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八岁的时候,仍能看到鬼。
但老板从来不相信九点上班而我十二点才到是因为鬼压床。女鬼名叫白已,美得不像人,两年前被男友劈腿,幸好只是割腕自杀,并不可怖的伤口在我接受的范围内,如果她跳楼的话,头颅变形,脑浆一地,那我肯定不睡懒觉。
我,就是白已那个劈腿的男友。
她死后的第二天就钻进了我的棉被,但我对她的到来一点也不惊讶。其实我从小就习惯看到鬼,我家隔壁裹小脚的阿婆跟我说,一岁的孩子,天灵盖的卤门会逐渐愈合,但你都十岁了还留着,看来这个脑洞,能跟你一辈子。我问她脑洞可以看到数学试卷的答案吗?她笑着摇摇头,说,没什么其他好处,只不过,能留人。
我不明白。
裹脚阿婆跟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她刚刚去世,因为无亲无故,丧事全是街坊操办。我莫名害怕,躲在房间里,听着外头和尚念经,木鱼阵阵,如临大敌。阿婆说别怕,她很快就走了,没忍住想来看看我,以后再也没法给我买糖吃了。我伸过手去抓她,什么也触碰不到。
我同样摸不到白已,如有实质,却是虚无。所以白已也没办法报复我,当时刚见面,她就准备掐死我,结果一头扎进我的身体。
“你的肺好黑。让你别抽烟啊混蛋!”她说。
“哦。”
“妈的!我在干什么?剪刀戳死你!渣男!”她抽离出来,跑到客厅,却始终无法拿起凶器。
我看她着急的样子,笑出声来。
“小三呢?在哪儿?杀不了你,我要杀她!”她面目扭曲着,满屋子飞奔,要把人揪出来。
“你这人挺奇怪的,是不是变鬼了脾气会变差?你早干嘛去了?现在琢磨着杀这个那个的?”
白已没说话,认真地思考这里面的逻辑。她从来不是一个能下狠心的人,她只会对自己残忍。这一点我非常清楚,所以才能让她自行了断。
“我后悔了。”白已说。
“晚了。我得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我自顾自地闭上眼,但我天灵盖的卤门仍未愈合还是能够看到白已爬上床,死命地盯着我看,“不要相信你的精神力可以炸掉我的脑子,电视里都是骗人的。晚安。”
鬼是不需要睡觉的,有阳气就好。我正直壮年,晨勃无碍,体内荷尔蒙骚气十足,支撑着白已一夜不眠,她想方设法要置我于死地,但都无可奈何。
“为什么你能看到我?好像别人都看不到。”
“你不怕我吗?”
“明天晚上你吃什么?跟小三约会吗?”
“可不可以开个电视让我看看?”
“哇,达康书记好帅。”
“哎,手机给我,有她照片吗?”
“小气!我来的时候看到楼底下的广告牌,你能烧支口红给我吗?”
“好像有点饿了。”
“你可以拿刀捅自己吗?”
“你瞪我干什么?吵到你啦?”
白已喋喋不休地说了一整晚,我转过身子,用嘴堵住她的嘴。但,什么也没发生。
我们尴尬地对视了几秒钟,然后我伸手去拥抱她,从头发开始,耳垂,脖子,肩膀,腰,屁股,腿。
“你早干嘛去了?”白已问。
“什么也摸不到啊,没劲,起床找女朋友去了。”我说。
“滚!”
白已没有跟着我一起出门,而我也只是去上班。等我加班完回来,白已保持着我离开时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坐在床沿,我跟她打招呼,她也没有理我。我笑了笑,进厨房煮了一碗泡面,吃得特别欢畅。白已咽了咽口水,走过来趴在桌边,问好吃吗?
我说还行吧。然后把汤一饮而尽。
“你还不投胎去吗?”我问。
“等你死了以后吧。”她幽怨地看了一眼泡面碗,穿墙出去。
“这么晚了,干嘛去?”
“你管我?我看看有没有什么鬼可以约会的,寂寞呀。”她说。
虽然我们已经毫无关系,但我总觉得她是在往我头顶扔了一顶绿帽。我摸摸自己的头,嘴里念念有词,脑洞大开,但白已还是消失不见。裹脚阿婆说脑洞可以留人,怕是骗小孩儿的。
我在屋子里坐了两个小时,玩了一会儿手机,打开电脑工作,做平板支撑,去阳台看星星,想象白已跟无头鬼色鬼烟鬼厮混,不知道鬼跟鬼能不能发生什么不能描述的事情。
“操你妈。”我喊着,全小区的人都听见。
“骂谁呢?”白已走进阳台,冷冷地站在我身旁,然后皱着眉头使劲想吹灭我手里的烟,“咦?我出去那么久,你怎么没带小三回来?咋啦?被人甩啦?呵呵。”
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回去睡觉。
“还跟我有脾气了?看我不烦死你!对了,我想到了,我不能杀掉你,但我可以烦死你。”她幽幽然地跟在我后面,钻进被窝,又叨叨了一整夜。
其实白已一点也不烦。
我,爱白已。
医生说白已只能再活三个月。
但我想要的是一辈子。
正常情况下,人死后便会投入六道轮回,能继续留在世上的,多半是有怨结。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你很难确定彼此爱得有多深刻,我不敢保证白已会一直爱着我,即便是死后。一年,或者两年,她总会因为没法依靠在我身上,而消散在世界里。
可能只有恨一个人,才可以绵绵无绝期。
我采取的是最坏的方法,也许是最好的。我承认我比较自私,为了留下白已,选择伤害她。我一直在后悔,但我也不后悔。裹脚阿婆说得没错,脑洞真的可以留人。
我现在明白了。那些注定不在的人,你只要用力去想,他们就会回来,跟你说话,陪着你,日升月落。
--- 一条二狗的应景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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