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自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20元。这是今年以来的首次调整,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的规定实施。不同旅客群体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实行减半收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2月5日起执行。
国内航线航班客票根据航线的距离调整了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和以下的航线分别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关键观点2: 燃油附加费调整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
此次调整是基于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的规定,以应对航空燃油成本的变化。
关键观点3: 不同旅客群体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而对于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实行减半收取的收费标准。
正文
多家航司2日消息据了解,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上一次调整为去年10月5日实施的。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里程都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按40元标准征收;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为飞行时间1.5个小时内的航线,例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航线,燃油附加费按20元标准征收。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对于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在内的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责任编辑:柴慧婷、刘英瑛;一读:张茜;一审:张乃骞;二审:乌日吐木林;三审:肖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