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并实体化运行,部分基层法院诉服中心实现整体入驻,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资源聚合、力量融合,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
善治则安处,善理则常宁。
秉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基层善治理念,2023年11月,全省首家区级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化运行中心——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揭牌成立并投入使用。
为让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成为现实,长春市二道区综治中心设置了诉讼速裁、综合研判等5大功能区,包含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诉前服务等14个开放式“初调窗口”。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选派优秀审执团队入驻中心,与综治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开通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确保当天立案、当天审查,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让百姓像进“超市”一样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在某餐饮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中,该公司员工在与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均无法取得联系后,到区综治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裁决结果,当日便向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提交诉讼材料。
驻综治中心法官运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合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一同对该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20件劳动争议案件全部调解成功,并当场下发调解书。
作为全面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的又一有益探索,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化身法律“智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全链条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此外,长春市二道区法院还充分发挥指导调解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并通过案件联动调解开展“以审代训”,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这1万块钱可算是有着落了。”看到舒兰市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舒兰市兴安村的老王心里轻松了许多。
老李向老王借了2万元,约定年末偿还,可到了第二年年初,老李只还了1万元,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拖延。老王越想越气,便打算起诉老李。
舒兰市综治中心受理该纠纷后,通过综治中心平台线上调解未果后,平台又派单邀请当地村书记加入调解,在法院工作人员和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该起纠纷很快就得到了圆满化解。
2023年以来,舒兰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综治中心,划分9项业务区,打造3大功能区,设置10个服务窗口,建成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信访接待受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司法确认、简案快审、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全链条”解纷平台。
为打通诉调对接渠道,舒兰法院实行“线上+线下”双轨驱动,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接通诉讼服务中心平台,通过“暖心舒兰”App、百姓解事码、68212345便民热线、专家律师热线、基层法庭热线、“三进”等通道,公开15个视频功能室电话,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线上诉讼、云端解纷。
同时,搭建“1+1+1”多元化解运行新模式,将舒兰市5个专业调解组织、255个基层调解组织、1306名调解员、1483个网格、1860名网格员全部纳入调解资源库,横向联动村(社区)、乡镇(街道),纵向贯通涉事部门、行业,持续提升诉前调解认可度。
“这羽绒服我穿不到一个月就洗坏了,我要原价赔偿!”家住辽源市龙山区的王某正要起诉干洗店老板。
“坏了我给你修啊,原价赔偿绝不可能。”干洗店老板不认可王某的赔偿请求。
在辽源市龙山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两人就羽绒服赔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硬要吵到打官司,就会增加时间和精力成本。”驻综治中心法官耐心做着调解。
很快,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平复了情绪,逐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干洗店老板当场赔偿了王某200元,一起矛盾纠纷就这样止于诉前。
2020年8月,辽源各基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进驻各县(区)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窗口、诉讼服务室和智能审判法庭,在全地区组建4个专业诉讼团队进驻综治中心,运用一站式接收、多方面调处、全链条解决方式,结合“人民调解 + 案件速裁”模式,对民商事案件快速全面解纷。
4年多来,入驻综治中心审判团队化解纠纷数量占县(区)综治中心解纷总数的23%,成为中心的主要力量。
辽源中院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在“总对总”机制框架下,将在线诉调对接融入县(区)综治中心工作。在综治中心设立专门对接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依托线上调解平台,与各单位协同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提升解纷效能。
此外,辽源法院还实现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与综治中心网络平台的互通互联,通过开展诉求分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立案审理、案件判决等工作,形成了解纷闭环。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全省法院改变的不光是理念,还有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沉审判力量,打通社会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全省法院用实际行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