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仲恺沥林胜源纸品有限公司“11·1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督办函简单披露了事故发生过程及影响,2024年11月11日12时59分许,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胜源纸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督办函提出,请仲恺高新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要求,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区纪检工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督办函还提出,事故调查报告要按照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写,调查报告经仲恺高新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时要附上区纪检工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书面说明。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