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之前,同盟会内部有过两次“倒孙风潮”。第一次发生于
1907
年。当时,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驱逐孙中山出境,日本西园寺内阁不愿意得罪孙中山和中国革命党人,改为赠款劝离。另有一股票商人也赠款助行,共得
15000
元之数。孙中山随即离日,将
2000
元留给章太炎办《民报》,大部分钱自带,作为到中国南方沿海发动起义的费用。同盟会员张继、章太炎、刘师培等人均认为孙中山受贿,主张罢免其总理职务。
第二次发生于
1909
年。当时,在南洋的同盟会员李燮和(柱中)、柳聘农、魏兰、沈钧业、陈方度、胡国梁等起草《七省同盟会员公启》,认为同盟会成立之初,孙中山本无一分功劳,在两广、内地,亦无一分势力,全凭大言谎话,骗得总理职务,就职后营私谋利,将大量募款攫为己有,在香港、上海银行,居然存款
20
万元之多。《公启》指责孙中山有“残贼同志”“蒙蔽同志”“败坏全体同志名誉”等“罪状”
3
种
14
项,提出开除孙中山的总理职务等
8
项要求,委托陶成章带往日本东京,要求当时同盟会的“总庶务”黄兴发布。该《公启》或称《七省同盟会员意见书》,或称《孙文罪状》,均同。继之,章太炎发布《伪〈民报〉检举状》,攻击汪精卫奉孙中山之命续刊的《民报》为“伪”,同时攻击孙中山“怀挟巨资,而用之公务者十不及一”。
以上两次“倒孙风潮”,都受到同盟会领导人刘揆一、黄兴的抵制和反对。同盟会系统在日本、香港以至南洋、欧洲、美洲的报刊纷纷发表文章,为孙中山辟谣、辩护。有关情况,笔者多年前曾多次详论,对此,辛亥革命史学界大都熟知。但是,几乎没有人知道,
1910
年
1
月,陶成章为回答同盟会内拥孙一派的批评,在东京发表《布告同志书》,对孙中山等人进行新的攻击。
1911
年
12
月,陶成章运动浙军,反对黄兴出任大元帅。次年
1
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陶成章直接致函孙中山,表示反对。这或许可以视为第三次“倒孙风潮”的发端。新旧矛盾缠绕纠结,其结果是酿致陈其美指使蒋介石暗杀陶成章。兹根据笔者多年前收集而迄未使用的资料,对这一问题进行新的探讨。
一、
陶成章和“倒孙风潮”的关系及其对孙中山的新攻击
1910
年
1
月
25
日(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五日),陶成章印刷《布告同志书》,说明自己和第一、第二两次“倒孙风潮”的关系,阐明反对孙中山的理由,进行新的攻击。对于这一份文件,笔者
2011
年在写作《帝制的终结》一书时曾经提到,但未展开论述。因此,学界尚未加以注意。
关于第一次“倒孙风潮”,陶成章否认和自己有任何关系。关于第二次“倒孙风潮”,陶成章承认自己是文件传送者。《布告同志书》称:
受事以来,少与外间同志交涉。孙文、精卫在东京时,仅一面,汉民则并一面而无之,未与合谋,罔知底蕴。故凡向日有同志自香港来者,道及孙文之恶,仆未尝措意。东京同志,有欲罢去孙文,仆亦未尝与议。
这一段首言香港同志道及“孙文之恶”,用“恶”字,可以典型地表现陶成章对孙中山的仇视与轻蔑。其下所云,当指
1907
年第一次“倒孙风潮”。陶成章声明自己未曾参与“罢去孙文”之议,这可能是事实,但是,他在《布告同志书》中批评东京同盟会总会时曾说:
“若言总会,则总会之失信用久矣。”在文中特别加了个夹注“自丁未春孙文受外贿始”,“丁未”即
1907
年,可见,他在认为孙中山接受日方“贿赂”这一点上与“倒孙风潮”的其他参加者并无二致。关于第二次“倒孙风潮”,《布告同志书》说:
去年南游,所遇同志,多有间言。仆乃细加审察,知谤言固非无因而至。今年五月,槟港李君柱中等,乘仆东归之便,嘱仆带一公启,至东京宣布。仆以公事当付诸公议,乃交之总庶务黄兴君,请为邀集各省职员,妥议良策。不数日,而精卫东来,与黄兴君同寓。于是黄兴君致函仆,意欲由彼作中,曲为解说(此信现存李君柱中处)。仆以此非仆一人之事,二三人私议,固为何者?故当时即行拒绝。
1908
年,陶成章组织江、浙、皖、赣、闽五省革命协会,以便在国内进行暗杀和暴动。
9
月(阴历八月),赴南洋群岛筹募经费,历经新加坡、仰光、槟榔屿、泗水、吧城(雅加达)、槟港等地,重新打出光复会旗号。因得不到孙中山、胡汉民及同盟会南洋支部的有力支持,募款效果较差。在槟港时,陶成章结识在当地中华学堂教书的湖南人李燮和及其同事陈方度、胡国梁、柳聘农等人。他们也都对孙中山及同盟会有意见,于是便由李燮和领衔起草《七省同盟会员公启》,对孙中山进行多方攻击。所谓“七省同盟会员”,其实只是从国内到南洋槟港等地教书的几位与李燮和相熟的教员,并非真正可以代表四川、广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福建等七省的革命党人。从陶成章的《布告同志书》可知,对于李燮和等人的意见,陶成章曾“细加审察,知谤言固非无因而至”,是同意并且支持的。这一点,陶成章在写给时在巴黎办《新世纪》的吴稚晖的信中讲得更清楚。函称:“南渡之后,广见各同志之受欺于孙、汪、胡诸辈,不觉愤愤,以故各同志欲发表孙文罪状,弟亦赞成之。”函中,陶成章自称到南洋群岛,听了“各同志”的意见之后,“不觉愤愤”,可见陶对“各同志”的意见不仅支持、赞成,而且为此动了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