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科技发展的战略部署,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提高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科技评价支撑,助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是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的支持和指导下,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业务主管。致力于构建以“产、学、研、用、评、转、投”为主要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 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任务部署,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开展专题研究,切实把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正确评价导向树立起来,把多元分类评价体系健全起来,更好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上海科评院致力于推广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促进科技评估与成果转移转化。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全面准确反映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等五元价值,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推动“产、学、研、用、评、转、投”融合发展,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上海科评院紧紧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方法路径研究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科技合作交流、科技评估师专业人才培养”等主要任务,构建多元分类评价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大中小企业技术成果融通发展,助力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海洋领域、航天航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机械制造、农业林业、工业互联网、军民融合、交叉领域、食品制造、元宇宙等。
1.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 具有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背景,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熟悉相关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市)
政府特殊津贴
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5. 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6. 拥有相关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经验的专家优先入库。
(一)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 在科评院有关平台发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章、论文等信息;
2. 参与科评院组织的项目评审、评价、
标准制订
、专家咨询等工作;
3. 择优推荐加入科评院专家委员会、担任特邀研究员;
4. 择优推荐加入科技部及相关部委专家人才库。
(二)入库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1. 为科评院提供专业支持;
2. 遵守科评院评价规范要求;
3. 对参评项目进行保密;
4. 为科评院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欢迎从事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符合入库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上海科评院对申请入库专家的入库资格、填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入库专家颁发“专家聘书”。
(一)申请材料
1. 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专家入库登记表;
2. 职称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资质荣誉、评价案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第五批)
2024年4月19日-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