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作案只因虚荣心作祟
相关证人证言显示,案发前杨某曾与妻子通电话,但第二天下午还没回家,杨某的妻子于是报案。
这段时间,马某杰将车辆行驶至花都区北兴镇路边,在车里睡到晚上22时许。之后,马某杰驾车至玛莎莉酒吧门口附近,把车钥匙交给女朋友张某。3月6日凌晨,马某杰在该酒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张某证言称,她对抢劫的事情不知情,马某杰在追求她。
经查,马某杰在花都区一家“家常菜”做厨师。马某杰供述,当晚他打了一辆滴滴快车,司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产生了抢车的念头,在酒吧门口旁边捡了一块红色砖头。他说,“我抢劫杀人的事情没有其他人参加,也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抢车是为了在女孩子面前炫耀有车,虚荣心使我作案。”
判决:手段残忍被判处死刑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公安人员经侦查发现马某杰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在玛莎莉酒吧将正在喝酒的马某杰抓获,马某杰不具有自首情节。马某杰在抢劫中用砖头砸、用尖刀捅、用安全带勒等手段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身上有50多处刺创,可见马某杰作案手段之残忍。
同时,马某杰作案手段凶残,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且未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据此,广州中院认为,马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