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千亿市场泡汤了。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这也是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禁止药房托管。
以北京市响应为开端,这一政策将很快在全国落地。而作为处方外流的重要出口之一,药房托管的千亿市场也随之消亡。
药房托管,顾名思义,就是指托管方与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接管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及日常管理。其实质是医院药品采购由分散变为集中委托一家。
在这个过程中,医院可以从托管方处获得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将药房成本转嫁给了托管方。而企业则通过获得托管经营权,一举拿下医院所有的托管药房药品的配送权,进而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因此,这一合作模式对双方都有极大的吸引力。
2013年起,药房托管持续升温,据《经济参考报》2016年报道,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但,由于没有斩断医院与托管方之间的利益链条,药房托管有明显的“先天不足”,不但有垄断之嫌,而且也难以真正达到解决药价虚高的目的,甚至被有业内人士称为“披着羊皮的狼”,以医药分开之名,行变相以药养医之实。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就曾经表示,医院药房托管模式的出现并没有削减贿赂,而是滋生了新的贿赂空间,不利于药品供应和药品质量的保障,应该叫停。
事实上,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早在国家卫健委发文之前,多个省市也已发文禁止或限制药房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