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数量”、附件2“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育储备人才岗位及数量”。
2.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dq.qpedu.cn),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3月7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3“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提交材料清单”,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
同时符合事业编制教师和教育储备人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兼报同学段同学科岗位。
(2)资格审查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对应聘
教育储备人才岗位
的人员,除进行资格审查外,还将进行资历评分。
(3)学科专业测试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日期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测试学科按市统一考试科目进行。
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日期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参加学科专业测试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岗位报名入围人员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该学科平均分20分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4)应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报名及面试试教
事业编制教师入围者先行在网上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 1比例进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成功后,参加由区统一组织的面试试教,岗位报名和面试试教日期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应聘教育储备人才岗位报名及面试试教
教育储备人才应聘者待入围名单公布后,在网上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 1比例进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成功后,参加学校面试试教,岗位报名和面试试教日期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现场确认
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到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北淀浦河路1000号)现场递交材料。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录用办法
(1)面试试教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再同分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
事业编制教师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试教成绩占50%。其中,面试试教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试教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如面试试教实际人数与岗位拟录用人数低于3: 1比例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教育储备人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资历评分成绩占10%,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占45%,面试试教成绩占45%(面试或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2)参加特殊学科岗位招录的应聘者,不参加学科专业测试和面试试教,但需参加学校考核测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和市综合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考核测试包括:笔试(40%)、面试(30%)、试教(30%),学校考核测试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束后,以3:1比例按学校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市综合测试人员名单(学校考核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不合格者不予入围;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经市综合测试合格后,按学校考核测试成绩排序确定最终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3)应聘者的总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4)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拟录用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
(6)递补说明: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等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
事业编制教师
: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8)
教育储备人才
:实行派遣合同管理。薪资报酬比照同类别同学段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与同类别同学段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培养培训等待遇,其专业发展路径、考核要求、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与事业编制教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