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国治,作家,一九五二年生于台北。原籍浙江。
路漫漫兮心不归
——在美国公路上的荒游浪途
It's been the ruin of many a poor boy, God, I know I'm one.
——American folk song
(那是多少个可怜孩子毁灭的场地,而上帝啊,我知道我是那些可怜里面的一个。
——美国民歌)
这些横竖交错、高低起伏、此来彼往、周而复始的线条,多年后的今天眯起眼睛来想,实在真真是线条;但当年无数个日夜荒游其上,却只知道它叫——公路。
这说的是美国公路。"Get Your Kicks on Route 66"的那种公路,Lost Highway(汉克o威廉姆斯的名曲)的那种公路,They Drive by Night(Raoul Walsh的四十年代名片)的那种公路。这些个被歌曲、电影、文学、流浪汉闲谈等所诗化的魔幻奇境之天堂通道却其实仅是无所适从者不得不暂浮其上、犹不能安居落脚的困厄客途,竟然不自禁成为美国最最波谲云诡令我不能忘怀的一份意象。
美国公路,寂寞者的原乡。登驰其上,你不得不摒弃相当繁杂的社会五伦而随着引擎漫无休止的嗡嗡声去专注息念。专注于空无。
多半时候,眼睛看向无尽延伸的前路,却又茫茫无所摄视;偶尔一刻,凝注于后视镜中映出的特别切割出的画面。再就是微微转动脖子,随兴一瞥左右那份横移的沿路景况。也就是这么些个眼睛的泛泛作业。往往有极长的时间,眼光俱因无奇的视界而一直呈现漠然,却必须始终维持着,它不被允许闭起来。
登上公路,是探索"单调"最最本质之举。不是探索风景。也不是探索昔日的相似经验。杰克o尼柯逊导的第一部片子叫《开吧,他说》(Drive, He Said),没错,开吧。
《娄丽妲》(Lolita),称得上一部美国心境式"公路小说",纳布可夫(Nabokov)以万钧笔力记述了五十年代的美国之心境路途即景。主人公瞥见公路旅馆的名字,竟不免是那些个陈腔泛名,什么Sunset(落日)、Pine View(松景)、Mountain View(山景)、Skyline(天空线)、Hillcrest(山峰)、Green Acres(绿园)等等之类。当然,纳布可夫所见,不是一个公路人的单调感受;他本人并不会开车,开车的是他老婆。《娄丽妲》书中的经验源于他们在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为了找捕蝴蝶途中开车所达四万七千哩之迢迢长旅。
单调,虽在漫漫路途中令人难耐,却在记忆中烙下了一种悠远的美感。如今,多年后,我每在电视或电影的片段画面一眼瞥及公路荒景、停车加油、路旁小店草草喝杯咖啡这类景象,总会感到说不出的亲切而将这段看完再去转台。
这类公路生活我也很过过一些;不断地在加油站停下,刮拭车窗,喝点东西,以求打消因单调而袭来的困意。然而这些动作,本身就是重复单调。
倘若有一本小书,记载着每天在何地起床上路,在何地加油,油钱若干,吃饭所费,住店所费,如此连写几十天,这种书,想来会很单调,但我一定会津津乐读。这种书,便是"公路书"之所应是,可以完全不涉描述,只记年月日、记地名店名东西名,记价钱里程时刻等纯粹"唯物"之节便足矣。
想及此,我当年多少个寒暑、多少次无端地走经美国五十州中四十四州的多处此村彼镇,若有像这样简略地记下单调每日行旅,今日随兴翻览,必是快意之极。可惜。
然我上路,原非为了单调。去"纪念碑山谷"(Monument Valley)是为了一睹西部片经典绝景。走Highway 61是为了亲临密西西比三角洲的无尽棉田及棉田孕育的黑人蓝调根源地。到圣大非(Santa Fe)为了置身于印第安人古老文明所在之高原大地。离开圣大非,斜向东南至桑姆那堡(Fort Sumner),只是为了它是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死于帕特o盖瑞特(Pat Garrett)枪下之镇。到密苏里州的内华达(Nevada)小镇,是因为恰好经过,当时并不知它是导演约翰o休斯顿的故乡。去威斯康星州的肯诺夏(Kenosha)却是蓄意,要一探奥逊o韦尔斯(Orson Welles)的童年故居。在35号州际公路的俄克拉何马州那一段只是经过,并非要感受"龙卷风小巷"(Tornado Alley)的天光绝景。而在爱荷华州的苏城(Sioux City)的短暂停留,实是为了找一个旧的轮胎钢圈。
我并非很爱开车,至少不像《邦妮与克莱德》(Bonnie and Clyde)那对三十年代的男女大盗那么爱开。曾经追捕他们达一○二天的德州骑警(Texas Ranger)头子法兰克o黑默(Frank Hamer)说,邦妮与克莱德动不动就开个一千哩也不感怎样,某次一开就开到北卡罗莱纳州,只是去逛看一个烟草工厂,然后掉头返回。
邦妮与克莱德出乎我们想像的瘦小:她四十公斤不到,身高四呎十吋。他五十八公斤不到,身高五呎七吋。
这类数据不是什么,只是慰藉旅途的空荡。不管是由昔日的电影中看来,由音乐中听来,由美国文学、历史中积累读来,竟然此一处彼一处在荒芜的美国大地碰上某一地名时呼唤而出,供你在百无聊赖中温故。
《德州巴黎》剧照
在有些城市,我会怀念开车,像纽约。前后断续住过达两年的"大苹果",我已不愿忍受每天只是坐地铁而已。清晨五点半在华尔街疾驰,端的是有身处峡谷之感受。而一座座铁桥的铁板被车轮磨滑的鸣震感,竟在最近台北捷运施工所铺的铁板上又回味过来。
若旅程太过平淡空乏,会有一两个星期的每天晚上在经过了一整天的行旅后,极想看一场睡觉前的电影。这时的电影,不管是汽车旅馆中TNT台或AMC台的黑白老片,或是小镇电影院(如我打算这晚睡车上)演的《致命武器》之类,似乎都特别好看。这份短暂瘾头,倒像是我专为了看电影去每日迢迢驱车几百哩似的。
若在路途太久,久到不急着奔赴一处目的地时,往往不免进入飘荡的情境。这是颇危险的。所谓危险是指对人生的态度而言。有时一天只开八十哩或一百二十哩,这里停停,那里绕绕,在法院广场前的老树浓荫下慢慢歇息,在一家老药房的吧台上喝一杯当下用可乐糖浆调以苏打水做出的可乐,看着过往的老派乡民,好像时间暂且停了下来,如此晚上索性在此镇夜宿车上。这样的生活过下去,一个不好,青年时光就这么全在飘荡中滑失了。
那一年,应是一九八七年,在纽奥良的青年旅舍(youth hostel),各地的游子聚在此处,时间愈耗愈长,我也住了十多天。每天早上起来,看见旅店门前又增停了几辆新来的车,外州牌照,佛罗里达、柯罗拉多、纽泽西等州,车子有新有旧,有van,有station wagon,有日本小车。到了晚上,几个住客坐在阶前(纽奥良很热),手执饮料,抽着香烟,聊着天,有时他们会清点哪些车移动过位置、哪些车再也不出现了。有人迸出一句:"不知道那部白色Volvo下一站会去到哪里。"黑暗中有一部车慢慢驶近,像在找寻定点,车中堆满背包及衣物,开车人探头张望,也见了阶前的三五青年,脸上又似确定,又似不敢把握。坐在门前的人索性打消他的疑虑,说:"Right here. You got it."
这种感觉,正是旅行。来了,又走了。然后,又有来的。
《朝圣之路》剧照
这些游子(对,称他们"游子"最是恰当),许是待得久了,渐渐有些迷惘、有些失落了;许多地方不怎么要去或不去了。到了晚上,他们,男男女女,坐在Igor's
(一家近邻酒吧)开始谈那些谈不完的话,一谈就是夜深。或许他们着实在美国游玩了太久(倘若他从外国来)或是在旅途中流连了太久,不禁有点累了,于是开始一直进相同地方。每天早上糊里糊涂地登上往"法国胡同"(French Quarter)之路,每天晚上,走着走着,最后一站当然,是Igor's。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有点想停留下来,留在南方,不走了。不去纽约,也不回旧金山,就留在纽奥良,一两个月,或更长,谁知道。我的二十一岁老的雪佛莱Bel Air型车开始有些衰弱,我想把它留在城内开,暂时不奔远了。
这时有一个澳洲人Rob,正有意赴纽约,他去登记了Auto Driveaway(一种帮人开空车到另一地的服务),我们聊过一下,我表示也有兴趣去纽约(我想去取我的书,再回纽奥良来闲住、看书、写点东西什么的)。过没几天,车公司告知Rob说有一辆车要去东岸,只是还不到纽约,只到巴尔的摩。Rob问我去不去,我说:好。
这个决定之后,接着就出发,往后的几天,我历经了车子抛锚(车公司原说车都检查妥善,实则这部车的机油标尺在出事时探到的是一坨坨的黑泥,拖车人说:"三年来他可能没有换过一次机油。")、伸拇指搭便车、深夜两点在一个完全禁酒的小镇边上等灰狗,终于再曲曲折折地回返纽奥良。回纽奥良后我又打算找零工打,老板叫我和一个非法入境的墨西哥人同住他在密西西比河对岸小镇的公寓(公寓后院的铁窗几天前被打破,还没修),第二天清早这墨西哥人央我载他去法院(他弟弟正好被抓,准备要遣送回国),结果我的车子在横跨密西西比河上的大铁桥上突然有一种"嗡"的空谷回音,油门若踩重些则嗡声更大,状况有异,使我不敢再踩油门,让它滑行,自桥上滑到地面时,引擎盖上冒出微微烟气,而我扭转钥匙要熄火,却怎么也熄不掉。原来我的水箱的水全漏光了,车子过热,故连熄火也熄不掉。晚上我走在"法国胡同"最热闹的波本街(Bourbon St.),失魂落魄地低着头,一个十几岁的黑人少年从口袋中拿出枪来,轻声说:"Give me your pocket."我转身就跑,竟然逃掉了。半个block外的一个坐在阶前的白人住户站起来和我说,适才这个瘦小黑人少年骑自行车和我擦身而过时,大约看我低头心不在焉,又是东方人(必是外地游客),遂掉转车头,起意抢我。这一幕(我与黑人擦身而过)他坐在阶前完全看到。
经过这一些事故,再加上身上现款已快用完,而我的银行提款卡是西雅图的First Interstate Bank,全美有四十多州我可提款,偏偏路易西安那、阿拉巴马、密西西比这三州是deep south(深内的南方),颇是落后,银行没法联机,我终于决定离开纽奥良。
两个月后,在波士顿对岸的剑桥,我看完《金甲部队》(Full Metal Jacket)后,把车停在郎费罗公园(Longfellow Park)旁,睡在车内,细雨开始下了起来,轻轻地打在铁皮上,汀汀幽响,而玻璃上先是蒙蒙的,继而扑漱漱滑下水珠,刹那间,悲上心来,几乎像是在心里要问,为什么?
其实,我那时并没想得太多。那一年,我已三十五岁,并不因年齿之增而对人生有所计划。那晚,我有一个多年好友他正住在波士顿最古雅的比肯岗(Beacon Hill)的Willow街上,我可以住他家,可以不必自己睡在车内感受凄冷。但我并没想这些。
我仍然继续北行,第二天。
这样的日子,我断断续续地又过了一两年。现在我会说公路有一股隐藏的拉力,令我颇有一阵子蛮怕自己没来由地就又登了上去。要知道那种上去了就迟迟下不来的可能忧恐,惟有做过好些年游魂的那类人才会幽幽感到怕。
近年来很多爱好电影的人习惯动不动就说什么"公路电影"这样、"公路电影"那样,何曾知道公路电影其深蕴的本意何在。拍《闪灵杀手》(Natural Born Killers)的那个导演,假如有人说他曾经拍过或将要拍公路电影,我会很难相信,因为那个导演的作品是极有计划、极究题旨又极确明目标,这样的人如何会作什么公路电影。
史丹利o库柏力克(Stanley Kubrick)这样的大导演,作品何其精深细致,也拍过《娄丽妲》这样有些公路途程的片子,但他绝不可能是个公路电影的导演。气质上,他不是。
在我的念头中,好莱坞的主流电影里,虽然有许多在公路中发生故事的题材,我很难视之为公路电影。亨弗莱o鲍嘉开着车,星夜赶路,亡命天涯,便因如此就叫公路电影?《蔗田快车》(Sugarland Express)、《美国风情画》(American Graffiti)、《雨族》(Rain People)等剧情化得很厉害的所谓公路电影,皆不是我认同的公路电影。
最最像拍公路电影的人,是德国导演威尔涅o荷索(Werner Herzog),奇怪,他就像那种气质。当然文o温德斯(Wim Wenders)的多部电影原就是我认为很本义的公路电影,只是他的人在气质上没有荷索更像作公路电影之人。
因此,诸君,不要逗留,切莫对美国公路投寄太多情怀。倘若你恰好在US 212号公路蒙塔拿境内由Red Lodge到Cooke City这一段,或是US 550在柯罗拉多州境内从Montrose到Durango这一段,或佛蒙特州的100号本州岛公路,或是自北卡罗莱纳州斜上维吉尼亚州的Blue Ridge Parkway(蓝山公路)上,这些绝色奇景路程你或许不得不好好赏玩,甚至庆幸自己运气好,是的,但略作游看就好,请别多所停留。民歌手鲍勃o迪伦在他三十多年前出的第一张唱片中,唱的《日升之屋》(House Of The Rising Sun)有一警句说:"他从生命中得到的惟一快乐,是一个镇接着一个镇地游荡。(And the only pleasure he gets out of life, is rambling from town to town.)"
我们准备了一个与“在路上”有关的
叫做“文艺到死”的图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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