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网购投诉平台
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主办,致力于帮助电商消费者(网购、团购、网络贸易、网络支付、移动购物等)解决购物纠纷。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牛刀财经  ·  杨银芬回归一年,良品铺子陷入配料危机 ·  4 天前  
牛刀财经  ·  杨银芬回归一年,良品铺子陷入配料危机 ·  4 天前  
蛋先生工作室  ·  11月20日淘汰鸡行情 ·  6 天前  
特例的猫  ·  老猫百货店:特色牛肉酱 ·  6 天前  
特例的猫  ·  老猫百货店:特色牛肉酱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网购投诉平台

提醒|网购 不知道这些你怎么退货???

网购投诉平台  · 公众号  · 电商  · 2017-03-01 17:19

正文

导读

有时候为了省钱就喜欢在网上买一些便宜的东西,可是有时候买来的东西,简直是不忍直视。这时候退货绝对是一门技术活,退货成功机率简直好低。可是为什么退货这么困难?哪些东西不能退?小编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按计划,《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
1、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同时,网络商品销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法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处罚:
1、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2、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
3、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这个规定其实看上去
是很有利于我们广大消费者的!!
但是…………
小编还是希望,
可以真正的起到实际作用吧!!(来源:vivo甘青宁)


相关阅读

卖家投诉“淘宝网” 称退货运费没有得到保障

   马先生在淘宝网上有一件商品退款。订单号:3067611319168787。之前一直向淘宝官方反馈退货运费问题,但是淘宝一直不处理,等了20天都没有结果。后面再次联系卖家,卖家说淘宝已经扣除他的72元保证金,所以卖家拒绝处理,我(买家)问淘宝怎么回事,淘宝客服回答:需要您到深圳韵达快递公司开个纸质证明给予淘宝网,保证金才会打入您的支付宝。

  我是云南省文山市人,去到深圳吗来回车费都不值那72元。本来截图有很多,包括卖家收到的:淘宝网转移卖家保证金的站内信;和我(买家)收到的:淘宝要求到深圳打证明的通知。但是提交不上来,只好文字描述下了。肯请贵局看到此投诉后,立刻责令淘宝网将扣留的72元保证金赔付到买家支付宝。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获取电商主流新媒体资源)

拉至页面底部左下角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投诉在线递交页面

微信网购维权平台

【维权渠道】
(1)工商部门、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异地投诉需加拨区号);
(2)在线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提供如下信息: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性别、投诉网站、涉及金额、投诉人所在地、订单号);
(3)微信公众账号: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
(4)新浪微博:电商维权顾问

【微信推荐】

(1)核心研究与服务领域专注于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金融业互联网化的中国“互联网+”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号:i100EC)

(2)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宝宝”理财必备利器——“互联网金融时代”(微信号:hlwjrsd100)

【投稿】[email protected],0571-87756579
【合作】[email protected],15005813969(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