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法院资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预约查档,与法院“点对点 面对面”。 可直接回复“帮助”获得导览目录。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深圳发布  ·  冷空气+台风+降雨!深圳要降几℃? ·  2 天前  
深圳大件事  ·  仅剩7天!还有参赛机会,30000元大奖等你来 ·  3 天前  
深圳大件事  ·  18岁男子被拘捕,香港警方呼吁 ·  4 天前  
深圳大件事  ·  致1人死亡!广东一公司发生事故,官方通报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以案释法 | 为向女友“炫富” 男子劫杀网约车司机被判死刑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7-13 09:29

正文

点击上方“深圳罗湖区法院” 可以订阅哦!

为了

在女孩子面前炫耀自己有车,虚荣心作祟,广州一男子凌晨叫了“滴滴快车”后,竟萌生抢车念头,带着一块红砖和一把折叠尖刀上车劫杀了一名快车司机。日前,该男子马某杰犯故意杀人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

  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在2016年3月5日凌晨2点多,被告人马某杰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永发小区的玛莎莉酒吧,用自己的手机号码下单呼叫“滴滴快车”,快车司机杨某接单后驾驶其传祺小轿车去到酒吧门口。马某杰和其女朋友张某一同上车后,要求先送张某到花都区新华街的住处,待张某下车后,马某杰要求杨某将他送到花都区秀全街拥军路的住所。


然而,当车辆到达拥军路停车后,马某杰趁被害人杨某低头结账时,持事先准备好的红砖,在汽车后排座位击打被害人杨某的头部十余下,并用折叠单刃尖刀不断捅被害人的身体右侧,再用驾驶位的安全带勒住被害人的颈部,直至被害人完全失去反应。


事后,马某杰将被害人拖到汽车后排座位,驾驶小轿车离开,沿平步大道、经花山、花东、北兴、钟落潭去到萝岗区枫下村凤凰河边,将被害人尸体及两台手机、证件、钱包、作案用红砖和尖刀、车里沾有血迹的座套、脚垫、头枕和一些杂物全部扔进河里。之后,马某杰开车回到萝岗区枫下村的家中。


法院查明,3月5日上午7时许,马某杰将小轿车开回花都区莘田村后,又返回萝岗区枫下村一座山边,用从家里带出的钳子和螺丝刀将车牌拆下来放到小车后尾箱,然后开车到超市购买了一包洗衣粉,后驱车到萝岗区蟹庄村一条小河处,用洗衣粉清洗小轿车内的血迹。


供述:作案只因虚荣心作祟


  相关证人证言显示,案发前杨某曾与妻子通电话,但第二天下午还没回家,杨某的妻子于是报案。


  这段时间,马某杰将车辆行驶至花都区北兴镇路边,在车里睡到晚上22时许。之后,马某杰驾车至玛莎莉酒吧门口附近,把车钥匙交给女朋友张某。3月6日凌晨,马某杰在该酒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张某证言称,她对抢劫的事情不知情,马某杰在追求她。


  经查,马某杰在花都区一家“家常菜”做厨师。马某杰供述,当晚他打了一辆滴滴快车,司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产生了抢车的念头,在酒吧门口旁边捡了一块红色砖头。他说,“我抢劫杀人的事情没有其他人参加,也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抢车是为了在女孩子面前炫耀有车,虚荣心使我作案。”


  判决:手段残忍被判处死刑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公安人员经侦查发现马某杰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在玛莎莉酒吧将正在喝酒的马某杰抓获,马某杰不具有自首情节。马某杰在抢劫中用砖头砸、用尖刀捅、用安全带勒等手段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身上有50多处刺创,可见马某杰作案手段之残忍。


  同时,马某杰作案手段凶残,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且未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据此,广州中院认为,马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信息时报


声明: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XXX或转自:XXX(非本公众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公开公正 • 廉洁高效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luohufayuan

新浪微博:@深圳罗湖区法院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搜索历史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