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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42 詹姆斯·法尔 | 从政治上理解概念的变化

三会学坊  · 公众号  ·  · 2018-04-07 08:00

正文

从政治上理解概念的变化

[美]詹姆斯·法尔  | 文

朱进东 | 译


“欢庆”这一概念,现代人常把它和欢乐相联系;在别的时代它可能和害怕、恐惧相联系。眼下我们所称作的“智慧”与“幽默”无疑在其他时代是不存在的,而且这两个词都在不断地改变着自身的含义。

维特根斯坦


要是维特根斯坦的想象力发生了政治转向,他就会使他的理论多少得到进一步强调和更富戏剧化。他可能一开始就这样论述:“‘革命’这一概念,时下我们把它和全新的事物相联系;在另一个时代它肯定是和恢复和回归相联系。现在我们所称的‘爱国主义’和‘民意’无疑在其他时代是不存在的,而且这两个概念都在不断地改变着自身的含义。”

不断的变化,这看来像是有关政治概念的唯一真实、永恒补办的特点。当今有些概念赋予政治生活以意义,使交流变得更加容易,用批评的武器武装我们,这些概念并非总能做到这些,或并非总能以不同的方式做到这些。这些概念具有一系列的连续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持续逐渐发展的语法”证明了这种连续性的存在。语法的演进不只是一个狭义语言学或概念问题,而且也是个政治问题。因为概念与信仰、行动与实践齐头并进且共同变化。理解概念的变化主要是理解政治的变化,而理解政治的变化则主要是理解概念的变化。而且这样的理解具有历史必然性。

本文希望对政治概念变化的理论有所贡献。但是,理论有其独立存在的内容(本文希望如此),本文在此只是就概念变化的基本解释机制做出一个理想化的勾勒。概念变化是政治行为人的一个想象的结果,政治行为人批评且试图解决特定的矛盾;他们在力图去理解和改变身边的世界时,发现这些矛盾存在于他们的信仰、行动和实践的复杂网络中。一个解决政治问题的共通模型——一个支撑人类意向性与理性的中心和限度的模型——潜藏在概念变化这一基本机制中。

阐明上述主张构成下面第二部分的任务。第一部分准备提供若干关于政治与语言的的总体反思的理由。第三部分一上来就承认这一限制,接下去思考那些恰当理解了概念的变化,即与概念的历史相称的叙事形式。最后一部分提供两个简短的概念史,希望有助于阐明概念的变化。不管本文所抱有的希望具有何等理论色彩,本文的寓意确实基于历史土壤的。原因在于,要理解概念的变化,就要求和强调用历史的眼光来理解问题。鉴于要求时间范围和富有想象力的细节,这只能够由关键的政治概念史来提供。在这方面,本文可看作对我们已有概念史的辩护和对更多概念史问世的呼吁。


众所周知,政治若离开语言不但无法描绘,也是不可能存在的。要是没有语言,新出现的国家就不可能宣告独立,党的领导人就不可能指示党员,市民就不可能反对战争,法庭就不可能宣判罪犯。如果没有语言,我们就不可能进行批评,就不可能进行辩护,就不可能做出承诺,就不可能进行争论,就不可能提出劝诫,就不可能提出要求,就不可能进行谈判,就不可能讨价还价,就不可能做出妥协,就不可能做出忠告,就不可能表示同意。假如脱离这些行为去考虑政治,大概就是考虑全然不可认知的政治。最好的情况,政治就是沉默;最坏的情况,政治就颇似霍布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这样的政治只不过就是嘲讽、奚落和侮辱。

我怀疑,假若没有语言,人们就不会去挑战政治的不可能性这一微不足道的特征。在这一点上,甚至就连霍布斯也肯定束手无策,原因在于,他曾观察到,如果不存在语言,人们就“既不会有国家,也不会有社会,也就不会有契约,也就不会有和平,人们之多也就是狮子、熊和狼”。然而,霍布斯甚至一开始就没有从自己的观察中得出合适的寓意。因为同时他没有将语言等同于政治行为或共同体的纽带,而只是错误地把语言等同于“一些名称……以及它们的连接物”,这些连接物的“一般的用途是把我们的精神话语变成文字表述”。

虽然霍布斯这位思想家300多年前早已离开人世,但他在这些领域留下的思想却依然鲜活。对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恐惧,继续存在于我们对于核灾难的最糟糕的恐惧中;较为清楚的是,他关于语言的见解如今隐秘而鲜活地存在于许多政治生活和绝大部分当代政治学中。他的那些见解活跃于以下的观点中:语言具有描述功能,或者,可把语言活动描述为“口头行为”,而且它的一般作用就是表达“态度”和“意见”,语言主观而独立地形成“态度”和“意见”。

这些见解大大贬低了语言政治学。只是在极少数情况下——或在语言游戏中,像维特根斯坦常说的那样——语言的功能才与政治无关,而语言仅仅是作为中立的媒介以表述思想或描述事物。恰恰相反,语言通常以公开或隐蔽的政治方式发挥作用,语言所借助的是利用(或捕捉)使用语言的那些个体或群体的需要、兴趣和权利。而且,在运用语言时,他们把语言用作种种战略或党派的目的。简而言之,在政治中,绝大多数语言是由某些目的或某些结果构成,而且这些目的被人们有意通过语言体现着,这些结果随后被人们看作由语言来承担。从而,理解我们可能称作的“语言的政治构成”对于从政治上理解概念的变化来说至关重要。这就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导个体或群体的政治设计,而且个人或群体改变自身的概念,以便解决问题和消除理论与实践中的矛盾。不过,在转而论述这一点之前,我们必须理解为何语言甚至可能成为这些政治行为人的相关舞台。于是,这个问题可被称为:何谓“政治的语言学构成”?

政治的语言学构成这一概念体现着两个总体主张:(1)大量的政治行为在语言(只能在语言)中且通过语言得以完成;(2)政治的信仰、行为和实践部分地由某些概念所构成,这些涉及政治信仰、行为和实践的概念为政治行为人所秉持。因为这两个总体主张潜藏在对概念变化的适当理解中,就让我们对此稍作阐发。

政治行为常常在语言中进行,也明确地得到表达。让我们回想一下本部分开头列出的那些清单。单只政治行为也通过语言行为得以进行,不是通过言语就是通过文本得以完成,甚至当这些行为未被明确表达的时候也概莫能外。譬如,总统在预算演说中提出一个预算方案,如他在其全部政府宣言中所述,为了调动每年科学界的惨淡景况。可是通过他的演说,他可能批评了自己的前任,鼓动起选民支持这个国家,或通过危言耸听地建议高额的“防务”费用来警告外敌。还是举个较早的或更富戏剧性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们宣告美国独立,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通过他们的文化,他们还警告英国不要进行武装抵抗,并设法鼓舞美国殖民地居民改变其特有身份,从而形成“一个民族”。

这种语言学类的政治行为假定政治行为人均具有共同的理解,他们的理解已被深深地嵌入社会和政治的实践中。在其他事情上,这就假定政治行为人在关于政治(的使用)上具有一致的意见——当然,当存在一致意见时。这就意味着关于(1)运用政治概念的标准的一致意见;(2)这些概念在政治世界所涉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3)这些概念表达的一系列态度。譬如,就《独立宣言》要实现它的行动的潜在意图而言,作者与读者之间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意见一致:篡权夺位和滥用职权等于称作“专制”政策;乔治三世所推行的那些政策确属“暴政”;并且称它们为“暴政”就是谴责它们,就是号召人民行动起来抵制它们。

有些行为可在语言中且通过语言得到称赞,这就指出了关于语言的政治生命的第二个总体主张:政治概念部分地构成传达行为和实践的信仰。譬如,有些革命党人通常如何回应政府的法令,取决于他们关于革命所要求的行动与实践具有的共同信仰。而且这些信仰部分地由这些革命党人所秉持的“革命”概念构成。一些行为和实践通常据信是“革命的”,其他行为和实践是“改革”的,还有些行为和实践是“反对革命的”。诚然,在同一时代也有不同的革命,或在另一个时代革命更少,时代可能对这些行为与实践有着根本不同的信仰(试比较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1776年的爱国者和长征中的共产主义者)。但是,这总体观点依旧是相同的,因为差异通常表现为“革命”这一概念本身的差异。在这方面,概念的冲突可能表示政治的冲突。

在将实践限定为由某种概念构成时,我们要提醒自己重视一些重要的政治事实——特别是在社会动荡中由像“革命”这样的概念或一些像“宣告独立”这样的行为所使人想起的政治事实。首先,通常一些概念之所以绝不完全构成政治实践,是因为政治实践的再次概念化。这构成概念变化和政治革新的一个重要根源,像我们在下文将要看到的一样。其次,政治实践可能依然以另一种方式影响概念。譬如,军队确实部分地由“军队”这一概念构成而且传达一国战士和百姓的信念;但部队生活——特别是在一个(逐渐地)由军队支配的社会里——可能反过来(开始)形成其他概念,如“秩序”、“权威”、“忠诚”。维特根斯坦曾用他惯用的质问方式提出了与此相反的无政府主义的观点。“‘命令’有时遭到违反。可是加入人人都不曾服从命令,那会出现何种局面呢?概念‘命令’大概就失去了它的目的”。最后,政治实践显然在我们的肉身中,以及在使我们得以维护的生产机制中要求一种物质基础;政治实践有时表现出关于担心、支配或自欺欺人的深层心里过程。这些东西似乎发生在“语言之下”,并且对使政治世界表现出自身的面目来说肯定是十分重要的。

但是,不管这一限定“部分地”传达了什么,我们在承认实践由概念构成的时候,提醒我们自己许多语言以何种方式存在“于”政治世界里且这一点对理解政治世界是具有何等决定性的意义。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事实,因为哪里有不同的概念,哪里就有不同的信仰,哪里也就有不同的行为与实践。这一重要政治事实使政治学学生承担某些认识论上的大任。因为,现时对政治概念的研究,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非政治学上的一项附带性的任务。政治行为人使用的概念总是必然涉及对政治信仰、行为和实践的确认和描述。还不只如此,政治行为人使用的概念可以涉及对政治现象的特有的解释(有时这些解释总是一些由政治行为人他们自己提供的解释)。因此,这一点多少次证明如此是个经验问题,粗略地说,因为抽象的规则在这里派不上用场。没有什么抽象的规则可循,政治学学生必须做出自己的判断。但正是由于这样,他们为原则或方便起见,无法拒绝日常政治概念的解释作用,或政治行为人他们自身作做出的解释。

有些自然科学中没有这样获得的东西(无论可获得多少其他相似的东西)。不管语言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着何种复杂的联系——这种情况绝不向词命名事物一样简单——有些自然科学没有正视一些特殊问题(或机会),这些特殊问题所涉及的主题是由政治行为人组成的,政治行为人的信仰、行为和实践部分地由他们使用的概念构成,并且对这些政治行为人来说,语言是他们的政治行为的舞台。因此,在自然科学的哲学领域,根本不存在什么现成的东西,以帮助人们从政治上理解概念的变化。


概念的变化伴随着政治世界的一切重组。譬如说,革命时代,或伟大的觉醒,就以戏剧性的方式揭示了这一点。当信仰、行为和实践面临一类最深刻的危机时,某些较老的概念消亡,其他新的概念产生。甚至就连我们的词汇也发生了变化。我们可能觉察到,像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所观察到的,有些词失去了它们的含义。另外一些词再度获得了新的含义。一些词首次出现。譬如,有些词今天依旧见证着某些概念的巨大变化(并且信仰、行为和实践当属这类词),它们在“一次次革命时代”问世或获得其现代含义,这里的“一次次革命时代”为E.J.霍布斯鲍姆所追溯的1789年至1848年。

它们包括诸如“工业”、“工业家”、“工厂”、“中产阶级”、“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在这样的词。它们包括“贵族”以及“铁路”、“开明的”和“保守的”之类的政治术语,包括类似“国籍”、“科学家”与“工程师”、“无产阶级”与(经济)“危机”。“功利主义的”和“统计学”、“社会学”和若干现代科学名称,“新闻工作者”和“意识形态”均为这一时期创造的词或改编物。还有“罢工”和“贫穷”亦属此类。

面对这样一份清单,我们几乎能感觉到维特根斯坦曾称之为的“新概念产生时分娩的阵痛”。

不过概念的变化未必一直是如此阵痛或戏剧化的。概念的变化也不必总是通过这样冗长或世俗的骚动而得以预示。每当我们发现上文所概述的概念任何相互关联的特征变化时,概念运用的标准变化时,概念所指意义领域的变化时,或概念的态度表达的变化时,我们就发觉概念发生了变化。相应地,概念的变化花样繁多,从遍布整个概念丛的大规模变化(像在霍布斯鲍姆的统计中一样)到譬如说更为局部的单个概念的所指意义或态度表达的变化。作为后面将要举到的一个例子,我们来考虑以下18世纪英国托利党人手中“爱国主义”这个概念(及其同源词)的变化。大约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托利党人,跟在博林布鲁克后面,揭去了概念的外衣。他们摒弃了自己先前诋毁“爱国主义”的辞令,摒弃承认共和党烈士或辉格党政策被吹嘘成极其“爱国的”华丽辞藻。托利党人此时也成了“爱国者”,而这是重要时刻的修辞转换。但是他们的贵族政策,更不用说整体的英国正当政策,几乎没被颠覆。

不管世界被颠覆与否,通常存在着一种诱惑——特别是当面对类似以上的例子时,即把概念的变化理解为政治变化的反映。我希望,行文至此,为何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开这种诱惑,其缘由应该是十分清楚的。除了卷入反射成像的隐喻式(尽管不是形而上学式)愚蠢的错误之外——好像世界用镜子这么做——政治的变化通常还不能以一种概念式未被玷污的方式被加以隔离,所以概念的变化于是可被认为是政治变化的反馈。要理解政治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就是理解概念的变化,反过来也是一样。要使思考不落俗套,也许就无法从我们关于语言政治学的讨论中汲取恰当的教益。

考虑到一些流行的概念,我们可能称反映论为马克思式理论,但是,凭借这样的理论,我们必须了解一些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变化的理论。某些马克思式理论,带有不同程度的庸俗性,不但经常不能汲取以上的教益,而且制造了德性的诱惑。常常是,“意识”、“理念”或“意见”取代“概念”或“语言”,不过这一观点却大同小异。身为一个类别,这些相关观念被说成是对世界的反映,而它们之所以变化,是因为世界在变化(因此它们的变化后于世界的变化)。马克思本人在多大程度上抗拒或推波助澜地创造这种诱惑,这依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如果去除它们争辩的和反唯心主义的语境,他的一些关于“人脑中的……怪影”的评论可能显露出倾向于那个方向,譬如他的冷嘲热讽可能是冲着那些唯心主义历史学家来的,因为他们认为“每一原则都有着展示它自身的世纪”。不过一幅较复杂而有趣的,且值得商榷又更具代表性的图画出现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关于“劳动”的历史概念的讨论里,就更不用说他关于艺术概念的非反映论式评论了。再者,当然,毋庸置疑,有许多受到马克思鼓舞的现代理论并不是“反映”论;马克思的许多观念(特别是矛盾和批判)可能进一步传达着对概念变化的研究。

概念史上,在理解概念的变化(其中包括政治的变化)方面,各家各派的对立的观点也没有提供多少可资借鉴的东西。历史语义学理论长盛不衰,仿佛概念变化大体主要是一个独立于政治变化的语言过程。“语言的发展遵从其自身的规律”,像古斯塔夫·斯特恩在其关于语义变化的经典著作中所阐述的一样。斯特恩确实提到“一般的文化因素”,至少可用来解释,“当新型的船被建造出来的时候”,像“船”一样的概念所指方面为何变化。他补充说道,这些变化“与语言毫无关联”。因此,我们或者面对纯内在的语言变化,或者面对纯外在的政治变化,但二者永远不能合二为一。

政治概念变化理论必须避开这样的严峻选择。它必须选取的出发点是语言的政治构成和政治的语言构成。换句话说,必须承认的政治概念变化论的前提是:在从事政治活动中,政治行为人在语言中或通过语言为战略性和党派的目的而行事;政治行为人之所以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因为用语言表示的概念部分地构成政治信仰、行为和实践。因此,政治的变化和概念的变化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复杂的相互关联的过程。

试图阐发一种政治概念变化理论,这种尝试将面临某些困难,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困难至少都不是该主题极难克服的困难。此外——像任何政治理论一样——这样的尝试必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并且——像任何理论一样——甚至在它被阐发的时候就将面临“反常的海洋”。

为了对这样的一种理论采取一些最初步骤,概念的变化可被理解为以下过程的颇具明显想象性的结果,这一过程即政治行为人在力图去理解和改变他们身边的世界时,努力去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问题。要看出这一点,我们必须留意上文所提示的语言的一个明显特征:概念从来不会被孤立地秉持或使用,而是以群体的形式被秉持或使用,这些群体组成完整框架或信仰体系。这些框架或信仰体系就是某些理论,那些掌握这类理论的人即为理论家——当然,他们对理论做了不同程度的阐发,复杂程度也不一。一些理论反过来可被理解为是有益的和理性的尝试,试图解决实践和思辨问题,这样的问题产生于政治信仰、行为和实践中,或存在于政治信仰、行为和实践之间。在尝试解决一些继续出现的具体问题时,理论可能起了变化。理论家在努力揭示和重组世界时,他们可能会提议他们理论中一些概念因被摒弃,另一些应被设想出来,或其他一些硬被改变,不论是按照它们的运用标准,它们所指的意义,还是它们的态度表达。

这些由于理论发展所带来的概念的变化,可能数不胜数,突然发生。但是,一般说来,这样的概念变化总是缓慢出现,甚至进展极其缓慢,始终倚靠着由那些处在变化过程环节之外的概念所提供的背景。有些理论可被断定为成功的,并断定是合理和进步的——从它们解决其问题的程度上说,的确如此。这一判断不只是为那些倡导变化的理论家们所独有,也有可能超越私人语言。言说者和理论家组成的共同体,无论他们何等自负或何等谦逊,必定确定他们所力主的变化是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的。他们的坚定信念表现在他们随后以自己所倡导的方式对概念的使用过程中。

有些问题永无止境。不但理论家们在努力解决一些问题时可以改变他们的概念,而且他们可能发现新问题或重新概念化老问题。因此,理论与问题都在经历概念的变化,而这就足以使我们消除任何这样的观念:问题,更不必说它们的解决办法,是永恒的或普世的。一旦被重新概念化,有些问题就引起新的理论,而新理论重新概念化的那些问题,如此继续。因此,这一明显的不停息的过程不但是历史的也是辩证的,因为它复兴了那使论证和问题相一致的古老概念,这些问题以这样的方式与论证相对立,这种方式既改变了论证也改变了论证的问题——通常也改变了言说者们自己。在这方面,解决问题的共同图式暗示着古典辩证法的基本模型。

辩证地理解概念变化,可能为理论家们所考虑到的矛盾所深化。矛盾构成一类特殊问题(因此缩小了解决问题的框架的范围,同时可能增加了有趣的例外事物的出现)。虽然“问题”包括大量可以解决的困难或信仰体系可能面临的可以清除的障碍,但矛盾却明显地暗示体系领域自相不一致的信仰,所以怀有或坚持某个信仰就意味着否定或否认另一信仰。因此,有些矛盾暗示的不仅仅是冲突,而它们交织其他诸多种类的问题在逻辑上(也许在心理学上)更难搁置一边。的确,如果休谟说的是对,“人类的心灵就是用来调和矛盾的”。

在高级科学领域,(嵌入理论命题中的)互相矛盾的信仰通常要求通过消除种种信仰来解决,或更普遍的是要求通过消除错误的信仰来解决。卡尔·波普把这深刻见解提升为一种有关科学变革的完全普遍的和明显辩证的原理。波普曾说过:“没有矛盾,就不会有理性的动机来变革理论”。批判构成矛盾与变革(包括概念的变化)之理性的中间环节,原因是,像波普所看出的,“概念不是系统阐述理论的全部手段……总可被其他概念所取代”。

批判在种种我们感兴趣的语境里扮演着更为政治的角色,因为这些语境同时又总是带有理论的、意识形态的和实践的色彩。批判——本身是一种在语言中且通过语言所进行的政治行为,并非总是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抽象的命题,就像在科学中一样;它还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政治领域的信仰、行为和实践。因为政治问题通常存在于信仰、行为和实践的矛盾或此三者之间的矛盾中——此三者在概念上带有政治生活的特征。因此,这些矛盾可理解为真矛盾,而不只为逻辑上的矛盾。这也就是说,它们不仅被嵌入政治行为人所提出的命题里,也被嵌入政治生活的复杂事实中。真矛盾可以通过无数具体方式而产生,而互相矛盾的信仰或为其中绝大多数方式的主心骨。一般来说矛盾很少见于同时表现为明显直接对立或否定的两种信仰里。恰恰相反,矛盾出现在两个或更多的信念的扩展意义或意料之外的结果中;或出现在我们对行为或实践(的结果)与表现矛盾的信念加以比较的时候。批判激化了这些矛盾——当然,当有批判态度存在着的时候。矛盾可能随后得以解决——当或者如果矛盾得以解决的时候——通过改变信念、行为或实践来解决。随着这些东西的变化,矛盾构成性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

富有革新精神的思想家——运用昆廷·斯金纳的恰当术语说——一般用上述方式,或多或少戏剧性地变革概念。面对在流行的信仰与最新提出的信仰、行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或不一致,思想理论家可能提出从本质上革新概念以实现他们的政治设计。18世纪中叶托利党人改变所指变成“爱国者”;16世纪晚期新教徒投资者引入“节俭”作为他们的实践的新美德;美国“黑人”在20世纪60年和70年代通过采纳作为他们自己先前诋毁的颜色属于而戏剧性地颠覆了态度的表达;“行为”科学家在20世纪40年代晚期开始避免“社会”科学中潜在的社会主义的含义。简而言之,为了赢得对党的政策的广泛支持,为了赢得新经济实践的宗教认同,为了调动民族自豪的政治力量,为了赢得社会科学的联邦基金,关于党派系、高利贷和种族地位以及意识形态的流行的信仰,面对由此而产生的矛盾,概念很有可能被改变。在这些和无数其他例子中,概念的变化可依照政治行为人尝试解决思辨问题、实践问题和解决矛盾得以解释;这样一来政治行为人的批评就暴露在他们的信仰、行为和实践中。


于是,这里我们所需要的是勾勒出一个范式机制,以从政治上理解概念的变化。在随后部分,两个概念的变化——“第四等级”与“霸权”,使我们有理由去阐明,至少简要地阐明,范式机制的解释性意图。但是,在转而进行这种阐释之前,还有两项任务与我们有关。第一项且较为简单的任务,要求我们承认一些限制,承认上文勾画的范式机制所面对的限制,特别是如果一个人希望对概念变化做出详尽解释的话,就更不能避开这一任务。

在概念的总体变化上,其他范式机制可同时或独立地起到很好的作用。譬如,简单的调适可以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关于新的所指意义的相对简单的例子中(像在上文古斯塔夫·斯特恩提到的新船被称作“船”的例子中)。在词确实命名事物的那些例子下,有些得到确立、开始命名新事物的词,通常很少受到矛盾的干扰。我们也几乎不应以怀疑的眼光去看待人类想象力的这种纯游戏,当它涉及所能言说的东西或重新概念化的东西时。简而言之,没有问题或矛盾的游戏可能引发概念的变化。

另外,并非所有矛盾和问题都相应地导致批评、解决和重新解决矛盾和问题。实际上,就人类状况而言,似乎存在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有时我们所有人,以及所有时候我们中有些人,常常生活在矛盾之中,或听任问题的存在,甚或显得无能为力。诚然,在这些情况下,我们所关注的东西就是从解释概念世纪上为何确实发生变化,转到了解释概念为何在面对问题和矛盾时没有发生变化。其他限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矛盾的出现,当它们出现时,且如果它们出现时,总是以一种事后的方式出现。这也就是说,理论与政治实践的变化常常先于人们的承认,先前未得到承认而时下已被解决或消除的问题和矛盾,之后才得到了承认。在这些情况下,理论与政治实践的变化可能先于人们对问题或矛盾的承认——也就是说,那些问题或矛盾起初并没有促使变化。

一些诸如此的限制没有必要等同于上文所勾画的机制的反驳,尽管确实任何随后的理论发展必将把它们融入自身之中。概念变化的政治理论还应去辨识乍一看可能认为是悖论的东西,至少当该理论被涉及的概论所作的通常承诺或志向评判时。概念变化的政治理论的价值不在于这样的概论,并确实要求如此。之所以这样,因为矛盾和问题必须在关于它们的概念中被确定,这些概念中矛盾和问题曾经存在——或在一些情况下那些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把矛盾和问题置于它们特定的历史语境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置于变化中的历史语境中,这种变化中的历史语境从他们的批判和尝试的解决方案中而来。因此,概念史通常成了一种历史理解的工具,一种概念和政治变化的研究所要求的工具。概念史承诺揭示概念变化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以及政治变化在概念上的重要性。于是,阐述概念史的本质和概念史在当代与政治理论的关联,就又构成了以上暗示的第二个且更长的任务。

概念史讲述概念变化和政治革新的历程。概念史叙述人类想象力的某种延伸——在信仰、行为和实践中的延伸——通过追溯一些关键性的政治概念的问世和转变,有时追溯一些关键性的政治概念的消亡。因此,概念史为真正历史地思考政治学做出了贡献(这种思考反对研究者本人沉湎于某个历史时期,该方法亦有其优点,特别是当这个时期不只是或总是某人自己的时期)。概念史也为政治理论的活动做出了贡献。

概念史自成一系,跻身政治理论的姐妹学科和话语史。概念史领域通常属于语言的政治生活,尽管概念史的特殊主题是某些概念,即构成政治的信念、行为和实践的概念。既然概念是语言的构成物,概念史就总是语言的(甚至词的)历史,原因在于,概念史是我们进入政治行为人用概念所构成的世界的唯一途径,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像昆廷·斯金纳对一个新的政治概念的问世所作的评价,“一个社会已经开始稳固地拥有一个新概念的最确定的标志是一个新词汇将得到发展,从这个新概念能被公开地阐述和讨论这一方面来说”。而且,这个新词汇将遭到批评,我们还应补充上这一句。

然而,概念史不可能仅是词源学的生命线,特别是一个单独的词,更是如此。之所以这样说,至少有以下三条理由。第一条理由是,就概念史作为真历史而言,概念的起源必须加以讲述;这就要求对它的前史有所了解。(我们以“祖国”与“爱国主义”之间的明显关系,以及“神职者的政略”与“意识形态”不那么明显的关系为例。)概念(和词)是怎样从早期概念材料里出现的——有时是爆发式的,通常是极为缓慢的——本身就构成了概念史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第二条理由是,由于概念形成与理论丛或概念图式中,追溯单个概念就不能不论及其他概念,无论是得到何等简单的追溯。只有用这种方式,我们才能把握统治和联合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争论总结构中的概念史。也还是通过这种方式,概念史才能免遭“单位观念”史的指责。

最后一条理由是,由于概念不是主题——除了从主题的微不足道的意义上说之外——概念史只需把概念的问世和转变解释为政治行为人使用概念以达到政治目标的结果。这就是说,政治概念除了政治行为人运用和改变它们之外没有任何中介或生命;概念史有相应方案以解释这些政治行为人为何这样使用和改变它们。这完全宽泛的承诺应受到限制,像我上文已表明的,通过将概念的变化理解为政治行为人试图解决自己的问题和解决其所批评的矛盾的一种想象的结果。

这三条理由表达了方法论的承诺,这些承诺的具体鼓动作用将取决于至少三个进一步的实际考虑。第一个考虑是某些原始资料,即概念史学家为了他的或她的具体概念而将被迫去查阅的资料。这里我们发现某种范围式的东西。一些政治概念(像“自由”或“正义”一样的概念)频繁地出现在我们所宽泛地称作(从一些直觉的和历史地可变的意义上说)伟大的政治理论中,譬如,亚里士多德、霍布斯和黑格尔的那些伟大政治理论。诚然,这些概念也在更为普通的政治话语舞台和政治语言舞台上发挥作用,而其他概念几乎被排除在外(譬如“第四等级”或“爱国主义”)。从巨著,还有不那么重要的著作,到小册子、演说和信件,概念总有它们各种各样的用武之地。不同的用武之地要求概念史学家使用不同的技巧——从(通常富有同情心地)重建概念于气势宏伟的意义大厦中,到(常常怀疑论式地)考古战时宣传册或某党派演讲中巧妙处理的修辞中未发掘的意义层次。

第二个考虑是各种不同程度的细节——关于某个具体概念历程中的任一部分或全部,关于概念作为其中一部分的思想丛,或关于让那些创造或改变概念之人思索的问题和矛盾——将听命于概念史所选择的形式和长度。这向来是世纪问题,就像公众是历史的导演一样。按照一种灵活的尺度,一个人可以将昆廷·斯金纳纵观整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对“国家”的概念史所作的学术的、翔实的阐述,与劳伦斯·斯通纵观整个有记录的历史对“性”的概念史所作的更流行的、快节奏的阐述进行对比——以及其他一些。我们从这两者中所学得的东西是十分重要的和显而易见的。于是,在形式和长度上,概念史可能自始至终颇多不同。

最后一点考虑是概念史绝不会完结。不但存在着未来的概念史(仍然)有待讲述,而且概念史的过去几乎不像它(有时)看起来一样盖棺定论。还存在着许多对解释概念史的担忧。但是我有一个谦虚的考虑,即使它也一样难以解决。这一扎根于讲述概念史的解释性计划——它是应用试图去解决何种问题,它所受到批评的何种矛盾为其蜕变铺平了道路——必须考虑到概念史所具有的试验性的和约定性的特点。为何会发生复杂概念变化,这个问题仍有模糊不清之处。因此,概念史可能常常被迫仅仅记录一些概念的变化,并且充其量只是隐约描述对概念的一些具体解释的粗略轮廓。这些解释总是易受批评。所以,这可能会产生所有概念解释的争论;并且诸多有疑问的概念它们本身总是易受质疑。这些各种各样的质疑保证概念史将绝不会固定不变或绝不会完结。于是,概念史又生出新的一代——大致就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

当我们在对新一代书写他们新的概念史这一前景感到惊讶时,面对的是那概念史之概念史与“概念变化”之概念变化的令人头晕目眩的前景。这里可能没有永恒的安慰;但是或许想想任一时代概念史学家如何成为那时的理论家,会使人们的迷惘减少些。

概念史学家,通过满怀同情而富于想象地进入这些政治理论家的政治争论的结构,同过去的政治理论家一起建立理论。想要试图理解过去概念变化的片段,要求的远不只概念史中记录下的语源学的转换。更确切地说,这样的尝试要求重新发现和重新思考一些问题;探究未被记录下来的线索;掌握某些以当代标准判断看来来不相关的理念;甚至批评矛盾或提出最初未注意到的反事实。这些任务非常重要,加入我们假装我们了解过去的政治思想——或避免愧对“后代屈尊俯就”。但是,在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中,概念史学家揭示,有些东西可能具有不同的前景——在概念、信念、行为或实践方面。简而言之,存在着选择性的过去;如果存在着选择性的过去,那么就存在着选择性的现在和将来。在这方面,概念史可有助于激起批判的、创造的,甚至乌托邦式的冲动,这种冲动是任何时代的政治理论都具有的特点。

概念史学家还对他们记录下的整个概念、争论和政治的转变建立了理论。通过这种方法,他们从事真正地历史思考。这种历史思考在以下时候尤为明显:概念变化和政治革新被作了严格、深刻或彻底的叙述,并且我们暂时的距离作为它的唯一报偿,具有一些关于非预期和非概念化的结果的迹象,这些结果是以往政治行为人和理论家们原则上所不可能具有的。这反过来又激励我们去思考自己的概念、信念、行为和实践的问世和最终消亡。这显然就是当代政治理论的任务,一项偶尔引起争议的任务。概念史学家对这些争议只能抱着不偏不倚的态度。

进一步说,概念史学家从理论上如何去全面阐述概念史。这里的理论,可理解为方法论或史学研究方法。我已经着手论述了一个理论,它的主要范畴是矛盾、问题和批判。但是,不管我的论述得到认可与否,可以预见许多其他问题或争论不会就此消失。譬如,某些概念间的联系为何被确认为重要的——特别是这些联系是如何被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由某种理论产生的问题。甚至一些如下的陈词滥调也假定了一种基本的方法,即越是引经据典意味着越是重要:在一个具体的过去的政治理论中,某个概念比另一个概念对后来的理论家来说更为重要,因为我们可指望更晚的理论家引证这个概念而非另一个概念。虽然这看起来极其简单,但它确实一种未广泛共享的简单性。许多思想史家,尽管也具有或遵从列奥·斯特劳斯关于重要概念和有意义教学的历史传播论,却不愿使用上述方法。

总之,概念史学家是理论与方法论的热情支持者。我安排这场讨论的方式暗示了何种派系、预示了我自己对概念史应如何推进的看法。强调政治行为人对矛盾的批评和他们解决问题的努力,强调帮助妥协他们自己政治争论的结构的概念丛,倒向一种颇为强大的语境论。政治概念的意义应该依据政治行为人将其用于的语境来理解;从时间上去追踪概念变化,通常要求研究语境和使用的变化。相关语境总是既具有语言意味也不乏政治色彩;概念史学家必须置身说者与听者、作家与读者之中。相应地,意图变得非常重要,但意图自身无论何时都绝不会用尽政治概念的意义或政治辩论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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