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理论,理论工作者也经常面临自己建构某种理论的要求。如何看待和理解理论,如何突破既有理论与建构新的理论,如何把握并警惕不同理论所处的位置——比如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理论模型之间的相同与不同,成为社会科学学习和思维创新的重要基础,也亟须理论工作者的反思。本文以理论史上一场有名的争论为出发点,尝试从笔者比较熟悉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展开一点反思,提供一种社会科学的“理论观”,以有利于推进理论建构工作。
就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问题,比如假设与检验、个案研究、理性概念的有效性、多样性等问题,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社会学界还是经济学界、过去还是现在,向来不缺乏争议(Friedman,1953;Coase,1937;张翔,2015;赵鼎新,2006,2015,2016;刘少杰,2003;李培林,2001;郑也夫,2000;汪丁丁,1998)。本文认为,许多高水平的学术争论,如果抛开基本性的“理论观”是无法获得正确理解的。
因此,本文将首先提出“理论构成的五个要素”。这五个要素是: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以及“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然后,主要基于弗里德曼和科斯之争,本文指出:“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弗里德曼的主张)和“五个要素的理论+要素现实性考察”(科斯的主张)是有效地建构理论的两个重要环节;对“权衡理论的抽象性与现实性”而言,两者不可偏废。随后,以“与赵鼎新商榷”的形式,强调指出了“预测检验法”对理论权衡的重要意义——这一点尽管是社会科学理论或明或暗的预设,却往往容易被一些社会科学研究者以某种理由加以忽略。最后,本文指出,在建模越来越容易的当今时代,基础性逻辑机制展现出现实化的趋势,此时理论“抽象性与现实性的权衡”问题越发需要认真对待、系统反思。
一、理论构成的五个要素
做过实证研究的学者都知道,在研究设计的部分通常需要提供因变量(待解释项)、自变量(解释项)、控制变量(纳入考虑的、可能与待解释项相关的其他要素,有时可以表述为“其他条件不变”)的操作化处理,以及将这些经过操作化处理的变量联系起来的基础性逻辑机制——通常是因果机制以及更基本的相关性机制。
更一般地,由于“基础性逻辑机制”可能并非因果机制,而是最大化机制、相生相克机制、正反馈或负反馈机制、博弈机制等等,对于比“实证研究”更为一般的理论建构而言,前文“自变量”、“因变量”可以更妥当、宽泛地命名为“输入变量”和“输出变量”。
于是,一般而言,“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这三个要素可被视作是理论的核心部分,后文中我们将称之为“三个要素的理论”。有时候,在理论表述或者严格说来是“理论指称”时,“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和“输出变量”是隐藏在具体的、个案性“故事”之后的,因此显得不太清晰,社会科学研究者有必要对之予以澄清。比如,“三个和尚没水吃”中“三个和尚”是一系列输入变量的特定取值,至少包含行为者数量为“三个”,行为者身份为“和尚”,行为者之间的关系为相对独立和平等的关系;基础性逻辑机制则是“博弈机制”的特定“取值”,即特定的博弈规则及其执行过程。具体来说,即无论是挑来的水还是抬来的水,都无法有效防止偷懒行为;“没水吃”也是输出变量的特定取值,即三个和尚所在庙里的饮用水出现短缺这样一种特定结果。“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样的说法,与“三个和尚没水吃”类似,也是用具体的、个案性“故事”来指称理论,其对应的理论的“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和“输出变量”也是有待澄清的。这里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理论表述时,光有输入变量和输出变量的特定“取值”及其相互间的特定关系(“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特定“路径”),又或者光有一些特殊“故事”,常常使得“三个要素的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有待进一步明晰和详析。而这一“详析”又往往要求“引入”控制变量,或者说“区分出”控制变量。关于控制变量的复杂性,在教科书对“详析模式”的探讨中已经有细致说明(巴比,2005;袁方主编,1997),此处不再赘述。总之,一个相对清晰的理论其构成要素“至少”需要包括: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与输出变量。对于做经验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来说,无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意识到自己是在为某种“三个要素的理论”提供“特定取值”,或“特殊故事”,极可能有助于进一步的理论建构工作。
常常容易被研究者忽略的是,社会科学理论的构成往往还会涉及第五个要素——“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它是理论赖以提炼出来的基础,与通常所谓理论的“前提假设”有一定的联系,但又不尽相同。前者是从理论缘起、发展、运用的角度来看理论的条件;后者是从理论的内在构成要素、特别是“基础性逻辑机制”来倒推和反思理论的条件。两者进一步的区别后文还将涉及。下面我们将包含“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这五者的理论称为“五个要素的理论”。
“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不容忽略,原因在于:首先,社会科学理论往往来源于生活,取材于特定个体或人群对于某种现实的观察、思考与提炼,所以在其诞生时通常无法完全将其与所在的特定“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相剥离,甚至是隐含的控制变量也未被“区分”出来。其次,人们对“理论”进行挪用时,也就意味着将一套“故事”从A处,挪到B处,其隐含的假设不仅在于我们能在B处找到与A处相似的“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与输出变量”,还在于研究者有理由认为B处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与A处类似。最后,当人们尝试修正或干脆放弃某种“理论”时,一个重要的理由也是“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发生了变化。
特别强调“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的一个重要理由是,“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中可能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对于哪怕是我们对之应该抱以必要信心的理论,在检验它或挪用它来应对某些具体事务时,我们仍不可能完全知道,除了所看重并已经考虑的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和控制变量之外,还有哪些因素以及其他重要的逻辑机制被我们不经意间带入了研究或实践——它们可能对输出变量的特定“取值”有着重要的影响,研究者或实践者却并未在之前予以足够重视。而这些未明的因素或逻辑机制,需要我们在“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中去搜寻或者洞察,对之保持警醒。也就是说,“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的考察和分析可能能为理论建构贡献新的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为实践提供新的思路,避免偏执和迷信。著名的霍桑实验便是“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为理论提供新的“输入变量”乃至“基础性逻辑机制”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霍桑实验最初是为了观察工厂厂房照明质量(原“输入变量”)与工人生产效率(输出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无论灯光明暗如何变化(除非是极暗),实验组和对照组的效率都上升了。直至梅欧(George Elton Mayo,又译梅奥)等人在1927年加入该实验,才注意到原“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中工人对自身参与实验的自觉,以及实验本身努力获取工人合作的操作方式(比如说强调倾听的访谈计划)才是关键,是应该真正纳入考察的“输入变量”(梅欧,1964)。简而言之,人的因素、人际关系因素,而不是“物的因素”,才是效率提升的关键。因为“输入变量”变了,“基础性逻辑机制”的内涵也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五个要素与理论的现实性和抽象性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用下图来表示。在图中,就同一个理论系统来看,从上往下,由“基础性逻辑机制”到“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是一个理论的现实性不断增加,而抽象性不断减少的过程;同时,这也可以说是一个理论明晰化的过程。而如果是就不同的理论系统进行比较的话,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一种理论范式对另一种理论范式的替代,我们能够看到“五个要素”、特别是其中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性出现了不断增强的趋势。
总之,本文主张社会科学理论的构成包含五个要素(输入变量、控制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以及“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不同的理论工作者眼里看重的“理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理论构成的五个要素”的提出,无疑有助于他们定位自己的“理论”。有人可能会强调基础性逻辑机制才算“理论”;有人可能会认为“理论”能把“输入变量”或“输出变量”的现实情况(亦即“取值”结果)说清楚也就不错了;有人会关注“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作为“理论”的核心价值;也有人会将“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的阐述看作是“理论”;还有人会认为现实乃是处在某种仍然有待阐明的基础性逻辑机制之中,并将自己的理论明确地定位为其中的一部分(比如,作为“输入变量”,《共产党宣言》改变了人类历史)。无论如何,“五个要素”的提出有助于我们为形形色色的“理论”定位,进而有助于澄清一些理论家围绕“理论建构”或“理论生产”形成的争议,比如因对理论现实性和抽象性的取向不同而形成的争议。
二、预测检验法与要素现实性考察:弗里德曼与科斯之争
根据对理论构成要素及其现实性的不同要求,会衍生出不同的关于理论的主张。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M. Friedman)和科斯(R. H. Coase)就从这个角度表达过他们对理论的不同看法(汪丁丁,1998;周其仁,2004;金祥荣,2010)。弗里德曼认为考察理论价值大小的标准在于其预测的精准度、覆盖率以及一致性,因此,理论的前提假设(如果有的话)在描述的意义上也一定是“非真”(false)的。而科斯则认为,理论只对预测感兴趣是不够的,理论的价值之所在应该是它们能够更好地被用作进一步思考的基础,能够增进对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对体系运行的洞察力,因此,理论的前提假设需要具有现实性。
张翔(2015)曾着眼于“假设的真实性”对此进行过分析,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争论的背景,强调两位经济学大师的和而不同。不过,笔者认为,脱离了以“五个要素”为基础的理论观很难将这个问题说清楚。澄清弗里德曼与科斯之争,则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如何站在“五个要素”的基础上去推进理论建构工作。
弗里德曼受物理学中牛顿力学的理论取向影响,倾向于强调理论的抽象性和较大范围内的适用性。比如,他所看重的相对价格理论便有此特征。他注意到经济理论作为实质性假说与“基础性逻辑机制”是不同的。但是,他仍然强调“基础性逻辑机制”在经济学和其他科学中极度重要。沿着这一倾向,他更推崇经济学理论在要素上的抽象性,以使这种理论在多个层次和领域中具有适用性,而较少受到具体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的限制,甚至所谓的“控制变量”也都不用怎么考虑。
在弗里德曼看来,这样的“理论”(主要是由“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构成的“三个要素的理论”)一旦被用于对某个具体层次的现象进行“解释”,就可以产生预言或推测(predictions)。理论的有效性(validity)依赖于对预言或推测的检验——主要是看相关的经验现象是否与从理论中导出的预言或推测一致,也即预测(未必一定是指向未来的)是“频繁”地“被反驳”(contradicted)、相较于来自其他假说的预测更“经常”地“被反驳”,还是“未被反驳”(be not contradicted)(Friedman,1953:9),而非其前提假设(assumption)是否在描述的意义上是现实主义(realism)的。换句话说,只要理论的预言或推测“经常”能够与经验现象相符、具有一致性,理论历经许多次“失于否证”(fail to disprove)的考验而继续存活,“理论”或“假说”就具有“有效性”——无论当事人对此是否有清醒的认识。弗里德曼(Friedman,1953:9)强调,事实性证据从来就不能“证实”(prove)一个假说,它只能“失于否证”一个假说。理论之所以重要,乃在于其能够以简御繁。这样一来,为了变得重要,一个假说的前提假设势必在描述的意义上是“非真”的;它不考虑也不说明大量其他附随性细节,因为它已十分成功地表明,这些细节对于现象的解释而言是无关的。
弗里德曼的这一“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的理论观,对大量(几乎可以说是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猜想或假说之建构持相对宽容的态度,但检验起来却遵循着颇为严格的“失于否证”的程序。弗里德曼(Friedman,1953:9)认为,对某个理论的信心应源于大量的事实都“失于否证”其假说包含的意涵或预测。也就是说,要求在经历大量的“失于否证”之后,才能对相关理论抱以信心。所以,其“理论确立”带有“宽进严出”的特征,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与弗里德曼相反,科斯似乎更强调理论的“严进宽出”。当然,在“出”的问题上,由于科斯认为存在一个不同理论间竞争的问题,所以严格说来,科斯强调理论的“严进严出”。与弗里德曼的“预测检验法”不同,科斯更偏重“要素现实性考察”。科斯(Coase,1937:386)引用了罗宾逊夫人(Mrs. Robinson)的相关讨论并指出,在一个好的理论中,其前提假设应该同时满足两个要求:一是便于处理(tractable);二是具有现实性(realistic),即与真实世界相吻合(correspond with the real world)。这与弗里德曼有关“一个假说的前提假设势必在描述的意义上是‘非真’的”说法有一定的抵触(Friedman,1953:9)。科斯还说,相对于“一个能很好预测但不能提高我们对体系运行的洞察的理论”,他宁愿选择“一个能给我们这种洞察但预测很糟糕的理论”,因为他相信“这个理论最终能使我们有能力预测真实世界将会发生的事情”;由于这样的预测(并且可能是关于不同的事情的预测),“会在以后出现,所以,选择理论应依据其预测力的断言就会显得有些站不住脚”(科斯,2010:20-21)。
两相比较就可发现,两位大师不同主张的根源在于他们对“理论”的取向有明显差异。弗里德曼强调在经济学中建构类似于物理学里的牛顿力学那样的理论,如前所述,这是“三个要素”性质的、覆盖面较广的理论。该类理论的“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可以是较为抽象的,只要与现实有初步或大致对应即可,这样才会最大可能地适用于多个经验层次。比如,强调“物以稀为贵”的相对价格理论并不限定于稻米、棉花或飞机、大炮之类具体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也不揭示“相对价格”的最大化机制运转和实现的现实过程,“贵”这一输出变量的“取值”也不算特别具体,更不涉及“物”“贵”的“故事”是发生在国家之间还是个人之间这样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
这种理论几乎不可避免地带有抽象性,它们在社会学中比较类似于帕森斯的AGIL理论。AGIL理论就被认为可以适用于从微观到宏观的多个层次的系统分析。由此,在该种理论“适用的范围内”,其“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并不具体、明确,控制变量也很含糊。在这个意义上,这种理论“可以”不存在前提假设。因为它在一段时间里被认为是如此普遍地存在于各类“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中,如此地显而易见,以至于让人们觉得是不证自明的。只有在不断“预测检验”的过程中,这种理论“适用的范围”才得以彰显,所需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控制变量”,以及与之对应的“前提假设”(极可能在描述的意义上是“非真”的)才逐步明晰起来。
而科斯所强调的理论其实相当于将弗里德曼意义上的“三个要素的理论”应用于现实的某个具体层次而构成的对该层次现象的“解释”,以及基于这种“解释”存在的问题对“三个要素的理论”进行调整和修正之后得出的理论。这个过程意味着“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输出变量”被衔接进了具体某个(通常是比较现实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之中,形成了具有现实性的、某个具体层次的“推断性意涵”(implication);在“推断性意涵”与现实比照的过程中,“控制变量”和“前提假设”,甚至是真正重要的“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乃至“输出变量”开始彰显出来。这种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于社会学中默顿所谓的中层理论(Merton, 1967)。显然,在这里,对这个层次的“理论”要素(“四个要素”甚至“五个要素”)的现实性进行考察,甚至是对弗里德曼式的“三个要素的理论”的不同推测之间的一致性进行考察也就变得重要起来了,因为这里可能隐藏着理论创新的机会。这种对理论要素现实性的考察,当然也会涉及对“三个要素的理论”的前提条件或假设进行考察,并明晰它们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就“理论确立”的阶段来看,如果说弗里德曼相对更注重通过实际经验否证假说及其之前的“大胆猜想”环节,那么科斯则更强调否证了之后,甚至哪怕是“失于否证”之后“怎么办”的问题。
比如,在科斯看来,如果“市场”被抽象成完美运行的价格机制来解释世界,就很难说明为什么真实世界中还需要或存在企业。就是说,“市场”的特定取值(抽象为“价格机制”)作为输入变量,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最大化机制之下,会导出“无企业”的输出结果;而该输出变量的“取值”与现实世界不一致。亦即,弗里德曼意义上的“三个要素的理论”(相对价格理论)之预言和推断与真实世界出现了不一致(亦即出现了“反驳”)。怎么办?难道就简单地放弃这一理论?科斯的做法是,对“市场”加以“与真实世界相吻合”的处理。科斯在这样的处理过程中,发现了被“黑板经济学”所忽略的“交易费用”这一很重要的控制变量,更准确地说是“前置变量”。新古典经济学“交易费用为零”的前提假设也就被彰显出来了。于是,真实世界中企业存在的必要性,从“市场具有正的交易费用”这个具有现实性的“前提假设”的角度获得了较好的解释。这一定程度上反过来明晰了弗里德曼意义上的“三个要素的理论”的局限条件,增加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
自然,设身处地沿着弗里德曼的思路来看这个问题时,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对科斯的上述贡献进行回应:(1)跳出科斯的框架来看,前提假设的“真实化”并未颠覆或并不足以否证一般意义上的相对价格理论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最大化机制;科斯的主张,即市场与企业这两种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会遵循“交易费用”的节约而实现边际替代(Coase,1937)恰恰与价格机制提供的解释相一致,因为这里交易费用即为使用某种“组织”的价格,而人们倾向于对相对价格较低的“产品”(这里指“组织”)有更多的需求,而这正是弗里德曼所看重的价格理论。(2)从科斯的框架来看,科斯对自变量“市场”的“真实化”,哪怕是发现了其中包含交易费用,也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市场”便是完全真实的;事实上,这里仍然存在抽象,并非真的“与真实世界相一致”,科斯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即使对市场与企业作另一种概念概括也仍然是可能的,比如,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1985)就提醒我们,无论是市场还是层级制,其中都存在“人际关系”,更为现实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是“关系网络机制”。
就这里所谓“假设的真实性”问题,张翔(2005:21)有所澄清:“科斯主张必须‘既是可处理的,又是现实的’的假设指的是关于自变量的假设。而弗里德曼主张并不一定‘真实’的假设有时是指关于无关变量的假设,有时是指基础假设,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并不一定需要‘真实’”。
张翔的澄清有启发意义。只是具体操作时区分“关于无关变量的假设”与“关于自变量的假设”是颇为困难的,因为两者没有清晰的边界。在迈向“三个要素的理论”的过程中,被弗里德曼视作“无关变量”的,在科斯(审视“五个要素的理论”、考察其现实性时)看来可能恰恰是“自变量”。也就是说,对某种理论适用范围极大、无需“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局限的弗里德曼式的执着,容易使得“输入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乃至“输出变量”的现实性降低,出现“非真”化;而这并不是科斯所主张的理论观。
张翔这里所谓“基础假设”可以理解为我们所说的“基础性逻辑机制”不经意间带有的假设,比如说“理性人”假设,或“结构与功能对应”的假设。这些假设显然可以是“非真”的,或者在理论发展过程中后来会被意识到是“非真”的。只是,即便是这样的“前提假设”,特别是对其“非真”的局限性的意识,也通常是在将“基础性逻辑机制”投注到现实之中加以检验,特别是与其他理论(其前提假设可能相对不那么“非真”)对照时才会彰显出来,并且也是需要不断修正的。
如前所述,科斯并不要求理论模型的一切假设(特别是基础性逻辑机制的假设)都“完全真实”,对于理论来说,一定程度的抽象与简化是需要的。科斯强调前提假设需“易于处理”和“具有现实性”,乃是在通过“预测检验法”发现基于某个理论(比如说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在某个经验层次形成的预言和推断与现实世界明显不符时,即在“三个要素的理论”中加入具有较强现实性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后出现明显问题时,倒过来按照“真实性”的要求检索理论模型的各个要素,看哪些重要的因素(比如说交易费用)被错误地纳入“非真”假设之中去了,进而重新将其作为重要变量纳入到理论模型中来。显然,尽管随着“交易费用”这个“控制变量”(准确说是“前置变量”)的加入,“三个要素的理论”变成了“四个要素的理论”甚至是“五个要素的理论”,科斯却并没有全面否定弗里德曼式的“三个要素的理论”。当然,科斯认为弗里德曼的发展理论的方法是“不经济”的。不过,“三个要素的理论”在被科斯当作“脚手架”、引入更为现实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并做进一步的思考和修正之后,在经济学领域掀起了一场名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革命。可见,“五个要素的理论+要素现实性考察”的理论观有助于我们始终保持对于遗漏和忽视重要变量的警惕。
综上所述,对弗里德曼和科斯的“理论观”的辨析表明:
(1)需要对“真实”、“现实”等概念加以明晰,“与现实一致”或“与真实世界相吻合”只是说与现实具有对应性,并非真的就完全一致,以至于丝毫没有抽象可言。鉴于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复杂性,对于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抽象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2)人类“大胆猜想”的能力可能会导致理论过度抽象以至于不切实际,这时一旦现实“否证”了这样的理论,理论要素“真实性”的考察就需要提上日程,说不定这里会有重大发现。而有时哪怕是事实“确认了”(confirmed)(亦即“失于否证”)某理论,也并不意味着这样的理论就是“真理”了,对理论要素的“现实对应性”保持警醒的态度,对于提高理论的洞察力也会是颇有助益的。
(3)弗里德曼意义上的理论与科斯意义上的理论是同等重要的,不可偏废。两人的理论观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互补性。前者强调理论的抽象性、宏大性,后者强调理论的现实性、中层性;前者强调预测检验法,后者强调需要兼顾前提假设的现实性和易于操作性,或至少是在这两者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前者偏重理论假说建构,强调尊重人类的想象力,后者偏重理论检验、修正及再建构,强调约束不必要的空想,节约理论研究的精力。
(4)理论应该具有分析力、解释力,最好是能有预测力。模型与经验事实之间不是松散的对应关系,模型也不是对经验事实的简单模拟,而是抓住并揭示了将经验事实关联起来的重要机制和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规律。
三、预测检验法对理论权衡和发展的意义:与赵鼎新商榷
如前所述,弗里德曼的理论观对理论提出了较大范围内的预测力或解释力的要求。“较大范围”对应于“抽象性”;“预测力或解释力”则涉及“预测检验法”。我们认为,“预测检验法”对理论建构而言非常重要,因为预测力或解释力的要求是面向现实的;同时,不宜低估人类因抽象而附会在一些“非真”假设基础上的逻辑机制,并使之具有经受一定程度检验的能力。
奥斯特罗姆(Ostrom,1990)针对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Olson,1965)所做的工作,可以看作类似于科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理论所做的工作。“集体行动的逻辑”可以看作是对“三个和尚没水吃”所包含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的明晰化(当然,却可能是“非真”的)表达。而奥斯特罗姆将“公地悲剧”、“囚徒困境”、“集体行动逻辑”当作“脚手架”来对待。她说:“使这些模型如此有趣、如此强有力的原因是,它们抓住了世界各种背景中所发生的许多不同问题的重要方面。使这些模式——当它们被隐喻式地用作政策的基础时——如此危险的原因是,那些出于分析的目的而被假设为固定不变的约束条件,在经验性背景中也被实实在在地认定为是固定不变的,除非是外部权威对它们做出改变……而我更倾向于强调的问题是提高相关当事人改变博弈的约束性规则的能力,进而导向一个不同于残酷悲剧的结果”(Ostrom, 1990: 6-7)。显然,“当事人改变博弈的约束性规则的能力”被奥斯特罗姆当作重要的“控制变量”乃至“输入变量”(作为“前置变量”)提了出来。
赵鼎新教授(2006:6,2015:12)对奥斯特罗姆此种做法多有批评。而笔者的观点是:搭建骨架的工作诚然伟大,为之增添血肉的工作亦不容小觑。更何况科斯和奥斯特罗姆等人的工作不仅能在更扎实的经验事实之上增加值得重视的“控制变量”乃至“输入变量”,将社会科学研究导引到更为重要的方向,而且能让“基础性逻辑机制”变得更具现实性,进而形成新的“脚手架”!
对赵鼎新(2006)的一些相关批评和主张进行辨析、澄清和反思,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如何站在“预测检验法”(以及“要素现实性考察”)的基础上去推进理论建构工作。
在对“理论”构成的看法上,赵鼎新与弗里德曼“三个要素的理论”颇为近似。赵鼎新指出:“不管所建立的模型是复杂的还是简单的,只要其目的不在于揭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机制,而是模拟或解释某一具体的社会现象,特别是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的话,其价值就是十分有限的”(赵鼎新,2006:15)。应该强调指出,这样的表述是站得住脚的,它与弗里德曼的观点很相似。
在举了一些例子后,赵鼎新随后指出:“既然发展形式模型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解释具体的经验社会现象,一个形式模型的质量也不能据其能否预测经验事实来衡量,那么,我们应当用什么标准来评价一个形式模型的质量呢?……正如前面已经多次阐述的,一个判别形式模型质量的最重要准则,就是看这个模型的假设是否抓住了人类社会活动结构的关键性本质”(赵鼎新,2006:17-18)。
从上述说法可以看出,赵鼎新似乎比弗里德曼更极端,他甚至否定了弗里德曼极度强调的“预测检验法”。赵鼎新的这种说法不免让笔者有所顾虑:哪怕是碰上了一个高质量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解释具体的经验社会现象”、其质量“不能据其能否预测经验事实来衡量”的所谓“形式模型”,除了根据模型“能否预测”或“解释”至少是某类“经验事实”之外,人们又凭什么判断该模型的假设“抓住了人类社会活动结构的关键性本质”?尽管如上一节所述,哪怕做到了“能预测”甚至部分“预测准确”,也仍然是不够的。毕竟,哪怕已被证明是“迷信”的东西,也会说自己的假设“抓住了人类社会活动结构的关键性本质”。
当然,当赵鼎新(2006)说“一个形式模型的质量也不能据其能否预测经验事实来衡量”时,也许指的是:即便存在某个或某些经验事实与“形式模型”预测的结果“不一致”,也不是否定该“形式模型”所包含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的合理依据。如果指的是这一点,那么,赵鼎新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经验事实与“形式模型”的预测“不一致”,除了源于“基础性逻辑机制”出错之外,还可能源于:(1)“形式模型”所用在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或相应的“前提假设”没有在这一“经验事实”中获得满足;(2)“形式模型”的输入变量或控制变量乃至输出变量的“现实对应性”没有在这一“经验事实”中获得满足;(3)作为(2)的特殊情形——“形式模型”,严格说来可推及更一般性的理论,作为输入变量对现实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至于恰恰是因为它的这种影响,导致了经验事实与预测结果不一致。
从赵鼎新有关“形式模型”的前后阐述来看,“一个形式模型的质量也不能据其能否预测经验事实来衡量”极可能指的是:一个形式模型如果恰是源于“某一具体的社会现象”(比如东欧解体),或是为这“某一具体的社会现象”而设计的,那么,它“预测”了这“某一具体的社会现象”其实不能被认为是其质量好的明证。这样的解释如果是赵鼎新的本意,其说法就是靠得住的。因为这样的“形式模型”顶多还只能说是一种假说,还并未经受任何“预测检验法”的检验。
在赵鼎新(2006)的陈述中,“形式模型”有时似乎指的是“三个要素的理论”(比如搭便车理论或集体行动的逻辑);有时又似乎仅指“基础性逻辑机制”(比如“博弈论方法”)或“不太基础”的“逻辑机制”(比如“社会行动者模拟模型”);有时又似乎指的是“美国的一些社会科学家,特别是经济学家……源源不断地创造出”的“难以尽数的形式模型”;有时似乎还包括了形式模型的推导过程。无论这些“形式模型”是什么,在笔者看来,人们对它们确立信心的缘由似乎都逃不出“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以及“五个要素的理论+要素现实性考察”)的范畴。
赵鼎新强调,“对于一个形式理论的批判和评价”应该着眼于:(1)“指出该理论在推导结论时所遵循的逻辑有误”和(2)“指出该理论赖以成立的前提假设或者有误或者很不重要”。而不应该致力于:(3)“指出经验现象与该理论的结论不符”和(4)“提出比该理论能更好地解释某一经验现象的其他理论”(赵鼎新,2006:6)。
因为在他看来,(3)、(4)意味着“从经验或其他逻辑和社会机制出发来批判形式理论”,而这“是驳不倒这些理论的”(赵鼎新,2006:6)。这让人觉得非常奇怪。赵鼎新似乎赞同对前提假设进行现实性考察的意义(认可“指出该理论赖以成立的前提假设或者有误或者很不重要”“对于一个形式理论的批判和评价”的重要意义),却反对作为其前奏的“预测检验法”。但是如前文所述,哪怕是科斯,也希望理论“最终能使我们有能力预测真实世界将会发生的事情”。
根据弗里德曼的“预测检验法”,有理由认为,赵鼎新提到的4个方面不可分割。上文中(3)意味着至少是发现了经验事实与理论模型的预测“不一致”,如果这样的“反常”发现是常规性的,那么它是进行(1)、(2)这两项工作的前奏。此外,还需要澄清的是,(2)中提到的“指出该理论赖以成立的前提假设或者有误或者很不重要”通常是需要通过经验验证活动,特别是需要留心、发现和审视“与该理论的结论不符”的、“反常”的经验现象才能真正做到。没有与经验现象的结合,自然科学家不可能发现“地心说”的前提假设“有误或者很不重要”;不以企业现实存在这一经验现象为参照,科斯也不可能发现新古典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有误或者很不重要”。
所谓“前提假设”,也值得细分。它既包括对输入变量、控制变量以及输出变量的前提假设,也包括在基础性逻辑机制中所隐含的内在假设——张翔(2015)所谓的“基础假设”也许指的就是它。所有这些前提假设,甚至是模型推导过程中不经意带入的前提假设,通常都需要与“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结合在一起进行考察才能得到彰显,其“有误或者很不重要”(如果存在的话)才能为研究者所意识到。“有误或者很不重要”的前提假设彰显出来后,不妨在前提假设有所修正的基础上做(4)这项工作,“提出比该理论能更好地解释某一经验现象的其他理论”。上文所述,奥斯特罗姆将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作为脚手架,其理论建构工作的步骤正是遵循先(3),后(1)、(2),再(4)而展开的。
关于上述一系列的工作,在库恩的如下说法中也能得到印证:“反常的观测结果……不能诱惑一个科学家放弃他的理论,直到另一个替代它的理论被提出来……科学实践中,真正的证实问题总是涉及两个理论的相互比较以及它们各自与现实世界的比较,而不是单个理论与现实世界的比较。在这三方比较中,测度有特殊优势”(Kuhn, 1977: 211;转引自科斯,2010:33-34)。
形式模型或形式理论(formal theories)被认为在目前的社会科学领域中已经兴盛起来了,取得了广泛的应用(赵鼎新,2006;刘炜,2016)。“相较于一般经验研究,形式理论的建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主要基于经验事实的理论抽象,而是通过设置若干基础假定,仅以此进行逻辑推导,并得出新的结论或猜想”(刘炜,2016:28)。它被认为有形式化、数理化、延展性(累积性)三个特征。
不过,严格说来,站在“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及“五个要素的理论+要素现实性考察”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社会科学的理论中并不存在所谓纯粹的“形式模型”或“形式理论”,仿佛这样的模型可以完全脱离经验事实似的。当然,的确存在一些“基础性逻辑机制”可以表述为数学化的抽象形式,仿佛距离经验事实较远。但它们有时是从自然科学中“拿来”的,有自然科学中的经验事实为基础,而更多时候它们其实仍然是来源于社会经验的。此外,“基础性逻辑机制”(比如作为纯数理形式的博弈模型)毕竟与所谓的“形式模型”或“形式理论”不同,它在社会科学中只不过是理论的构成要素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基础性逻辑机制”的数量较少,相对固定,特别是不宜做逻辑链条过长的推导;否则,推导的逻辑链条越长,与经验现象及其他理论比照时不经意带入的前提假设就越多,相关理论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也就越严苛,与经验现象的距离也就会越远,越容易成为屠龙之技、空中楼阁,甚至会在根本上失去给现实提供参照的能力。
社会科学的数学化和抽象化有其有利的一面,却也容易因过度痴迷于附会、猜想以及数理演绎而浪费时间与精力,忽视现实层次中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人的主动性和“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等的重要性,造成与现实并不一致的数学符号和数理运算大行其道。赵鼎新(2015)在区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时也从还原论的角度对此进行了解释,在他看来,与自然科学特别是经典力学相比,社会科学中还原论的运用更为有限。通过将复杂的社会事实还原为简单的抽象概念进行统一解释是十分困难的。特定的层次或情境可能需要对应特有的解释机制。对此笔者深表赞同。在我们看来,这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复杂性、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的影响使得理论不得不进行适应性调整,以便实施有效的“预测检验法”和接受“要素现实性考察”。
总之,我们认为,在社会科学中,纯粹的“形式模型”是不存在的。当然,如果一定要将带有某种表象或特征的理论称作“形式模型”,只要对之加以明确界定,比如界定为“基础性逻辑机制”或“三个要素的理论”也无可厚非。只是恐怕不能让相关的社会科学理论摆脱“预测检验法”和“要素现实性考察”的必要环节,更不能做过长的逻辑链条的推导,否则理论建构工作极容易陷入误区。
尽管“形式社会学”、“形式理论”、“形式模型”等概念可作进一步澄清,无可否认,赵鼎新对“形式社会学方法”的讨论很有道理。他指出:第一,一个重要的形式模型必须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第二,根据中外文明流传下来的寓言和俗语等民间智慧来建立形式模型是成功的捷径之一;第三,形式模型必须追求简单(赵鼎新,2006:19)。第一点毋庸置疑。第二点,“中外文明流传下来的寓言和俗语”本身往往就经受了大量经验检验,否则也流传不下来。第三点,在本质上,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不能做过长的逻辑链条的推导”。
还需补充说明一点,“预测检验法”的实施或“经验检验”过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是定量研究,定性研究也无不可。只是,一般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被科斯比作是常规“产品市场中的广告和其他促销活动”(科斯,2010:34)。换言之,在充满竞争的“理论市场”中,这类研究通常是不同理论供给者兜售自己产品的重要手段。这样的研究很少会促使其作者修正他的理论。要求理论具有接受经验检验的性质并接受经验检验是对的,但若是过度痴迷于“预测检验”的各类研究并以此作为选择理论的原则,就可能导致科斯所说的“工作当然会继续,但不会有新理论出现”(科斯,2010:30)的结果。光靠“预测检验法”不足以发展理论。
四、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化:学术趋势和更高要求
社会科学理论发展至今,其“基础性逻辑机制”作为将“输入变量”和“输出变量”联结起来的各种可能路径及其组合,至少包括:类比附会机制、亲和性机制、启发式机制、相关性机制、正反馈机制、负反馈机制、相生相克机制、因果性机制、理性选择机制、最大化机制、路径依赖机制、博弈论机制、结构功能机制、结构化机制、演化论机制,等等。
前图已隐约表明,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其核心乃是一个“基础性逻辑机制”不断现实化的过程。我们认为这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对不符合现实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的超越和扬弃;其二是明晰既有“基础性逻辑机制”所包含的模糊内容、环节或过程,也就是说,将“基础性逻辑机制”“过程化”;其三是在更具现实性的前提假设的基础上确立新的“基础性逻辑机制”;其四是将经受住了实践检验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基础性逻辑机制”。
在经济学中,前面提到的科斯对交易费用的发现显然让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机制(理性选择机制之一种)变得更具现实性了,他后来又提出了可称之为“权利—交易费用—制度选择”的理论(Coase,1960)。20世纪80年代以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最大化机制也在逐步被更具现实性的博弈论机制所替代。而在博弈论机制的基础上,还能看到更具现实性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或者说对“博弈论机制”的“过程化”。比如,托马斯·谢林的可称为“任责—威胁/承诺”(Commitment-threat/promise)的博弈模型所包含的“基础性逻辑机制”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聚点解”(focal points solution)的理论(Schelling, 1980),以及上文提到的奥斯特罗姆“提高相关当事人改变博弈的约束性规则的能力”的做法,此外还有社会行动者模拟模型,等等。
在社会学领域,早期的社会物理学、社会有机体论等带有一定的“类比附会机制”的色彩。经典社会学家韦伯强调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亲和性机制”。涂尔干对实证主义社会学的贡献让相关性机制和因果性机制在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中得以凸显。帕森斯早年围绕个人行为提出了可称为“唯意志论的社会行动”的基础性逻辑机制,后来转向社会系统分析时又提出了AGIL理论(结构功能机制)。该理论兴盛了一段时间之后,也被一些更具现实性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所替代。20世纪80年代经济社会学的复苏,则得益于“关系网络机制”在经济过程中被发掘出来。
“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化,是理论工作者将理论要素中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投注于经验现实(特别是重要的经验现实)的结果;它反过来又大大助推了社会科学对经验现实问题的应对能力。
比如,对于牧民过度放牧导致公共牧地荒芜这样的可能性,一种理论取向是假设牧民是非理性的,另一种理论取向是假设牧民是理性的。在前一种假设基础之上,从输入变量到输出变量,“基础性逻辑机制”是:牧地荒芜乃是牧民个体(非理性)“选择”简单叠加的结果。但在后一种假设基础之上,“基础性逻辑机制”就可能涉及因谈判协调成本高昂而受阻的问题,或多人博弈的“公地悲剧”等问题(Hardin, 1968)。这意味着有可能发掘一些原来未受控制的变量,比如说产权制度、信息机制等。以前一种理论为指导,显然会倾向于通过教育来解决可能的困境;而以后一种理论为指导,则可能更倾向于做出一些制度性安排,通过降低沟通协调成本来解决困境。
还有一种理论取向是让“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变得更具现实性——找到“牧民过度放牧导致公共牧地荒芜”的一些案例和与之相反的另一些案例,看看“荒芜”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未荒芜”又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如此一来,“输入变量”、“控制变量”、“输出变量”会更具现实性,相应地,“基础性逻辑机制”也会更可靠。
就此而言,赫希曼的工作很有启发,他提出了一个“退出、呼吁与忠诚”的逻辑机制来分析组织(从企业到国家等)如何避免衰退、恢复效率这一问题。毫无疑问,一旦组织出现衰退(类似于“公地悲剧”),组织成员的“退出、呼吁与忠诚”这三个动作对于组织从衰退中恢复过来就会扮演不同的重要角色(Hirschman,1970)。这项工作无疑是对“博弈论机制”的现实化,它提高了社会科学对经验现实问题的应对能力。
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化对当今经济学和社会学发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经济学领域,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机制存在的问题,出现了以心理实验为基础的、包含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更为现实的行为经济学、行为金融学、实验经济学等理论。博弈论机制对简单的个体自利机制的替代,不仅令经济学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更具现实性,也带来了信息经济学、冲突战略学等理论的发展。基于更具现实性的不完全竞争(垄断竞争)的“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最近还出现了产业组织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增长理论以及空间经济理论的大发展。在社会学领域中,研究者也逐渐抛弃了宏大叙事,更多地致力于揭示各类经验现象中的、有一定现实性的逻辑机制。
因此,“要素”的现实性考察,特别是“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性考察,几乎可以说是对理论进行权衡并发展理论的不可或缺的补足性要求。它能扬弃大量不着边际的“基础性逻辑机制”,明晰大量含糊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组合形成一些富有特色的“基础性逻辑机制”。
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人都知道,阴阳五行观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具一般性、抽象性的理论,它据说有一定的预测力:从个人命理到国运如何,从家居风水到战争输赢,似乎都可以用这样一套阴阳五行的模型来加以解释或预测。有些时候,事实似乎也能与根据此种假说做出的预测“相一致”,即“失于否证”这种理论。但是,这样的理论在“要素”的现实性,特别是“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性方面则毫无疑问是无法满足要求的,很难说清楚它的输入变量、控制变量,甚至是输出变量(预言或推断)与经验事实的一致性关系。因此,“预测检验法”通常也无法有效实施;有时即使偶尔能够实施,也无法基于“失于否证”(哪怕是经常性的)就确立对这种理论的信心,因为在“基础性逻辑机制”有些不着边际的情况下,无法确知究竟是理论的哪一部分真正起作用,抑或纯粹只是靠碰运气和附会,或者靠对这一理论的信心所形成的某种“自我实现的预言”。
谢林强调,人为情境的简化模型的建构,应服务于如下两个目的中的任意一个:其一为颇具雄心的目的,即提供“基础模型”,它意味着对事实的基本性、元级别的抽象和逼近,能够进一步被用来建构对“所欲考察的真实情境”的深度逼真性模拟。其二为相对低调的目的,即提供某种“起始框架”(starting set),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建构出更好的、对于事实的抽象和逼近;这类“起始框架”示例性地说明了被期待的分析的类型、所要预测的某类现象以及一些值得提出的问题(Schelling,1978:183)。
站在“五个要素的理论”来看,笔者认为,谢林所谓的“基础模型”“意味着对事实的基本性、元级别的抽象和逼近”的要求,其实就是对重要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性的要求。而所谓“起始框架”,则多少意味着这样一类“三个要素的理论”:它们虽然有了“输入变量”的特定“取值”和“输出变量”的特定“取值”构成的典型故事(比如“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甚至是经受了“预测检验”或“经验检验”(比如说作为寓言和俗语在人类文明中流传了下来),但其基础性逻辑机制却仍然是模糊的、隐含的、过于抽象的,如同弗里德曼所说的那样是“非真的”,故而需要进一步加以挖掘和理清条件,令其贴近现实。如此,根据谢林前一目的相对后一目的更具“雄心”的说法,“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化”不仅对理论建构提出了补足性要求,而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然,值得再次强调的是,认为“五个要素的理论+要素现实性考察”非常重要,绝不意味着放弃“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化,并不意味着要让理论简单地去模拟现实,进而丧失其必要的抽象性和解释力。此外,更重要的是,重视“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能让人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获得观察和思考的方向感。
五、结论:如何权衡理论模型的抽象性与现实性
本文所主张的“五个要素的理论观”的方法论基础归根到底其实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但与此同时,我们又主张这两者要有必要的张力,而且强调理论的现实选择和发展在特定社会环境下所面临的竞争问题是一个实践问题,是一个“经济不经济”的问题,是一个需要在抽象性与现实性之间加以权衡的问题。
已有研究者注意到了理论的抽象性与现实性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问题,因而是需要对之加以权衡的。
比如罗宾逊夫人就认为,对于经济学中的一系列假设,往往应该问两个问题:它们是易于处理的吗?它们与现实世界相吻合吗?通常的情形是两者不可兼得:当一些假设易于处理的时候,往往现实性较差;而当剩下的那些假设与现实世界相吻合的时候,却不是那么易于处理(Robinson,1932:6)。
抽象性与现实性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还可以从李培林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评价中看到。他认为理性选择理论的假定排除了很多“不确定”因素,“操作性强”,由此也容易被“非理性选择论者”指责为“简化社会生活”。但非理性选择论者却又面临着建立公理和规范性理论的难题,“因为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往往使他们构建的理论失去了任何操作性意义”(李培林,2001:53)。
在这些论述中,所谓“易于处理”或“操作性强”其实是“较为抽象”的代名词,而“较为抽象”通常意味着“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较为严格、苛刻,往往以牺牲一定程度的现实性为代价。不过,科斯认为,可能存在这样的一类理论分支,其假设既是易于处理的,又是现实的(Coase,1937:33)。科斯本人致力于发展这样的理论,因而有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性工作。
当然,在计算机模拟能力大为发展的今天,理论的一系列假设想做到“易于处理”或“操作性强”,而又与“现实世界相吻合”似乎已是极容易的事情了。倒是理论要素,特别是“基础性逻辑机制”要做到适度抽象以便提纲挈领,同时又保证有较好的预测力、解释力、“与现实世界相吻合”反而不是易事了。
那么,在当今理论建构的过程中,如何权衡理论模型的抽象性与现实性呢?总结起来,前文的探讨对于解答这个问题的贡献如下。
第一,理论所涉及的事项、环节或过程应该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人际乃至国家间的冲突与合作,人群的分隔与融合,经济的增长、波动与循环,社会的发展、兴盛与溃败,等等。对于那些哪怕是并未做出任何预测和解释,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也微乎其微的事项、环节及过程,或许不应该浪费精力去进行理论建构,也就更无所谓权衡理论抽象性与现实性的问题了。
第二,我们认为理论的构成包含了五个要素,理论模型的抽象性与现实性的探讨应该以此为背景来展开。站在这样的理论观之上,“三个要素的理论+预测检验法”和“五个要素的理论+要素现实性考察”都是非常重要的,不可偏废。不仅“基础性逻辑机制”为这种理论观所强调,我们也认可着眼于揭示重要的“输入变量”或“输出变量”“取值”的研究(如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研究)所具有的理论意义,还看重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将自身当作一个“输入变量”(比如社会思想)的一个特定值纳入到切实的社会运行机制之中去对社会运行产生影响。
第三,理论建构中在需要模型时,输入变量和输出变量之间的关系应该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但是,另一方面,即便是在模拟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理论”特别是其“基础性逻辑机制”的推导链条也不宜过长,否则其“环境或外部约束条件”必然变得过于苛刻且脱离现实太远,而“理论”的适用范围也必然会变得过于狭小。
第四,“预测检验法”是确保较为抽象的“三个要素的理论”具有现实性,或者说令其前提假设抓住“人类社会活动结构的关键性本质”的一个必要步骤(尽管光靠“预测检验法”是不够的)。保持“预测检验法”的理论意识,要求理论对反复出现或在较大范围内存在的重要事项、环节或过程具有预测力和解释力,将有助于保证理论抽象性与现实性的平衡。
第五,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能相互激荡、相互促进,纯理论研究的促动因素几乎都来自于对“应用”问题的关注,而对现实问题的明确,如上所述,哪怕只是将重要的“输出变量”(比如经济下行、社会危机等)描述清楚,也将有助于理论观点的阐述。在“基础性逻辑机制”日益现实化的学术趋势中,越来越有必要结合模型,从多个切实的经验材料出发来提出研究假说;同时,适当地抽象化、“非真”化一些既有条件和约束,令理论模型简化或逻辑链条变短,提升解释力和预测力。
第六,操作“预测检验法”时要注意,当看到某个经验事实“失于否证”(即通常所谓“证实”)某个假说时,并不意味着就能得出对该假说以及相关理论的全然相信,视之为真理;或者,当看到经验事实“否证”了某个经典理论模型的“预测”时,也并不意味着不用进一步去进行包括理论“五个要素”的深思便可全然地排斥和否定该经典理论模型。尽管有些经典理论的“基础性逻辑机制”可能会缺乏现实基础,但只要它们仍然在塑造人们的思维方式,它们也就仍然能够对新的理论建构发挥“起始框架”的作用。
第七,将既有的模型用作“起始框架”意味着从抽象的、人们对之抱有信心的经典理论出发,将其投注于某类重要的、具体而现实的“环境与外部约束条件”之中反思其他四个理论要素,特别是“基础性逻辑机制”的现实性。这是进行理论建构并兼顾抽象性和现实性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么做有助于我们发现被此前的模型所忽略的真正重要的、具有现实性的变量和机制。
如此一来,一方面原有模型在经过如此这般的修正之后,其就某类情境(相比原模型所涉及的事项范围,这类情境所涉及的范围可能会缩小)提供准确预言或推测的能力会有所提升;另一方面新开拓的研究领域的“基础性逻辑机制”也能沿着既有的知识脉络、利用过去的智力资源获得发展,进而加深人们对现实的经济及社会生活的认识。当这样的研究累积到一定程度,既有的“理论”极有可能遭遇到彻底更新、升级,于是便有了研究范式上的转换,或者新的、更具现实性的“基础性逻辑机制”的凸显。
最后,“中外文明流传下来的寓言和俗语”的确能够为理论建模并“兼顾其抽象性和现实性”提供启发。不过,研究者仍然需要注意,这样的“寓言和俗语”所包含的理论的“五个要素”往往是不清楚的,需要逐步加以理清;特别是其中的“基础性逻辑机制”,也许仍然需要花大量的精力去打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社会学系(王水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梁鹏飞)
责任编辑:杨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