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是一个严肃事项,是权威部门和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如何能以松松垮垮、“不熟练”的态度对待呢?
近日,周口鹿邑县一男子
举报该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数据全部为“0”,涉嫌数据造假。
举报者郑先生称,2024年他在反映相关事情时,向鹿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得到批准。他坦言,其此前在与鹿邑县市场监管局业务科室沟通时,感觉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业务流程不太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失败后,他就此向鹿邑县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也就是说,郑先生就申请过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而这两项在原来的报告中均为“0”。由此,举报者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份报告存在问题。
↑行政复议情况。图据极目新闻
据报道,涉事单位已经重新发布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被改为“3”,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变为“2”。工作人员解释,因业务科室新来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在数据整理、导出时疏忽大意,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将对涉事人员通报批评,后续根据实际情况,依规依纪作出进一步处理。
平心而论,报告中不少事项的数字均为“0”,工作人员确实可能疏忽大意,想当然地把这两项也填充为“0”。即便这种解释是成立的,那么同样反映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工作人员并没有认真对待信息公开,这一工作有形式主义的倾向。
其实从举报者的说法就能看出,之所以他和相关部门有多次“过招”,就因为感觉“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业务流程不太懂”。按照这个说法,那么这次报告出错或许也不那么令人意外了:工作人员原本对信息公开就不够熟悉,最终闹出了舆情。
这件事对相关单位也是一个提醒,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面向公众的工作,也必然会在舆论的密集注视下。所谓“业务不熟练”并不总能构成一个合理解释的理由——信息公开是一个严肃事项,是权威部门和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如何能以松松垮垮、“不熟练”的态度对待呢?
此前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这些信息对于完善公共治理、便于公共监督、凝聚社会共识有着非常巨大的作用。2007年公布、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运转的常态,也是人们心中的常识。
不过,也正因为政府信息公开会“暴露”工作的质量和状态,在实践中也会被一些单位视为“麻烦”。就像这起事件中,“行政复议”就有可能被视为一种“不光彩”,这也是为什么举报者将事件直指“造假”的原因所在:公众难免会认为相关部门有进行遮掩的冲动,数据上的错误就很容易引发解读,也会挫伤相关单位的公信力。
因此,此事留下的教训,恐怕不只是处理“不熟练”的工作人员,更重要的还是整肃纪律,端正面对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工作态度。而对于信息公开过于随意的情形,也应当形成充分纠错、追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从制度层面堵上漏洞。这些工作,都需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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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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