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当地时间10月29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瑟·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做出裁决,允许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方面继续提供新证据,以证实美方要求引渡她是误导了加方,存在滥用程序的行为。
裁定意味着,法官认为美国提供的“案件记录”中可能存在“故意遗漏证据”或者“重大证据遗漏”,因此可以被列为申请终止对孟晚舟引渡的理由之一。
包括CBC等多家媒体认为,这对孟晚舟一方来说是阶段的胜利。
辩方律师理查德·派克(Richard Peck)在28日上午的询问中表示,对于让边境服务局审查孟晚舟三个小时之后才执行逮捕的原因,他不相信叶警员“在法庭上表现出了诚实”。
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师(辩方律师)用一天的时间继续对加拿大联邦警察(RCMP,或译为皇家骑警)警员温斯顿·叶(Winston Yep)进行询问。与26日相比,这位警员当天回答辩方律师的过程明显变长,似乎对每个问题都‘三思而后答’,声调也比昨日更低。尽管如此精心地选择答案,他还是在追问过程中被迫直接承认,是他用内容错误的宣誓书获得了法官的临时逮捕令。
裁定书认为,孟女士的申诉无论是要求中止诉讼还是指认“案件记录”删除证据既是基于每个分支的分别考虑,也是基于对各个分支的综合考虑。因此,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第三分支无法独自成立,但是在与第一分支和第二分支合并考虑的情况下,就可以成立。因此,法官决定驳回检方律师的请求。
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目前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审理美加两国政府对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申请是否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
孟晚舟的律师用三个分支理由申请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分别是:
第一分支,政治干预司法;
第二分支,加拿大执法部门逮捕孟晚舟的程序违法并侵犯了她的宪章权利;
第三分支,美方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
此前,法官已经接受了第一和第二个分支。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检方律师认为第三个分支不成立,因此申请法官驳回。但是现在,这三个分支都被法官接受,就意味着孟晚舟的律师有了更多的证据来要求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
一般引渡案件中不会采纳被引渡人提供的证据,但是,法官选择接受被引渡人的部分证据,表明法官对美国提交的用于支持引渡要求的“案件记录”内容的可靠性存在重大疑问。
裁定是由法官根据程序法作出的,通常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就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判决则是法官根据实体法作出的决定,通常在案件审理结束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