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厅分别公示了独立学院的转设事项。
10月25日,新疆教育厅发布了《新疆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
图源:新疆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现就
2所独立学院转设
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一10月31日(7天)。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传真:0991—76061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0年申请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0月25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拟转设为
独立设置的无锡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10月23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无锡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公示。
图源:江苏省
教育厅
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有关要求,现
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无锡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
邮编:210024
传真号:025-83335706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