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未授权其他网站发布,请以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发布在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还可加入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QQ群(号码:309537393)查看招聘信息,加入群请填写验证信息:姓名+报考岗位号。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8日17时止。
请应聘者如实填写以下材料(见附件2):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②《湖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③《湖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非人才引进岗位填写)或《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应聘表》(人才引进岗位填写)。
填写后将以上表格和岗位要求的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材料标题格式为:岗位序号+单位名称+系部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例如:1号+农学院+南方粮油2011协同创新中心+李四+高校人才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集中进行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另行发布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证件类: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岗位对本科和硕士等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②表格类:网上报名要求填报的3类表格原件;
③其他类: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注: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当次公开招聘全程所有环节均为有效。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学历要求为博士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序号为1-10、12-40、43-46、48-53、57-59、61、62、64-73号岗位的: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教学思路和教学技能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②应聘序号为41、54-56、60号岗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设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进入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教学思路和教学技能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③应聘序号为63、78、79号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进入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教学思路和教学技能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④应聘序号为11、42、47、74-77号岗位的: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有笔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无笔试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所有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