始总结讲话。徐主任毫不避短,开篇就“揭盖子”,指出法院一些领导干部对媒体的认识“
盲区
”、操作“
误区
”和知识“
短板
”。
例如,有的同志死守“防火防盗防记者”错误观念,将舆情一概视为“险情”“敌情”,只会“封堵删”,结果适得其反;有的同志面对重大敏感舆情“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导致不起眼的“小案件”、不经意的“小事件”、工作中的“小瑕疵”演变成“一个法院出问题,全国法院形象都受损”的“大舆情”……
谈完问题,再提要求。徐主任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
提升媒体素养作为新时期法院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
,既要了解媒体前沿技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又要强化主动公开观念、掌握舆情应对技巧,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讲话赢得全场热烈掌声。
据了解,这次培训班的规格堪称“史无前例”:从首席大法官到各高院院长,全体大法官悉数到场,全国法院约7万人通过视频方式参训。与此同时,这也是最高法院负责同志首次提出要提升“媒体素养”这一概念。
新媒体时代的三个认识
所谓
媒体素养
(Media Literacy),是指在不同情境下,理解、应对、释放、运用媒体舆论的能力。这其中,理解、应对能力是
第一层次
,释放、运用能力属于
第二层次
。在许多国家,媒体素养教育不只针对政府官员或公务人员,还被引入国民基础教育,目标是培养全民的判别与思辨能力,引导大家批判性看待媒体资讯,既不敌视,亦不盲从。
客观来讲,经过近些年的不懈努力和技术助力,各级法院都设置了新闻发言人,加大了新媒体建设力度,“两微一端”的“司法新媒体矩阵”已初步形成。许多法院领导干部也克服了“畏媒”心理,能够大方、从容、自信地与媒体打交道、交朋友。但是,上述发展成果,与媒体素养的形成尚有一定距离。
总体来看,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修好媒体素养这门必须课,我们还需要强化三个认识。
第一,认识司法伦理被舆论形势赋予的新内涵。
传统的司法伦理是“判决之外,法官无言”。意思:法官要说的道理,都该明明白白写在裁判文书上,除此之外,多说无益,也徒生是非。
在过去的舆论环境下,秉持这一伦理固然有理,但进入社交媒体时代,各类资讯的释放、传播已覆盖诉讼全程,也没有院内院外、庭前庭后、线上线下之分。一张截图、一段语音、一个微博,乃至法官、检察官、律师或书记员一句不经意的话语,都可能平地起波澜。
舆情一旦发生,谣言、误读、断章取义、以讹传讹“众声喧哗”,哪儿管你审前判后,也不会给我们“无言”的空间,这时候,该回应时就得正面回应,哪怕“让子弹飞一会儿”,也得“留好后手”,适时发声。
但是,敢发声并不代表乱发声。对法院人来说,媒体素养还包括对司法规律和审级职能的认知。涉及具体案件,有的话判前不能说,有的话没有参与案件审理的领导干部不能讲,有的话上级法院更是不能轻易表态。
正如邹振东教授所言,法官们是“坐”着讲话的。面对重大舆情,话不在多,而在精准有力,说出去就要能解疑惑、定纷争,扬汤止沸或火上浇油的话不如不说。除了解正能量如何传播、负面舆情如何发酵外,有时还得认真研究经典的“舆情反转”案例,学会如何在关键时刻借力逆转,甚至“以退为进”。
第二,认识传播平台被现代科技重塑造的新格局。
我有一个朋友,过去做新闻发言人,现在成了法院负责人。她常抱怨,现在的舆情传播,与十几年前有天壤之别,过去的传播平台、途径、周期是具体的、可控的,无非是报纸、电视、电台外加BBS论坛,有时打个招呼、请吃顿饭就可以“摆平”,现在则分解为千万个体、多种形式、多条途径,甚至出现“几何分裂”式传播,想找人都不知道该找谁。
事实上,就在我们抱怨微博、微信打破“旧格局”,为“两微一端”建设沾沾自喜的同时,传播平台“裂变”和“重塑”的进程并未停止。随着受众偏好的变化,舆论场也在完成“细分”,
微博和微信
“朋友圈”不再是“主战场”。遇到热点舆情,有人习惯去“
知乎
”问“大神”,有人一头扎进
“豆瓣”
的“话题广场”或“小组”,有人跑去
B站
“弹幕”吐槽。这就像舞台表演,法院这边还在“搭台唱戏”,观众可能已转向其他“剧场”。
第三,认识宣传语系被时代发展催生的新变化。
时代在发展,人们的审美也在发生变化,更重视新知、新角度和信息量,对“宣传体”和“说教体”有天然排斥。长期以来,许多法院习惯了一篇新闻通稿打天下,但通稿内容始终是“领导讲话体”,即使交给新媒体团队推送,也只能是标题“萌”一点儿、版式“靓”一点儿。问一些新媒体小编,他们也很无奈:“通稿内容都是领导审定的,我们除了分分段、换个标题,哪儿敢动一个字。”
另一方面,我们老说要讲好“法治故事”“改革故事”和“司法故事”。可怎么挖掘、提炼出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法院特色的故事,进而保证我们的故事媒体愿推、群众爱听呢?
曾有记者对我说,“才不愿总听你们那些病倒、累倒的‘苦情戏’,那些法官当然可敬,可这样的故事,各行各业都有一把,我们新闻界比比皆是,连我们都打动不了,又如何感动中国?你们法院每年有1000多万个案子,就算是‘万里挑一’,难道就不能从中发现100个好故事?”
修好必修课应拿的5个学分
一门精深的课程,总是包含若干学分。在我看来,修好媒体素养这门必修课,必须拿下以下
5个学分
。
第一,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策划、设置议题,拿好
“策略分”
。
从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发展到主动设置议题、策划新闻焦点。例如,每当我们接受采访或发布新闻时,总有同志担心会被媒体“断章取义”或者“被标题党”,可是,换个角度想,会不会因为我们发布的信息过于专业,重点、亮点不够突出呢?又或新闻通稿过于平铺直叙,逼得媒体不得不自行起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强化
“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