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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何错之有?

学术中国  · 公众号  · 科研  · 2017-09-20 12:00

正文

来源 | 艺术学人(ID:yishuxueren2015) 

文 | 张心柯    编辑:学妹



近日,《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网上备受热议,因为今后,浙大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


办法规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这一规定,在学术圈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以“学术守护者”的姿态对这一规定进行批评,认为浙大这一规定简直错得离谱:“浙大这一新办法背离了大学本质、大学精神,贬低了学术研究价值”( 《陈东升:浙大何以再成网红?》微信公众号:法制洋葱头,2017-9-17)


网络上对这一规定的否定性批评有许多,我们今天主要分析以下两个方面。


01


当今大学,判定学术研究成果的一大标准是:有没有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一级学术期刊、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过论文?发了多少?这一考核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此处姑且不论。但除了抄袭、剽窃,一般来说,学术论文毕竟是倾注学者心血的学术研究成果,而现在,浙大一纸新规定,却将高雅、艰难的学术研究与大众化的网络传播划了等号,这相当于让堂堂大学教授脱下西装或长衫,去与明星比人气,与网红比名气,与拳击手比力气,或鼓励“带鱼”们游进大学讲坛当教授,对莘莘学子讲述“抵制电影敦什么刻什么克是中华民族的自觉和自重”。


——《陈东升:浙大何以再成网红?》

微信公众号:法制洋葱头,2017-9-17


 

这段话表明,作者认为学术研究是高雅、艰难的,言外之意,大众化的网络传播就是低俗、简单的,所以学术研究与网络传播千万不能划等号。在这位作者看来,“堂堂”大学教授不能脱下西装或长衫,更不能去“与明星比人气,与网红比名气,与拳击手比力气”。对于他的这些观点,笔者是不太赞同的。

 

学术研究与网络传播并不是完全这样对立的,何况,学术研究是一项工作(内容),网络传播只是一种手段(形式),二者没有太多可比性。正如以上引文中也指出,学术研究也有许多抄袭、剽窃、版面费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而网络传播也有许多有意义的价值。比如,学术中国、知识分子、社科学术圈、艺术学人等微信公众号对大众的知识普及、深度学习、艺术欣赏等起到了非常重要促进的作用。


我们不能因为存在许多低俗、拼凑的网络传播内容,就完全否定网络传播这一形式手段的价值。也就是说,网络传播这样一种手段形式如果能被学术研究充分利用,对学术研究会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网络传播中学术研究的内容多了起来,这类内容占的比例也就会变大,那么网友可选择的有价值的网络内容也就多了起来,这对净化、升华网络环境是非常有意义的,而网友当然也会受益良多。


毕竟,没有人规定大学教授一定是“堂堂”的、“穿着西装或长衫”的。这几个形容词让我想到了会写四种“回”字的孔乙己。至于“与明星比人气,与网红比名气,与拳击手比力气”这种“争名夺利”的爱好,如果一个教授有这种爱好,那么即使他不在网络上发表文章也会把名望荣誉看得很重;而如果一个教授没有这种爱好,那么即使他在网络上发表文章,也不会把这些看得很重。这是人性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网络传播就能引起的。


02


在认识层面上,浙大对学术成果的性质认识有误。学术成果只属于小众,不属于大众。筷子兄弟能拿小苹果去申请音乐学院的职位??


也许有人会提出,教授除了学术水平,也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力。或许可以把点击量作为社会影响力的参考标准。这句话有道理,但事情不能这么办。


因为学术水平与社会影响力是两个层面的概念,不能以评判学术水平的标准衡量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同样也不能把衡量社会影响力的标准引入对学术水平的考察。


获得社会影响力是学者在学术上功成名就后退出研究前沿转型的目标。学者在以学术研究为重的修业时期,转而追求社会影响力,这是投机取巧和不务正业。


——《浙大错在哪里》

(微信公众号:康老的党八股2017-9-18)


这位作者在上述内容中是从两个角度进行批评的:


  • (1)“学术成果只属于小众,不属于大众”。


  • (2)“学术水平与社会影响力是两个层面的概念,不能以评判学术水平的标准衡量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同样也不能把衡量社会影响力的标准引入对学术水平的考察”。

 

我们分别讨论:


对于第一个方面,不知作者是从什么地方得出的结论,把学术成果与大众分裂开来。从学术成果的定义来看,“学术成果是指系统的专门的或者在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成绩”(百度百科),这里并没有显示出大众或小众之分。从学术成果的运用来看,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科学,其取得的学术成果往往是为了在社会实践中运用,这不但不是与大众无关的,反而与大众息息相关。从学术成果的历史来看,我们知道苏格拉底作为一名哲学家,他的哲学思考也是与生活、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所以,对于这第一个理由我们可以否定。


第二个方面,作者指出学术水平与社会影响力是不同的,不能用评判学术水平的标准衡量社会影响力的大学,也不能把衡量社会影响力的标准引入对学术水平的考察。这些我们当然都是知道的,学术水平当然和社会影响力不同。在这里,作者实际上是抬高了学术水平的价值,贬低了社会影响力的价值就像百家讲坛捧红的一些“学术明星”比如于丹,当许多学术研究的人提到于丹的时候大部分是一种瞧不上的态度,认为于丹根本不是搞学术的,只是在卖弄一些心灵鸡汤,当然他们也不会否认于丹非常有社会影响力。


这里就看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偏见,即认为大学老师就应该关起门来搞学术,而且还是纯学术,这才是有价值的,而像于丹这样的大学教授是一种不务正业的异类。包括这位作者在内的一些人的问题在于把学术研究与社会影响力对立起来,抬高前者,贬低后者。实际上,社会是多元的,人也是具有多种选择的,而且人只有在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上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学术研究当然是有价值的,但是我们也需要像于丹这样的人,他们对于普及大众文化知识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结语


当然也有一些批评是有道理的,比如规定中对中央媒体的相关表述等等还需要再谨慎规范。如果说浙大有错,那错的也是这些规定的不规范,只要能够逐渐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相信它会成为探索学术成果的一种新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一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呈现新方式的探索(自然科学除外),纸媒与网络并举,这是时代之潮流。还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浙大这种做法是在鼓励大学老师去当网红。我认为这种想法有点多虑,因为网红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浙大也不会肤浅到想造网红的地步。本人去年在微信公众号《学术中国》上发表一篇文章,几个小时阅读量就过十万,本人也没成网红!何况浙大还会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笔者始终认为,学术研究,真的不是必须要与世隔绝,学术研究是一种生活方式。

 

正如相关报道指出的那样:“从浙大相关部门获悉,出台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传播手段扩大优秀学术成果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笔者认为,对于出现的新事物新方法,我们先不要急着棍棒打死,不妨一试,如果出现了问题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实在不行也可以再取消。

 

众所周知,学术期刊的阅读量少之又少,反而是一些拼凑、空洞的垃圾软文充斥着网络并且阅读量巨大。作为学术研究者应该积极发出自己的声音,发表自己的见解,让网络上多一些有思想、有精神、有内容的东西,少一些拼凑的、空洞的、没有灵魂的“垃圾”,这不但可以改善网络环境、提高网络内容质量,更是对大众教育、提高大众文化素质的有效途径。所以,浙大不但没有错,(有错也是上述小错),而且应该得到我们的支持和赞赏——勇于探索新方法的创新精神和服务社会大众的责任担当。


作者:张心柯,河北清河人。文艺学硕士,艺术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领域:艺术学理论,身体艺术学,文化研究等。




据说学霸们都关注了这个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