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短暂停牌和停牌通知、海外监管公告及《上市规则》第13.10条的“标准公告”,上市公司应当通过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披露易”网站发布公告。该系统的操作时间为正常交易日的6:00-8:30,12:00-12:30,16:15-23:00,以及交易日之前的非交易日18:00-20:00。
提示投资者关注,不同类型文件在“披露易”网站刊登的时间不尽相同:
(1)公告及通告不得在正常交易日8:30-12:00或12:30-16:15期间,或者在圣诞节前夕、元旦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不设午市交易时段)8:30-12:00的期间刊登。
但是,海外监管公告、没有附带意见的股价或成交量异动的澄清公告、没有附带意见的新闻报道或报告的澄清公告、短暂停牌或停牌公告这四项公告不受此约束,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
(2)股息及业绩公告,一般应在正常交易日12:00-12:30、或16:15收盘后公布。
(3)例如“通函”及“年报”等其它类型的上市公司文件,在交易日6:00-23:00期间、及在交易日之前的非交易日18:00-20:00期间随时刊登。
投资者在了解相关规定后,可以在“披露易”网站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栏中浏览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