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中哥的生日过了,酱友们都回到搬砖岗位上了嘛?酱油君开工啦!
说起专利分类表
IPC
(
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
,国际专利分类)
、
CPC
(
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
,联合专利分类)
,搞专利的小伙伴可能十分熟悉了。IPC和CPC分类表啊,有点像新华字典,厚厚的看上去就很有用,但是你可能很少翻开它,就算翻开了,其实也看不太懂。
分类表当然不是只有专利才有的,商标也有分类表。
而且,
商标分类表
出现得其实比
专利分类表
更早。
专利分类表中的IPC是根据1971年签订的《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编制的,而CPC是2010年才由美欧宣布合作开发的。商标分类表——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即尼斯分类)
的出现则早了十几年。1957年,法国尼斯外交会议签订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据此产生了尼斯分类,随后每五年修订一次,现行的是尼斯分类第十一版,也就是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的版本。我国目前商标申请和审批中使用的分类,就是商标局根据第十一版尼斯分类编制的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
。
什么是类似商品呢?
商标局给出的定义是:
类似商品是指商品在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有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
这段话还挺拗口的,打个比方:
如果两家企业都是做酱油的,一个做生抽一个做老抽,如果这俩企业的商标长的差不多,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是既做生抽也做老抽的
同一家企业
,这个就叫做类似商品。类似服务也是同理。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一共有45类,前34类是商品的分类,后11类是服务的分类。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
类别标题
、
类似群号
和
类似群名称
。
· Tip ·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申报的是
具体商品/服务项目
,而不是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商标局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服务项目,会生成相应的类别。
出于好奇,君在服务目录中找了找有关专利业务的类似群名,竟然真的有耶!
分为以下两个类别,一共4个类似群名:
1. 第四十二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工业研究服务;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❶ 4209 提供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在4209这一类似群下,包括两大部分,第一大部分主要涉及科学、技术的研究;第二大部分主要涉及质量控制、检测和评估。在第一大部分中,具有“关于专利地图的科学和技术研究 420253”,可以说和专利非常相关了。不知道目前流行的知识产权贯标,能否划分到第二大部分当中去。
❷ 4216 外观设计服务
这一类似群中只有三个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 420049”、“包装设计 420050”、“造型(工业品外观设计) 420165”。这三个部分应用于生产当中和专利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不过君想说这个服务能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啊喂!
❸ 4227 单一服务
这一类似群包括有一类服务“※ 无形资产评估C420011”。专利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评估也是一项重要的业务。
有人可能会问这前面的
※
和后面的
C
是啥意思呢?
这是由于“无形资产评估”并未被列入国际通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即尼斯分类),但又是我国常用的服务项目,所以在前面加※与前面的部分分隔,并且在服务项目名称后的顺序号上加“C”标注,以示区别。
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❹ 4506 法律服务
在这一类似群中专利的相关业务比较集中,都在“4506 法律服务”这一类似群下。这一类似群包括多个与专利相关的业务,例如“知识产权咨询 450206”、“知识产权许可 450208”、“为法律咨询目的监控知识产权 450209”、“关于专利地图的法律咨询 450239”、“※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C450002”等等。
翻翻我国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君觉得商标分类真是包罗万象,商品和服务无所不包,譬如“遛狗服务 450232”、“为特殊场合放鸽子 450219”、“日光浴服务 440201”、“人工授精 440194”、“提供卡拉OK服务 410095”、“夜总会娱乐服务 410098”、“替他人发射卫星 390095”、“清洗尿布 370102”、“磨刀 370106”等等的高精尖项目赫然在列,
简直是解决职业迷茫的葵花宝典
。阅读商标分类表甚是提神醒脑,这一点比专利分类表强多了。在商标分类表里能找得到专利,在专利分类表里恐找不到商标?
看到商标分类表这么兼容并包,君莫名联想起了另外一种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大约25年以前,商标局曾经发布过一个通知
(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按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申请商标注册的通知”)
,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工商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限申报使用的商品范围。在上一篇文章你是什么人!就申请商标?中我们也提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第九条规定: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所以啊,商标分类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还真是有着莫名契合的关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国家统计局起草的,目前已经成为了国家标准(GB/T4754-2017)。它于1984年首次发布,历经了1994年、2002年、2011年和2017年的四次修订。手痒ing……
君再来找找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里面关于知识产权
的内容,分为两大门...对...门类的门:
这一门里面的大类“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类“
643 互联网平台
”、小类“
6433 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
”,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指专门为科技创新、创业等提供第三方服务平台的互联网活动,包括
网络众创平台、网络众包平台、网络众扶平台、技术创新网络平台、技术交易网络平台、科技成果网络推广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源社区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