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ES-072
胶囊
是第四代
EGFR
抑制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
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2.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
ES-072
口服给药在具有
EGFR T790M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后续临床研究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
试验分期:
I
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30-51
人
4.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
2
年龄:
18~75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3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具有
EGFR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且接受过
EGFR TKI
(第一代或二代)化疗失败的患者(
25 mg
、
50 mg
和
100 mg
剂量组受试者仅需
EGFR
突变阳性);
4
经血液
/
肿瘤组织确认的
T790M
阳性突变(
25 mg
、
50 mg
和
100 mg
剂量组受试者除外);
5
按东部肿瘤合作组织(
ECOG
)标准,体能状态为
0~1
分;
6
预期生存期不少于
3
个月;
7
必须至少有一处肺部未经放疗的可测量病灶,且基线时
MRI
或
CT
测量的最长径≥
10 mm
,且可被准确重复测量;
8
无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9
受试者必须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骨髓储备基本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5
×
109/L
,血小板≥
100
×
109/L
,以及血红蛋白≥
90 g/L
;肝脏功能基本正常:血清中白蛋白≥
3.0 g/dL
;胆红素≤
1.5
倍正常值上限(
upper limit ofnormal
,
ULN
),
ALT
和
AST
≤
2.5
倍的正常值上限,如有肝转移,则
ALT
或
AST
≤
5
×
ULN
;肾功能正常:肌酐≤
1.5
倍
ULN
或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
60 mL/min
(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 -Gault
公式,见附录
2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INR
≤
1.5
倍
ULN
,
APTT
≤
1.5
倍
ULN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
left ventricularejection fraction
,
LVEF
)≥
50%
;心电图基本正常,
QT
间期(
QTcF
)男性≤
450 ms
,女性≤
470 ms
(经
Fridericia
公式计算校正后);
10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或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8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
[IUD]
,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14
天内血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5.
排除标准
1
对
ES-072
及其代谢物或其药用辅料(不论有没有活性)有过敏史者;
2
曾接受过
III
代
EGFR TKI
治疗的受试者;
3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8
天或者药物
5
倍半衰期时间内接受过其他
EGFR TKI
治疗的患者;
4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服用过其他正在临床试验的药物;
5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活动性溃疡或伤口未完全愈合的患者;
6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导致无法继续本研究;
7
受试者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因素;
8
患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的患者,但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4
周内无症状、稳定或不需类固醇治疗者除外;
9
无法控制的慢性系统性合并疾病(如严重的慢性肺部,肝脏,肾脏或心脏疾病);
10
按
NYHA
标准,
III~IV
级心功能不全者(见附录
3
);
11
基线期心电图
QTc
延长者(
QTcF
:男性
>450 ms
,女性
>470 ms
);
12
具有增加
QTc
延长风险和心律不齐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直系亲属
40
岁以下不明原因的猝死、任何伴随药物的
QT
间期延长;
13
存在间质性肺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的既往病史,或者任何临床活性期间质性肺病证据;
14
受试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并需要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