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届法律人马拉松,仅有两三百人报名,今年则有七八百法律人聚首泰山。相信第三届第四届乃至第n界,会有成千上万的法律人加入到马拉松的潮流之中。
当越来越多的法律人遭遇马拉松,我时常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内在,能够把法律职业共同体如此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灵光乍现,突然想到这样一个关键词:仪式感。
跑马拉松,赛前须科学训练,做好身心上的准备,要提前两小时进餐,在规定的时间,赶到集结地,身穿战衣,别上号码牌,戴上计时芯片。赛前充分热身,起跑要慢,全程关注配速,途中要补水和补充能量,赛后须拉伸。当然还可以在朋友圈晒晒奖牌~
这些难道不是仪式感吗?就像村上春树所说,“如果没有这种小确幸,人生只不过是干巴巴的沙漠而已”。
在司法的剧场,法官、检察官、律师是以“法律表演者”的身份出场的,也是提前准备各种材料,确定的时间,规定的法庭,穿好制服,控制时间和进度。严格按照诉讼流程不断推进,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身体语言以及语言的表达,都会影响到旁听者(观众)对法治的认知和体悟。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跑马拉松,它有着深刻的专业槽。同样,现代司法也愈来愈多地依赖法律活动的专业化和技术化。
经由这样的仪式感,马拉松和司法活动都有这些共同之处:一是内化人们的理性精神和品质,二是凸现程序和秩序观念,三是日益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前一段读《小王子》原著,小王子和狐狸对于仪式感的对话,令人动容。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就像跑马拉松别上号码牌的那一刻起,意味着发令枪响,必须尽最大努力跑到终点,无论前方遇到什么困难。
就像每一天上班,穿好制服,带好检徽,从事平凡而光荣的法律工作,忠于宪法和法律。这是我人生的“小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