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保监会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恒大人寿股票投资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该公司限制股票投资一年、两名责任人分别行业禁入五年和三年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还对该公司采取下调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至20%、责令撤换另两名相关责任人、责令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等三项监管措施。
保监会表示,恒大人寿存在以下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2016年1-11月,恒大人寿未按照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要求开展股票投资,股票投资交易笔数2480笔,股票平均持有期73天,其中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短期炒作相关股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时任恒大人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浩,时任恒大人寿投资管理中心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吕海龙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表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及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此,恒大人寿随后回应,坚决贯彻落实,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一定坚持“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基本原则,为保险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近年来,保监会切实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连续出台保险资金运用内控指引、信息披露、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进一步规范股票投资等一系列的制度,同时加大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有关公司采取风险提示、约谈主要负责人、下发监管函、暂停股票委托投资资格等监管举措。
2016年12月,保监会派出检查组对恒大人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监管规定开展股票委托投资业务、投资内控管理薄弱等问题,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保监会按照法定程序和《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决定。
保监会始终将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放在监管工作的重要位置,督促保险机构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保监会将继续牢牢把握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发展的总体方向,加大制度规范以及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力度,引导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主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激进投资、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跨行业跨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始显现。此次保监会的处罚体现了从严监管的思路,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应通力合作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防微杜渐,支持保险资金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国计民生服务。”
此前不久,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对个别浑水摸鱼、火中取栗且不收敛、不收手的机构,依法依规采取顶格处罚,坚决采取停止新业务、处罚高管人员直至吊销牌照等监管措施,绝不能把保险办成富豪俱乐部,更不容许保险被金融大鳄所借道和藏身。”
“保险市场就必须遵守保险监管的规矩,就必须承担保险业对社会、对实体经济、对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容不得挑战监管的底线、破坏行业的形象、损害群众的利益,否则我们就要坚决把它驱逐出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