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玩的创造融入了艺术、潮流等多元素理念,其原创IP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在于著作权。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及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等;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应由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潮玩行业,除销售盗版潮玩外,经营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在其网店等带有盈利性质的公共平台账号发布潮玩的图片与视频、在公开场合摆放潮玩IP玩具等,都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
本案中,某汽车用品厂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在其经营的网店中展示、上传被诉形象图片,销售含有被诉侵权玩偶在内的商品,侵犯了潮玩公司涉案美术作品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潮玩公司进行公证取证、聘请律师出庭等产生维权费用以及汽车用品厂经营店铺的销售主营产品、经营性质、被诉商品的销售单价(4元)、下架时间等侵权情节,法院酌情认定汽车用品厂应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为8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在诉讼程序中,被诉侵权人主张其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者具有本法规定的不经权利人许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这条规定对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不知情”也可能“不无辜”!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而出售相关侵权产品的,一旦侵权行为被证实,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法官提醒,市场主体应当秉持谨慎经营的原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提高主动审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能力,如此才能长远、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