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商品在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从2020年3月25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
当地时间3月1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第二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商品清单(340亿美元关税排除清单内商品)。USTR通知原文
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现通知决定,将部分商品的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3月25日起,延长一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商品,将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后,被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这些商品可免加征关税,但从2020年3月25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此次美国对340亿美元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340亿美元关税排除(编号9903.88.06)有效期延长共涉及11项商品,包括2个10位税号下的完全排除商品和9个部分排除商品,详细商品清单如下:
图片来源:关务小二
是否获得延长有效期对照表
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本次通知说明的商品,都可以获得排除有效期延长一年。
本通知中宣布的商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入境指导和实施的指示。近期出口美国的企业,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关务小二
本期编辑:郑思怡
审 发: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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