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五厦门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措施后
昨晚,厦门房地产调控再次加码
日报君第一时间推送了这条信息
详情戳这里↓↓
许多市民看了新措施后
留言提出了不少疑问↓↓
厦门日报记者连夜采访有关部门
下面就把最权威解读送上
↓↓
首先,大家一定发现了
针对非本市户籍人群购房
本次调控又加码了
新措施第一条:
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其实,针对非本市户籍人群购房
原来就有限制了
只是现在条件更严格
厦门市房地产调控“升级”,针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3月24日出台的调控新措施又指出,本市户籍单身者已拥有一套房产的,将不能再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而昨日的新措施,
通过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
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的年限条件,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的购房门槛再次提高。
《通知》中,将原有“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调整为“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这标志着厦门市住房限购进一步从严。
业内人士评价,
限购政策的再加码,将利好的天平又更偏向于本地刚需型购房人群,
与前几日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措施互相配合,将有可能产生一轮新的良性循环,让刚需购房者能从投机、投资性购房者口中“抢下一口粮”,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和余地,楼市成交量、房价也将逐步趋于平稳。
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与去年的政策相较
也有所升级
针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自去年7月15日、10月5日的政策调整后,新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信贷政策。
新措施第二条:
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那么,什么是
“认房又认贷”呢?
其实很好理解↓↓
“认房又认贷”就是商业银行在判定一套房子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时,贷款人曾经有过几次购房贷款经历、名下还有几笔购房贷款未还清不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贷款人名下拥有几套房,也将对贷款产生影响。
举个例子,
今后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了的购房者,若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就将执行“认房又认贷”,比照二套房执行。
具体涉及认房又认贷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将由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制定。
公积金贷款方面
调控措施也有升级↓↓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昨日出台的调控政策对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年限规定进行升级。
新措施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在此之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此次将缴存年限升级成一年。
昨日出台的调控政策中,又重申了将对两类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查:
新措施第四条: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新措施第五条:
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是继上周五厦门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措施之后,再次重申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足见相关部门对此的重视程度。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列在严查之列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与炒作楼市、房价息息相关,
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都将严惩不贷、“顶格”处理。
事实上,近期市国土房产局一系列专项检查行动,足见其打击涉及炒房、推高楼市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截至目前已有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暂停网签资格,其中2家已被立案调查
(戳这里回顾)
。
下一步,市国土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还将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向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
稳定房地产市场
点个ZAN吧!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袁舒琪 编辑:王望 值班主任:蔡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