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6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近十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有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默生公司)工作经历且涉及多起专利权属和专利侵权诉讼的情况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涉及上述涉诉专利的使用情况,专利产品的销售收入、净利润金额和占比情况,相关专利的有效期限和截至目前的法律状态等情况;(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等是否涉及违反艾默生公司竞业禁止等相关义务,相关人员的离职、任职和竞业禁止等具体情况,发行人对专利等进行有效管理的具体规章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3)除上述三起专利诉讼案件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注销、终止、被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知识产权争议或潜在纠纷;(4)上述专利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败诉可能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和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对发行人在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准确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参股公司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泰)许可发行人控股公司深圳市科泰新能源车用空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泰)在新能源客车用空调器及其配件销售中无偿使用“科泰”公司字号、三个注册商标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许可期届满后发行人的应对措施,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深圳科泰与上海科泰关联销售的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以及该项业务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相对较小,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生产经营模式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一步说明固定资产和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终止经常性采购关联交易后,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供应商的重合情况,发行人向该等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商品的定价、数量和采购流程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所属贸易物流业务的产品品种、客户、渠道等,进一步说明其与道恩集团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国内大型汽车、家电行业的具体合作方式,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核查情况。
4、蒿文朋先生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其1994年5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海尔集团,2010年7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理。报告期内,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均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蒿文朋曾任职的海尔集团及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采购人员在发行人是否拥有权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道恩集团对道恩有限增资的95,1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金额与对道恩有限的出资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出资不足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6、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与应付票据余额均较高及2015年末和2016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应收账款信用期限的情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以及发行人是否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和应收票据因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发行监管部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