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与刘鑫的这桩惨事,有点像马尔克斯的一篇小说,《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在小说里,一个女孩因为新婚之夜不是处女而被退婚,被逼问下,便指认一个无辜青年纳赛尔是奸夫。女孩的兄弟——两个屠夫——出门去杀纳赛尔。纳赛尔逃回家,一个女仆在二楼,以为他已进门,就关了前门好阻挡那对屠夫,却把纳赛尔关在门外,被两位凶手杀害了。
在现实里,我们都知道了:去年冬天,在日本,江歌为了保护闺蜜刘鑫,被刘鑫的前男友杀害了,刘鑫没有开门——在最后审判结果出来前,我不排除她见死不救的嫌疑,不排除她闭门自保的嫌疑。
当时的反应可以窥见感性。危机之下,人都想自保,有怯有勇,无可厚非。
事后的反应,尤其是,是否给予精神上的姿态,是否展示同理心。却可窥见人的理性选择。
我个人支持重刑判决陈世峰——虽然我知道现有情况下,让他死刑,很难。
法律的作用有惩戒、教育、救济等,众所周知。陈世峰得到足够量的惩罚,能够体现法律的公正。以儆效尤,惩前毖后。
所以现在互联网上普遍不太提他,我觉得有些奇怪。
虽然此人罪大恶极,似已无争议,所以没啥讨论余地,但他依然配得上各种最重的刑法,再骂多少次都不为过。
尤其是,他与刘鑫在互联网待遇的对比,很容易让人想多了:对比刘鑫经历的一切,是什么在保护着他?
比如,是不是有一扇门在隔开他,尽力保护着他,隐藏着他呢?
当然,刘鑫也配得上一切指责。
事后,如我们所知,刘鑫置身事外。其父母甚至口出恶言。刘鑫甚至威胁不再配合调查。
然后,事隔二百多天后,拍了个视频。显然试图挽救自我形象。
在马尔克斯那个小说里,针对死者,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
——无意间将纳赛尔关在门外的女仆,事后痛悔多年。她悔恨自己不该误关了门,致使纳赛尔无路可走被杀。
——悲剧的始作俑者,指认纳赛尔的那个女孩,却始终冷漠,多年后依然一口咬定纳赛尔是奸夫,认为自己没错。
这两种反应,前者体现的是人基本的善良。后者则是完全的冷漠。
比冷漠更可怕的,是有意为之的邪恶。
刘鑫在这个事件中所做的一切,都很微妙。
按照现有线索:
当她需要帮助时,她找上了江歌。
在可能有危险时,她不报警,“因为我住在你这里是违法的”,无视了江歌可能面对的危险。
当她实际面对危险时,选择的是关门自闭,将江歌隔在外面。
当事后面对这些情状时,她选择的依然是关门,是隔绝信息,置身事外。
往好了想的可能是:
她缺乏基本的同理心,她是个纯粹自我中心的凉薄之人。情感上,她无法体会江歌母亲的悲伤。她只想躲起来置身事外。甚至可能,她都没告诉自己父母真相,她只是竭力开脱自己。她拒绝接受事实。她冷漠到毫无心肝。
这也可以是一种解释——在她现身拍视频之前,她就是冷漠而已。
但那个视频之后,不一样了。
很显然,当她站出来拍视频,试图跟江歌母亲沟通(但依然在视频中狡辩不已)时,她已经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面对着江歌的母亲,她已经明确感受到了对方的痛苦。
但她还是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
她最在意的,依然是自己。
犯罪心理学的特征之一是,能够冷静作恶的惯犯,普遍缺少情感同理心。
刘鑫这一年来的反应,可以解读为冷漠、迟钝、没心没肺、毫无同理心。
搁置事实,置身事外,等事情凉掉,发现事情似乎对自己不利,急忙出来打圆场,试图公关掉这件事,反过来自称网络暴力受害者。
这个剧本写得很好。是最息事宁人,最精确的利己主义作风。
所以,刘鑫与她的家庭,表现出来的,究竟是冷漠到毫无心肝,还是有预谋的冷静邪恶?
她总得选一样。
而无论哪一点,利己主义到全然忽视道德,大概是逃不掉了。
她事后所做的这些事,不啻为另一种伤害,残忍的,事后精神迫害。
当然,法律的制裁只能及于杀人犯。
法律上,刘鑫很可能无罪。
这是现在许多人为她洗白的说词。
的确,我们应该强调依法治国,不应该对刘鑫施加私刑。
但我们得多说一句:
就像那个故事里,悲剧的始作俑者是那个挑拨是非的女人;在现实中,杀人者是陈世峰,始作俑者却是他的女友刘鑫。
法律极难追溯始作俑者,但我们普通人的道德可以。
道德不靠强制力来实现,而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个人内心信念等力量发挥作用。道德当然无法代替法律,但相当多法律条文,是习惯性道德的表现。
道德在某种情况下(比如中国古代)是补全了民法的。
舆论无法代替法律审判刘鑫及其家庭,但可以有效地给予她以压力。
道德无法对她处以私刑,但身为旁观者,拥有言论自由,是可以表达对刘鑫一家之不满的。
当下的矛盾有很多,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已故的江歌、悲痛的母亲,以及她们尚未获得的正义。
当时杀害了江歌的陈世峰、事后以冷漠加害江歌母亲的刘鑫……很遗憾,他们的感受不是主要矛盾。
忽视主要受害者的感受,汲汲于加害者的感受,为刘鑫与陈世峰说话,说好听点,叫主次不分同理心用错了敌方,说难听点……来搅浑水的吧?
不,不用担心。我们的道德谴责,无法实际伤害陈世峰与刘鑫,普通人无力施加刑罚。
至于近来有些人担心,会不会逼得加害人自己精神崩溃呢?——在漫长的二百多天时间里,刘鑫并没出场抚慰崩溃的江歌母亲,陈世峰则几乎完全消失。
我觉得,这两个加害人的家庭表现出来的姿态,比我们想象中坚强冷静得多,还来得及跟江歌母亲谈判,来推诿刘鑫的责任呢。
很可能,还在想法子保护陈世峰呢。
如果道德的谴责可以让道德有亏的人感到恐惧,让受苦厄的人(比如江歌的母亲)感受到支持,那就很好了。
如果有人为陈世峰与刘鑫辩白,也很正常:言论自由的时代嘛。每个人都有自由为加害人辩白。
一如,我们有自由,谴责陈世峰的残暴,以及刘鑫精致凉薄的利己主义。
以及,可能,那扇在试图隔开他们与我们之间的门。
最后一点。
许多人会念叨说,不该让舆论干扰司法。的确不应该。
但请注意:这句话针对的是司法者。
即,作为法律工作人员,应以“不让舆论干扰司法”来自律。
而作为普通社会大众、并无执法权的我们,却有足够的权利发出声音:
司法听不听是一回事,我们说不说是一回事。
比如,我可以表达,我希望陈世峰为他的罪行、刘鑫为她彻底的自私凉薄,付出点代价。
我希望法律能够公正裁决,惩前毖后;并在法律无法触及的角落,用自己的言论,给加害江歌及其母亲的人们,施加一点压力。
让始终躲在门后面的人,明白他与她无法永远躲着。
设若没有江歌母亲持续的呼告,大概刘鑫也不会肯出来做对话姿态了吧?
所以,将我们的姿态与愤怒传扬出去,是有意义的。
毕竟,事实证明,我们的言论,无法杀死陈世峰或刘鑫。
反过来,杀死江歌与伤害江歌母亲的,是刘鑫招惹来的杀人凶手陈世峰,是刘鑫的自私凉薄带来的事后精神迫害,以及他们俩背后,企图关起来,好完全摆脱责任的,那扇冰冷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