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一个民事法官因为解除了一桩婚姻而遭受灭顶之灾,这对法官来说是不公平的。这是一个社会在迈向法治进程中的毒瘤,希望更多的人尊重法治,了解法官,并以自己的行动推动这个社会的进步。
婚姻是什么?是一纸证书,还是一种承诺,亦或是一个合伙、共有?我是一个民事法官,看到婚姻就会想起法律关系,结婚是,离婚是,有娃的是,没娃的也是。
既然是法律关系,缔结的时候总是欢天喜地、昭告天下,期待各种各样的美好;而解除的时候却千变万化,干戈四起,不得不面对接踵而来的烦恼。所以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
婚姻中的对错都是相对的,两个好人也许过不到白头,表面的幸福也许正是致命的软肋。在讲究个性的今天,个体的利益已经被最大化,人们不再为了保全而隐忍,也不会为了单纯的得到而付出,自私也好,自爱也罢,还是太多的人敢于向过去说不,打破旧有的习惯和模式,勇于接受未来不可预知的挑战。
当然,不是所有的了断都可以毅然决然,恩断义绝之后的是无视、是厌恶、是愤懑、是怨恨,是敌对。而来到法庭这里的,更多是极品人群中的典范,百年修来的福份如今势均力敌的分坐一方,陈述与抗辩,宣泄与争吵,就算是富翁也不会少要一个子,就算是亲生的子女也会成为被利用的筹码,人性的恶,总在这个时候是最暴露的,毫无遮掩,极尽淋漓。
嘈杂过后,是忿忿散去的两个路人,从此泯灭于江湖。
法官不是分坐两旁的当事人,是中立的法律适用者。法律赋与法官如此重大的权力,使得他可以解除束缚在每个人身上的桎梏,所以,在权力面前,每个个体都应该也必须是被尊重的。无论他是否是抛妻弃子,无论她是否红颜祸水,无论他们是否家财万贯,也无论他们是否一贫如洗,最终都是法律为他们的婚姻作一个了断。即使是最中立的民事判决,也难会有最佳的社会效果,一纸文书认定了感情破裂,一方红印结束了法律关系,或长或短的婚姻,来这里换取的是它们亲自篆刻的墓志铭。
无论多成熟的法官,都不能准确辨别婚姻中的事非对错,也无法想像何种的矛盾会是婚姻的致命一击,能将一段婚姻推向毁灭。离婚的原因甚至并无特别明显的规律可言,富裕的离,贫穷的也离,性格绵软的离,脾气暴躁的离,有儿有女的离,无牵无挂的也离。但终归就是难以维系,无法调和,曾经的沧海已变成桑田,巫山已散去云雨。每每走出法庭,作为一个女的,民事法官,最大的感慨,往往不是对一场婚姻走向尽头的婉惜,而是对他们迫切想解除束缚的理解,婚姻以这种形式走进法庭,是两个人的结束,更是法治的进步!
解除人身的“枷锁”并不是没有代价的,财产的多样化,也让人性在利益面前不得不接受更多的考验,能够不计较财产的基本不会走进法庭。相反,走进法庭的大部分是锱铢必较的,见过甚者,筷子勺子卫生纸都要分割的。一般人家的就是车子房子票子,结婚时的三大件,同时也是离婚的三必备,多少让人唏嘘。见过有钱孤寒的,也见过没钱无赖的,每个人都抱怨自己的青春喂了狗,仿佛只有财产才可以弥补过往的一切。如果说法庭上的男女不值得同情,但坐在旁听席上曾经出钱又出力的父母,往往让人有人财两空的悲哀。
孩子是婚姻这场赌局里最大的赌资,只是下了注,没有赢家而已。孩子出生时无法选择父母,此时却不得不用稚嫩的笔迹、无力的言词做出决定。抢着要孩子的,虽然难判,但终归不怕孩子没着落。最见不得的是双方都歪着脖子说不要孩子的,每个人都难得的说自己的不利和缺点,以达到符合不抚养孩子的条件。见过最奇葩的理由是,男方说:都说母爱是伟大的,孩子的母亲有地中海贫血,但是这么多年没有发病,而孩子也有此病,女方对此病一定有经验,所以更适合抚养。坐在庭上,如果眼神可以作为武器,我想,单纯作为一个母亲,我都想瞬间秒杀他。
法庭就像一个小社会,浓缩了各式各样的精华,也让我们见识了冷暖的人生,世间的百态。案收案结,无力去记载每一件的特殊,因为这是我每天的工作;人来人去,岁月会见证每个人的善恶,因为那终将是他们收获的人生。