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新政影响猛如虎,商办物业无法出售给个人后,成交一路下跌。
据广州中原研究发展部监测数据显示:7月广州公寓市场进一步下挫,环比、同比分别下跌35%、88%,7月公寓市场总成交量跌至358套。8月的成交情况虽未出炉,但预判仍不乐观。
那么,地都拿了,不能卖该如何盈利呢?
市场总有妙招。据房产君不完全统计,近期广州有三个商业项目,
采取
卖使用权给个人
的方式进行公寓出售
,均价在8000-18000元/㎡,总价32万起买荔湾海珠,25万起可买南沙区府旁。具体情况,我们一探究竟:
海珠天雄广场V公寓:
项目位于逸景路与广州大道南交汇处,属于中大商圈,目前无地铁,规划建设的11号线逸景路站距离项目约500米距离。一期写字楼与公寓在新政前售罄,二期公寓在项目自带的大型商场的3-6层一侧,今天开盘。
其自带的商场今年启动招商,计划明年正式运营;项目自身大型超市、餐饮店、电影院等配套齐全。虽然小区无园林绿化,但商场顶楼自带空中花园,有健身区与游泳池,公寓业主与租客可共同享用。
公寓一层面积约2700㎡,户型主力面积为20-35㎡的loft,层高5米,买一层送一层,精装交楼。但与房产君前期写过的马会·铂金公馆一样,
户型是分割出售的,部分靠边户型有明窗,而靠里的户型则是暗窗。
且该公寓所有户型的窗户都不能打开,只能采光,不能通风。全部采取中央空调进行空气流通与制冷制热。
目前在售第六层,8梯111户。
均价约13000-16000元/平,靠里便宜的户型约32万起,窗边的户型约45万起。
截止明年5月交楼,项目的使用权共计27.5年。
销售建议一次性付款购买,如果资金不够,也可提供银行信用贷款形式进行筹资,但具体能贷款的金额需要看客户自己的征信。
周边住宅40㎡的复式户型,售价在200万左右,租金可租至3500元/月。销售宣称,
50万买V公寓,月租金也可在3500元/月。
成交将签署租赁合同,出售27.5年使用权。如果业主后期想出售,仅需给7000元转移金给发展商,然后自己可按照市价再次出售剩余的使用年限,成交后发展商与新业主重新签约。
根据房产君今天到访时间,售楼部客户并不多,项目联动的二手中介比客户数量还多。部分在算价的客户,以投资为主,在咨询周边租金等情况。且带窗户型已销售80%,靠里的户型并不畅销。
南沙半山广场
无独有偶,位于南沙区进港大道的半山广场,目前也在售33-114㎡平层公寓的使用权。
此公寓层高3.6米,均价8000元/平起,总价25万元起,出售25年使用权。
项目对面为中铁建环球中心,新政前在售52-66㎡公寓,网签均价为17000-18000万/㎡。如此对比,半山广场的价格约为中铁建的一半。
荔湾广钢某广场
同期,荔湾广钢片区,某品牌房企的商业产品也在进行使用权出售的方式卖楼。
项目距离西朗地铁站约3公里,主力面积为28-45㎡的loft,均价约18000元/平,使用权约28年。所有户型皆有明窗,可接受银行信用贷款。
那么,这些项目究竟有没有盈利空间?
以纯出租来看,用V公寓为例子:总价50万的产品,27年使用权,目前每个月能租3500元,假设租金不上涨,27年的租金收益为113万元,超过投入。
而出售,销售给房产君举了例子:其朋友早年以8000元买了30平的30年小产权,自己用了10年后,只剩下20年产权之时,以13000元一平卖了。
无论出租还是出售,看起来都是盈利的。只是使用权产品的出售,并没有可以参考的准确市场价格;由于没有所有权,也无法估计接手人群的需求数量,会不会成为有价无市。
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