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范围上,各试点地区存在窄口径和宽口径两种模式。
窄口径主要支付床位费和护理劳务费,不含护理材料费和护理设备使用费等其他费用,典型城市如承德。宽口径主要支付床位费、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费等,还有将部分符合规定的药品费也纳入支付范围,如青岛市、上饶市。另外在支付范围上,上海和石河子等市通过设定服务项目内容清单来予以规范。
同时,各地在政策中几乎都对相关保障制度的重复保障问题予以明确,例如承德市规定“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含入院日和出院日),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属于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以及应由第三人依法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长期护理保险不予支付;已纳入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再给予支付。”
在支付方式上,存在按床日(月、年度)定额包干、按病种、按服务次数、按服务单元和发放现金补贴等五种模式,其中各试点城市结合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不同的服务提供方式,大多采用复合式的支付方式。
例如,南通市、安庆市在机构护理中试行按床日定额支付、居家护理采用发放小额现金补贴的方式进行支付。长春则在定点护理院和养老院采取按床日定额包干支付方式,在定点医院医疗照护采取按病种付费的方式。
在支付标准上,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根据护理方式区分不同的支付比例,具体可分为两种模式:机构护理支付比例高和居家护理支付比例高,例如上海居家支付90%,养老机构支付85%。
二是根据人群不同,享受待遇的高低不同。例如,长春和青岛,依据筹资水平的不同,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居民的支付比例。
三是根据缴费年限的不同,待遇支付标准不同。典型地区如成都和石河子。成都规定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2年,支付标准提高1%。石河子建立护理保险参保年限与个人护理保险待遇水平相衔接的制度,缴费年限小于5年,支付50%;大于等于5年支付70%;大于等于10年,支付90%;大于等于15年,支付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