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回顾了江苏省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事件。包括立法工作的推进、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发布、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联动事项、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开展、自贸区法律服务创新措施的出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印发、数据条例的实施、药品监管协同工作的加强,以及苏州市和徐州市在行政检查和红色资源保护方面的举措和泰州市姜堰区的企业法律服务券服务。文章强调了江苏省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使命和取得的成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立法工作的推进
江苏省落实立法工作计划,强调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
关键观点2: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发布
江苏省举办《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修订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贯彻举措向公众介绍。
关键观点3: 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联动事项
确定45项联动工作,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法治文化非遗作品征集等,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关键观点4: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开展
以“学法促稳定 助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法律法规,开展送法入村、入企、入屏活动,提高农民工法治意识。
关键观点5: 自贸区法律服务创新措施的出台
支持自贸区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营商环境。
关键观点6: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印发
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细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关键观点7: 数据条例的实施
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实施,赋能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
关键观点8: 药品监管协同工作的加强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提出25项工作任务,提升监管的统一性、协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关键观点9: 苏州市和徐州市在行政检查和红色资源保护方面的举措
苏州市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推动形成“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徐州市制定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为淮海战役遗址的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观点10: 泰州市姜堰区的企业法律服务券服务
推出企业“法律服务券”,降低企业购买成本,激发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性,提高企业在法治方面的服务水平。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联合召开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推进会
会议推动落实省委审定的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强调要紧紧围绕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度体系;聚焦人民高品质生活,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聚焦社会高效能治理,健全社会治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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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向媒体和公众介绍《办法》的修订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贯彻举措。《办法》共6章37条,包括明确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原则和导向,优化省科学技术奖的奖项设置,完善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程序,健全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机制,强化省科学技术奖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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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印发《202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联动事项》
《联动事项》确定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法治文化非遗作品(短视频)征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等45项联动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第十九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活动以“学法促稳定 助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民法典、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乡风文明建设、安全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县三级同步联动,重点开展送法入村(社区)、入企、入屏三项活动。2月10日至16日,累计举办“以案释法”活动1900余场,受理农民工法援案件1000余件,走访企业26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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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省自贸办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旨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制度集成创新,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通过探索仲裁委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试行适应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发展的涉外仲裁员报酬机制等措施,支持创新涉外法律服务制度机制;通过建立境外展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等措施,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通过鼓励公证服务机构和商事认证机构提供保全证据等服务、探索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等措施,支持构建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
《规范》包括基本规范、仪容仪表及内务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廉洁规范、监督管理等7章38条,明确执法人员表明身份、比例原则、裁量因素、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要求,细化执法行为监督方式及监督部门,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纠正和处理措施,推进建立健全执法行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江苏省数据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为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
《条例》包括数据权益、数据资源、数据流通、数据产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10章79条,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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