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于2018年11月获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于今日印发。《改革方案》提出改革目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改革方向是: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
我们认为,改革方案的核心方向在于:1)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将其与普通教育赋予同等重要的地位,从粗放式管理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2)鼓励产教融通、校企合作,搭建更为通畅的职业教育成才路径;3)开启“1+X”证书制度试点。
2018年11月7日由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王继平提出针对职业教育将具体做四件事,即“出台一个文件、完善一个机制、召开一个会议和启动两项行动”。其中“文件”即指《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两项行动”包括“特高计划[1]”和“1+X”证书制度改革,其中“1+X”指一份学历证书+某种技术技能资格证书;“一个机制”即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以上均已在《改革方案》中提出;此外,“一个会议”即在改革方案出台后,国务院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职业教育改革。
[1] 特高计划:建设一个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和一个技能创新和技术研发服务的平台
《改革方案》首句已经明确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基本基调。我国职业教育经过20多年发展,已经在对接社会发展的环节中处于突出的位置[2]。2018年9月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大力办好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明确提出未来职业学校建设应达到“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要求。
[2] 教育部于2014年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2015年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经费上,《改革方案》指出“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
同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改革方案》提出:1)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2)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3)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对于中职学校(中专),《改革方案》提出:“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中职在校人数1592万名学生,占高中比例35.7%,民办中职占比12.4%,逐年提升。
对于高职院校(大专),鼓励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同时,扩大高职院校供给,《改革方案》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专业方面,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未来在以上专业的中职学生将有更加通畅的成长升学路径。
鼓励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顺利衔接
《改革方案》目标中明确提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在此过程中,企业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落地的推动者。《改革方案》提出目标:未来要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具体包括: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2)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3)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多措并举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强化教学端的实践指导意义和角色。“双师”即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改革方案》要求“双师”教师应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规定2019年起职业院校和应用本科的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2020年起不再从应届生中招聘。明确方向:“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改革方案》提出要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开启“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此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和技能的认证体系,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具体措施包括
(1)对于职业院校,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方案提出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2)同时,明确具体政府职能部门,有利后续工作推进落实: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
(3)开放培训对象范围,有利于激发培训意愿: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4)从长远考虑,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
在我国升学路径筛选机制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庞大的需求基础。以每年出生人口粗略推算:从1700万人小学,在义务教育的普及下约1400万可以参加中考,其中只有800万人能考入普通高中、另有580万人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经过层层考试筛选洗礼后,1700万上学人数中,最终仅400万人进入本科,另有340万人进入专科院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以及近余下的1000万均是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潜在需求人群。
职业教育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中有无比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官网数据,每年的新增劳动力中,中职和高职在内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占到70%,将近1000万。而要实现整体人才梯队合理搭建,整体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的方向是不能改变的。《教育发展纲要》指出2020年目标是实现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1.95亿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中受高等教育比例20%,平均受教育年限11.2年。预计整体受高等教育程度比例保持上行趋势,这也符合国家培养高素质劳动力和人才的发展方向。
正如我们《2019年教育行业投资策略》报告中指出,各个学段各自承担不同的育人职能,这决定了政策对于不同学段基调不同,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共同承担起落实育人为本、培养人才梯队的职责。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注重办学质量;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
经济增速放缓,就业率下降:经济下行,企业招聘意愿下降,整体就业承压。
市场竞争加剧:教育行业整体分散,现金流好且盈利能力强使得行业进入者众多,竞争恐日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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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国盛证券研究所已于2019年2月13日发布的报告《教育行业点评:强调职教战略位置,鼓励产教融合发展》,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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