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节为本函中文字最多者,亦为较难释读者,同时其信息量也最大,此前相关讨论较少。“廿五一偈”“出谋发虑”等,恐怕是与李鸿章三月二十七日写给张佩纶的一封书信有关,其中称:
二十五严旨,责以酌定款法,又历数两年任事诸臣一再延误。若谓鄙人亦在出谋发虑之列者,可谓冤极,然念乐道诸君,同被唆罚,不才亦欲借此收帆,早图退步,遑计旁人纠劾哉。
如此看来,“廿五一偈”指的就是李鸿章信中所谓“二十五严旨”,也正是这道严厉的上谕,使李鸿章的内心产生极大波动,甚至自谓萌生退意。
据《德宗实录》所载,三月二十五日的两道上谕都与李鸿章有关,先是有人参奏淮军将领周盛传克扣军饷,嚣张跋扈,甚至有“李鸿章受其挟制”的情况。朝廷一方面令李鸿章察探实情,明白回奏;另一方面暗中派出锡珍、廖寿恒出京调查。若说此谕仅略有敲山震虎意味,那么接下来的一道上谕则是不留情面的严斥:
李鸿章筹办交涉事件,责任綦重。叠经被人参奏,畏葸因循,不能振作。朝廷格外优容,未加谴责。两年来法越构衅,任事诸臣,一再延误,挽救已迟。若李鸿章再如前在上海之迁延观望,坐失事机,自问当得何罪。此次务当竭诚筹办,总期中法邦交从此益固,法越之事,由此而定。既不别贻后患,仍不稍失国体,是为至要。如办理不善,不特该大臣罪无可宽,即前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亦不能当此重咎也。
上谕文字中,除了“畏葸因循,不能振作”等判语,及将来办理不善“罪无可宽”之警告外,最令李鸿章不安的是牵扯到法越事起后的“任事诸臣”,即“前次”总署王大臣。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意思很明白,就是以恭王为首的原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当然看出了其中的警示意味,即以法越之事为名义的“易枢”,有可能将自己牵连进去,进而追究责任。正因为意识到这一重大危机,李鸿章深受触动,所以在接旨后不久,即二十七日夜晚三更天,给张佩纶写信喊冤时,念及和顾虑的重点恰恰是朝廷将其与已被“唆罚”的恭王等人同列。
行文至此,可知“菴主”所指,必为李鸿章无疑,故而接下来张氏就“菴主”发出的三叹,便容易理解了。第一叹,是叹李鸿章遭“严旨”申斥后,怀疑受到恭王与李鸿藻等人被罢的牵累,而惊慌失措,急于撇清关系。第二叹,则是张佩纶对于二十五日严旨动机的判断。即醇王仓促主政,外交上又有法国咄咄逼人,必定需要借重李鸿章拱卫京师、办理交涉事务。然而借重之前,却出此欲用先抑之策,故从旁促成“严旨”,希望李鸿章慑服,而李还真就被吓到“色动”,醇王以此立威的目的也便达到。第三叹,多有客气恭维的成分,先夸赞李鸿章是极好的,再可惜自己不能帮助排忧解难。
三叹之后,张佩纶开始分析李鸿章此次遭到严斥的主要原因,以及当日政局中最为关键的一点:“佛”,即慈禧太后究竟是怎么想的。本小节后半段文字为此所发,其中以“费布施钱可布地”七字最费思量。樊百川对此的解释是李鸿章长期以来“对慈禧的奉献(当然还有对太监李莲英等人的贿赂)”。这一解释结合上句“菴主于慈航佛火,精究有年”,或确能圆其说,但似乎与下句“殊不足降伏彼法”,颇不连贯。因为从当日之局势看,所需“降服”的“彼法”,只能是指挑起争端的法国,而要解决中法矛盾,显然与李鸿章对慈禧及李莲英的贿赂进贡,没有太大关系。更何况,如果是贿赂邀宠,慈禧的态度也不应该是“怒之”和“棒喝”。因此樊百川所谓,李鸿章工于宦术,经常有所贡献之解读,并不正确。笔者大胆揣测,这整句话的意思应当是李鸿章在慈禧那里,受知极早,蒙恩又深,因备受信任而主持洋务、练兵等事,所费钱财甚多,却似无成效,还不足以平息中法之争,所以太后也很不满,“严旨”有以致之,是为“棒喝”警醒。
做出如此判断的原因有三:其一,可见上文所述,从语义连贯角度出发。其二,如果李鸿章确有公开上贡或私下行贿,即便是以张佩纶的戆直及其与李的亲密关系,心知肚明即可,恐怕不会也无必要在信中专门提此一句。其三,“严旨”的次日,即三月二十六日,有一道上谕,发给以李鸿章为首的地方督抚以及船政大臣何如璋,其中提道:
各省设立船政机器各局,原为力求自强之计。若制造不精,无裨实用,以致虚糜帑项,甚至侵渔中饱,尚复成何事体?着李鸿章、曾国荃、何璟、张树声、丁宝桢、卫荣光、刘秉璋、陈士杰、张兆栋、倪文蔚、何如璋督饬局员,精心讲求,务期利用,随时认真整顿,力杜浮冒等弊,并将各该员分别劝惩,以收实效。
这道上谕的起因虽然是战事紧迫,有人上奏称福建船政局及各省机器局,应“严惩虚伪”等,略带临时抱佛脚的味道。不过也能表明朝廷的一个疑问,即办理洋务二十多年,花费甚巨,何以效果不彰,仍旧要受法国人的气。张佩纶当日在总署行走,参与对法决策,于本函所作之四月初九日,不难获知其内容。他据此来推断二十五日严旨的真正原因,以及慈禧的态度,或许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张佩纶对于总体局势的判断,应该是慈禧对于李鸿章不满的主要原因是在大寿之年,对已经闹了很久的法越之事,束手无策,所以“严旨”呵斥。然而,这个机会又被醇王抓住,添入了原班军机、总署大臣的话头来强行制造把柄,借此立威。故而,张氏以为慈禧真正的意思是对外而非对内,让李鸿章不用担心是牵涉“僧、道”之事中,获谴反而是“五台山诸开士”的作用更大一些。这里的“五台山诸开士”,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指向,但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指那些上奏主战或攻击李鸿章办理不善的言官、讲官。盖以“五台山”扣“台谏”之意。
一、鄙人不好道,亦非爱僧,但僧颇受戒,其事佛诚,其待菴主亦至,惜僧为道累耳。且攻释迦者,并及吾教,僧去,儒何必留?
这一小节中,张佩纶之自陈,颇值得玩味,他说自己对于恭王,尤其是李鸿藻并无太多个人的感情。根据以往一般的历史认识,张佩纶和李鸿藻同在清流阵营之中,为“青牛”之头角,关系应该相当密切,但何以此处“亦非爱僧”。当然,本函这段表述可能并不完全是张佩纶的心里话,或有在李鸿章面前表现亲“菴主”远“僧”的意味,也有君子不偏不党的立场。不过此时的张佩纶,确实可能对李鸿藻已经有所不满,出发点主要还是国事。他曾经在给清流同道中人陈宝琛的书信中,谈到越南之事,将当朝诸公月旦一番,明言“高阳、朝邑均无远谋”。这显然是对于国中人才缺失的感叹,也是对清流一脉前景的忧虑。张佩纶在政治上略向李鸿章倾斜,也是事出有因的。
总之,在张佩纶看来,李鸿藻对于慈禧非常忠心,能为之排忧解难,其罢直主要是被恭王牵连。如前引高阳、姜鸣等文所示,光绪初年张佩纶在二李之间牵线搭桥,几乎形成政治同盟,故二李之间不可但以清浊判然划分,李鸿藻对于李鸿章确实有“待菴主亦至”之情,表达了很大的善意。至于日后进退之考虑,张佩纶认为对李鸿藻的弹击,也是针对自己,所以他称不打算久留于官场。
一、神不能忘情于张仙,屡属师(意会)礼之。仙非从赤松游不可也。(欲罗致之作韦陀,但吾非吓鬼者)。
本小节仍承上一节末所说进退之考虑。即谈到醇亲王(“神”)对于张佩纶(“张仙”)还是比较欣赏,或者说其实就是认为张有可用之价值,所以屡屡让李鸿章礼遇善待之。就此,张佩纶更觉不妥。因为他认为醇王无非是让自己为其所用,充作政治斗争的打手,犹如寺庙前殿怒目的护法菩萨“韦陀”。这是张佩纶所不能接受的,所以表示如果是那样,还不如辞官归隐,悠游山林,效法汉代的张良,而“从赤松游”。
一、说法乃菴主事,幸勿牵连,五斗米教天师但能捉妖,不能说法。
本小节字数虽少,但牵涉到李鸿章在甲申变局中对张佩纶的一个安排,因为这个安排最终未能实现,此前鲜有人注意。樊百川、姜鸣等学者对于本函的解读,也基本上忽略此节,即关于“说法”一事。由于这封隐语密札,多以宗教术语为掩饰,“说法”一词很可能会被忽视,认为不过是朝中政治斗争之意。实际上“说法”并非就国内政争而言,而是关系到当日中法交涉之事。
甲申易枢的表面理由,在于滇、桂两军越南之溃败,前线失利的确使得中枢大臣以及参与决策的交涉人员颇感困扰。不过在三月底,原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回到天津,他带来了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的亲笔书信,使事情似乎有了转机。据李鸿章向总署汇报,福禄诺与德璀琳关系密切,与自己也有一面之缘,福氏写来的密函中有关于中法矛盾的四条解决方案:中法商约、越南归法保护、调回驻法公使曾纪泽及早订简约以免兴兵东南沿海。面对这样的情况,李鸿章认为机不可失,应当抓住,他对于局势开始有了乐观的认识。在他向总署详细汇报,抄送福氏函件具体内容的前一天,即三月二十四日晚上,给张佩纶写了一封信,表示倘若中法及早议和,可以避免法舰来华,也不用赔偿军费。
有鉴于事情发生了变化,和局可期,李鸿章立刻想到一个计划。因为李鸿章断定慈禧希望事端和平解决,所以他认为福禄诺来华,朝廷必定愿意和谈。虽然在奏折中谦虚地表示:“应请旨,于军机处、总理衙门才望卓著之大臣,简派一员,驰赴天津,统筹斯事”,但李鸿章心里应该能料到主持和议者非他莫属。故而,在朝廷对福禄诺建议有了肯定表示之后,即三月二十七日夜,李鸿章连写两封信给张佩纶,都提到了请其参与议和事:
适值福酋密函来得凑巧,此事或有机缘……将来若有成议,冀执事来助一臂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