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L Walck / CC BY-SA
如何看待在快车道暴走的「老人团」们?
我闯过一次红灯。其实我闯过若干次红灯,不过那次是唯一造成后果的。
当时我工作外出,骑着电瓶车走到十字路口,十几米外看到绿灯已闪,这时候就该停下了。
但偏偏当天赶上工作调整、爱人出远门回来等多项喜事,再加上连日来工作压力过大头昏脑胀……
我居然就这么脑子一热,加速冲过去了。对,隔着十几米,我居然想趁红灯刚亮起来的这几秒飞过去。
结果可想而知,我被刚发动起来的汽车横着顶断了膝盖。住了三个月的院,花了十几万,现在还少一根韧带没接。四根韧带,断了三根。
没哭,没骂街,没找任何人闹,哪有那个脸啊。
趴在地上时,我对司机说的是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请你送我到医院。到救护车来前我趴了半小时左右,十分冷静,给同事和上司打了电话,跟司机聊了会天。
“朋友,这个我……不能说有责吧?”
“对,你没责。”
“那咱们还叫交警吗?”
“叫下吧,该走的程序还是走一下。你修车具体什么情况?”
“那个不用你管,我有保险。”
生活中总体还算是个守规矩的人,这种冒险又破坏秩序的事,从来没干过,平时自己在网上骂得最多。尤其各种交通事故,倒霉司机,熊孩子熊老人……对于自己对规则的认知,我也是发自内心地认可。
所以司机是飞来横祸,我则是自食其果,去攀扯任何人都是罪过。而见到司机那句添麻烦了,则理解为日剧日漫看多了的中二病吧。遵守规则和知错就改,在我看来都是能带来精神愉悦的事。
上司代理我处理事故,最后交警判司机次责。大概因为他们也觉得认司机的责任过于牵强,所以连责任划分比例都没敢具体写出来。复议维持原判。司机当然是不服了,微信质问我:你的承诺呢?
我愣了,什么承诺?
他把认定书发我。那一刻我觉得即使得罪上司,也要自己出头了。我悄悄叫他来医院,悄悄跟他签了一份书面协定:为了走后面的法定程序,还是要划一个比例,我们划的是一九开。但这一成我不向他索取一分钱的赔偿。至于他的保险公司会给我什么样的赔偿,他会尽力协助就是。
后来可以行动了,我们去交警队达成了调解。
当然了,由于是工作外出的交通事故,最后认定为工伤,最大头肯定是不用我自己出了。但小头我也确实没让他出一分。出院后司机来我家看了一次,带了很多东西。
他不停地说,碰到仁人了,不然他生计都要砸锅。说到起兴处,他拍胸脯道,我年轻时不是什么特老实的人物,以后你在 XX 片遇到麻烦了,给我打电话。
我说我讹你干嘛,我知道你没钱,看你那破车吧。
其实司机才是受害者对不对?
而他不知道的是,哪怕他有钱,我也做不出讹人的事。趴在地上冷静聊天的时候,我内心闪过的,是微博上指点过的江山。
后来上司也知道了我们的私下协议,但没说什么,不知道他有没有觉得自己的好心被当驴肝肺。但我知道同事朋友们都会理解我,这种做事风格与我平时的诚实一脉相承。
我不是来自吹自擂的。可以说但凡我心歪一点,觉得可以捞一笔,到法庭上 10 万里捞个 1 万 2 万还是不难的吧。说这些只是想表明,我平时所接受的教育,在这个司机安然过关的过程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然而本案中的董姓司机……
她不可能有这样的幸运。
或许她有保险,有社会扶持体系,但她总会脱层皮。
她面临着民事赔偿,一死两伤。
她面临着牢狱之灾,法律认为她身上有人命。
所有有关方面都倾向于认为她有错。
舆论通过影响我的意志,间接救下了一个司机。现在,舆论能把她从漩涡里救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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