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行为。该示范文本涵盖了物业服务内容的各个方面,包括公示信息、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电梯维修和建筑垃圾处理等焦点问题。其中,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示范文本》的发布目的和重要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的物业服务行为,解决物业服务中的焦点问题,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2: 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信息公示要求
《示范文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公示包括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信息、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在内的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3: 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的特点
该模式强调物业服务支出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服务企业预收代管,年度结算时结余或不足部分按相应规定处理。
关键观点4: 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的问题
《示范文本》明确,公共部位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可用于多种用途,如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
关键观点5: 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规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建筑垃圾,但需支付相应的清运处置费,确保垃圾被运至合规场所处置。
正文
物业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怎么管
小区公共部位收益如何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物业服务行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合同双方
参照使用
。
物业服务中的不少焦点问题在《示范文本》中均有相应表述。包括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
将
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服务电话
,
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方案,业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情况等信息在物业服务区域
显著位置公示
。
对于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示范文本》中明确物业服务支出由全体业主承担,由物业服务企业预收代管,全部
用于合同约定的支出
。
物业服务支出低于年度预算的,年度结算时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高于年度预算的,由物业服务人先行垫付,年度结算时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按比例承担。
关于业主普遍关心的
公共部位经营收益问题
,
《示范文本》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
属于业主共有
,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均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经业主共同决定后,
公共收益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支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补贴、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等,或依法向业主分配。针对电梯维修周期长、维修过程不透明等问题,《示范文本》明确公共收益可以用于购买电梯综合保险。
针对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示范文本》提出,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全权处理,但需
按相应标准收取清运处置费
,
由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清运,将建筑垃圾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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