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受他人雇佣,非法收受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2万余组,后虚构“教育机构退费”等事实制作传单,利用快递向不特定人员盲发包含诈骗传单的快递12万余单,骗取大量钱款。经查,包括本市海淀区的被害人成先生在内的多人被骗,涉案钱款共计70万余元。被告人王某某于2023年8月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据多名被害人陈述,之前曾报名过相关培训课程,后因个人原因未继续参加培训。2023年5月至7月期间,多名被害人收到来自外地刘先生(寄件人)的快递包裹,包裹上是自己的手机号和地址,打开后内容为教育机构因经营不善退费的公告,并附带QQ账号,因以为是正常退费,便添加了对方的账号,加入了群聊。入群后,便有人员主动联系退费事宜,并发送了网站链接和邀请码,要求下载并注册指定的APP。注册成功后,便有自称退费专员的人称以购买证券返利的形式退学费,要下载软件、注册证券账户。注册后,被害人发现账户内有余额,对方称是第一笔退款,并要求被害人绑定自己的银行卡进行提现。成功提现第一笔后,又按照对方的指示多次向对方提供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转账,以用于提现或购买证券返利,后被害人发现无法提现,对方谎称需要继续转款方可恢复交易数据。在被害人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后,对方称可以帮助办理贷款。在此过程中,被害人逐渐认识到被骗。
被告人王某某曾供称,有自称培训机构的人找其代发退费公告,其答应了。对方让其发的文件内容是教育机构退费公告,上边还有二维码、客服QQ之类。对方通过软件将需要打印的模板图片、收件人信息(名字、地址、手机号)等发给其,此后其按照要求将材料打印出来,用信封装好后,交由快递投递。发件人刘先生是其按照对方要求编的,防止收货人打电话咨询退费,其说不明白。其每发一件大概能赚三四毛钱,其发了大概七八万件快递后,快递公司告知其收到了大量投诉,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后,才不发快递了。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提出异议,辩称其并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受雇于他人按要求从事相关工作,不知道自己发送的材料包含诈骗信息,其不知道本案是何人在诈骗,也不知道如何实施诈骗,被骗的人是谁其不清楚,所骗钱款其也没有经手,流向何处其也不知情。对指控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也提出异议,辩称相关信息都是别人提供给其,其也是受上级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