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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于6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法律。
投资要点:明确责任出体、监管主体,完善监测网络,保障治理工作开展。草案规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体制、政府责任、目标责任与考核;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一般性权利、义务,确立了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和政府顺序承担防治责任的制度框架。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已覆盖90%县(市、区)。据土十条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保部门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为主,农业部门以耕地地力为主,国土部门以测定土壤中矿物元素及其他无机指标为主)。
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问题。一是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以市场运作方式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三是国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设立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此外,草案还规定了监督检查、公众参与的内容,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延续此前土壤污染管理办法、农改一号文及传统行业供给侧改革等文件思路,多渠道保障治理资金来源。
本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后,仍需经过两轮审议。我国法律颁布需经过人大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为例,该法于2014年12月23日首次提交审议;2015年6月24日二次审议,2015年8月25日三审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本次《土壤法》于2017年6月22日一审,我们预计将于18年上半年三审后通过。此前,环保部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部等12部门分别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科技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方案》。多文件的不断出台在理论、实践等方面不断完善,为土壤法顺利落地提供保障。
市场空间充足,各地政府推进力度空前。根据我们的计算,中国土壤修复先导市场千亿,存量市场万亿级别。但十三五期间,我们预计将以土壤污染普查和修复试点为主要政策重点。截止2017年1月,全国23省(区、市)已印发省级工作方案;山东、河南、湖北等3省工作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审议;河北、湖南、海南、西藏、新疆等5省(区)已将工作方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结合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共启动142个试点项;由国家支持建设的6个先行区已基本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其中台州、河池和韶关的先行区建设方案已在环保部备案;已有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3个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成立土壤环境管理处,专门从事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投资建议:土壤污染法逐步出台,预计将为修复行业提供法律依据,加强监管力度。土壤修复仍为十三五最具弹性的方向。建议投资者重点配置行业内重点公司:高能环境、博世科,关注理工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